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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素月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 Start Time | End Time | Speaker | Text |
|---|---|---|---|
| 00:00:00,000 ≈ | 00:00:02,111 | 陳委員素月 | 謝謝主席。 |
| 00:00:02,111 ≈ | 00:00:04,223 | 陳委員素月 | 請主席邀請部長。 |
| 00:00:04,223 ≈ | 00:00:06,334 | 主席 | 麻煩部長。 |
| 00:00:06,334 ≈ | 00:00:08,446 | 施部長能傑 | 委員好。 |
| 00:00:08,446 ≈ | 00:00:10,558 | 陳委員素月 | 部長午安,辛苦了!哪裡。 |
| 00:00:10,558 | 00:00:13,440 | 陳委員素月 | 今天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是針對幾位委員提出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討論。 |
| 00:00:13,720 | 00:00:16,161 | 陳委員素月 | 用白話講,就是針對之前的年金改革,他們希望再把它恢復就對了,是不是? |
| 00:00:16,381 | 00:00:36,078 | 陳委員素月 | 這就是這幾個條文的用意? |
| 00:00:36,819 | 00:00:42,213 | 施部長能傑 | 當初推動年金改革中的主要措施,大概這次都變成修正的重點。對啊! |
| 00:00:42,213 ≈ | 00:00:47,923 | 陳委員素月 | 就是要再把它翻案就對了,也就是改回去、走回頭路啦! |
| 00:00:47,923 ≈ | 00:00:53,633 | 陳委員素月 | 我想先請問部長,請你簡短說一下,關於當年進行年金改革,為什麼會推動這樣的制度? |
| 00:00:53,633 ≈ | 00:00:59,344 | 陳委員素月 | 是不是可以簡單講一下? |
| 00:00:59,344 ≈ | 00:01:05,054 | 施部長能傑 | 關於推動這個制度的最重要原因,當然我們是很早就已經先做精算、提出預警,指出如果不做改革的話,基金會很早就用罄。 |
| 00:01:05,054 ≈ | 00:01:10,765 | 施部長能傑 | 那為什麼會造成這個問題? |
| 00:01:10,765 ≈ | 00:01:16,475 | 施部長能傑 | 因為繳得少、領得多。對。 |
| 00:01:16,475 ≈ | 00:01:22,186 | 施部長能傑 | 然後也很早就可以領,白話來講就是因為這3項啦! |
| 00:01:22,186 ≈ | 00:01:27,896 | 施部長能傑 | 所以所有措施都是針對這3項來的。 |
| 00:01:27,896 ≈ | 00:01:33,607 | 施部長能傑 | 我舉個例子來講,那時候退休的人中,有些人領得比現職人員還多,至於一般平均大概也領了現職人員的八成到九成以上。 |
| 00:01:33,607 ≈ | 00:01:39,317 | 施部長能傑 | 繳的錢不足……因為經過精算嘛! |
| 00:01:39,317 ≈ | 00:01:45,028 | 施部長能傑 | 基金就是要精算,如果繳的錢不足以支付領的錢,當然就會有窟窿啊!對啊! |
| 00:01:45,028 | 00:01:47,750 | 陳委員素月 | 退撫基金就是一座大水庫的理念嘛! |
| 00:01:47,750 ≈ | 00:01:49,092 | 施部長能傑 | 對,沒錯。 |
| 00:01:49,092 | 00:01:58,243 | 陳委員素月 | 基於剛剛部長講的這三個理由,我們也希望讓退撫基金可以永續──之後的年輕世代公務人員在退休金方面也可以獲得保障嘛! |
| 00:01:59,144 | 00:02:28,013 | 陳委員素月 | 我們來回想一下,當年馬英九總統自己也講過:「如果我們今天不推動改革,軍人退撫基金會在2019年破產,教職退撫基金會和勞保基金會在2027年破產,而公職退撫基金也會在2031年破產……」,這是馬英九說的。 |
| 00:02:28,332 | 00:02:41,516 | 陳委員素月 | 然後,他也說「下任總統或下下任總統,遲早都會碰到這個問題,社會在這段期間也會長期惶恐不安」,所以,他也是主張進行年金改革的! |
| 00:02:42,377 | 00:02:47,318 | 陳委員素月 | 他也講得很明確,可是他沒有能力做到。 |
| 00:02:48,186 | 00:02:50,907 | 陳委員素月 | 他只會嘴巴講講,沒有能力做到。 |
| 00:02:51,687 | 00:03:12,341 | 陳委員素月 | 我們民進黨執政,小英總統上任之後,我們也知道這是很多國人的想法,所以我們回應基層的民意,就算背負著得罪公務人員選票這樣的壓力,我們仍推動這項改革。 |
| 00:03:12,341 ≈ | 00:03:17,830 | 陳委員素月 | 推動改革期間,那時候我已經在立法院了,在我的印象裡面,在北、中、南、東辦了很多公聽會對不對? |
| 00:03:17,830 ≈ | 00:03:23,319 | 陳委員素月 | 我記得至少有10場以上嘛! |
| 00:03:23,319 ≈ | 00:03:28,809 | 施部長能傑 | 很多場,我也參加過,包括主持臺東的會議。 |
| 00:03:28,809 | 00:03:39,578 | 陳委員素月 | 對,我們也是經過非常充分的討論,希望尋求一個比較合理的所得替代率,可以保障退休公務人員的基本生活嘛! |
| 00:03:40,358 | 00:03:44,522 | 陳委員素月 | 所以我們按照這樣的過程,在討論之後進行年金改革。 |
