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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秀芳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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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黃委員秀芳:(15時22分)謝謝主席,我們請部長。 |
1 | 主席:麻煩部長。 |
2 | 施部長能傑:委員好。 |
3 | 黃委員秀芳:部長,辛苦了。部長,我想請教,我相信從今天早上到現在,應該滿多委員關心退撫基金,如果照這樣子的版本修改的話,退撫基金可能會提早破產,那我想請教,如果會提早破產,會提早到幾年? |
4 | 施部長能傑:以現在來估算,大概在民國135年。本來預估在民國140年…… |
5 | 黃委員秀芳:是。 |
6 | 施部長能傑:那就提早4到5年左右。 |
7 | 黃委員秀芳:所以其實我要講的就是說,應該是在2016年到2017年中間的時候,大家一直在討論年金改革,也透過當時的副總統陳建仁副總統召開年金改革會議,一個一個提出討論,再交由立院來審理修正,通過年金改革方案,而且已經實施了6、7年。最主要是希望年金能夠永續,尤其是我們現在是老年化、少子化,如果不改革的話,照剛剛部長講的,我們的退撫基金可能會提早破產,那其實對於在職的年輕公務人員是不公平的。之前也有幾位國民黨的委員提到,是不是用撥補的方式,因為這幾年政府的歲入都有超收,建議是不是用撥補的方式。那我想請教,萬一經濟不