| 00:03:44,762 | 00:03:52,026 | 陳委員素月 | 我們也設有樓地板,就是讓公務人員退休之後生活能夠得到保障嘛! |
| 00:03:53,006 | 00:04:06,092 | 陳委員素月 | 我們要追求的就是世代正義,讓退撫基金這座大水庫不要枯竭,保障所有年輕公務人員退休之後的權益。 |
| 00:04:06,773 | 00:04:17,137 | 陳委員素月 | 我們也看得出來,目前退休公務人員認為所領的退休金是足以保障他們基本生活所需的嘛! |
| 00:04:17,236 | 00:04:17,256 | 陳委員素月 | 對不對? |
| 00:04:17,756 ≈ | 00:04:22,614 | 陳委員素月 | 而且其實還是高於目前一般勞工所得的。 |
| 00:04:22,914 ≈ | 00:04:32,628 | 陳委員素月 | 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基於公平正義的原則,希望國民黨的委員們不要昨是今非啦! |
| 00:04:32,928 ≈ | 00:04:45,214 | 陳委員素月 | 也就是說,對於馬英九講過的話,他們卻這樣提案、企圖翻案,等於在打他們的臉、打馬英九總統的臉啦!謝謝。 |
| 00:04:45,514 ≈ | 00:04:46,942 | 主席 | 謝謝陳委員。 |
| 00:04:47,242 ≈ | 00:04:50,385 | 主席 | 下一位請徐富癸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174 |
|---|---|
| meet_id | 委員會-11-2-36-18 |
| speakers | ["吳宗憲","賴士葆","翁曉玲","張嘉郡","羅智強","黃建賓","林思銘","張智倫","黃健豪","許宇甄","鍾佳濱","吳思瑤","陳俊宇","莊瑞雄","王義川","李彥秀","吳沛憶","沈伯洋","林宜瑾","陳俊宇","黃國昌","楊瓊瓔","洪孟楷","林德福","鄭天財Sra Kacaw","張啓楷","李坤城","林楚茵","張雅琳","黃秀芳","林淑芬","陳秀寳","郭昱晴","陳素月","徐富癸","賴惠員","吳秉叡","許智傑","陳培瑜","郭國文"] |
| page_start | 1 |
| meetingDate | ["2024-12-05"] |
| gazette_id | 11403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0301_00002"]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委員賴士葆等3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 委員張智倫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張嘉 郡等23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賴士葆等26人 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公 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邱鎮 軍等25 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國民黨黨團擬具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林思銘等26人擬具「公務人 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陳超明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 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 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黃健豪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 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 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 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 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王鴻薇等25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黃建賓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 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陳玉珍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 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委員李彥秀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六條之一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翁曉玲等22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案 |
| agenda_id | 11403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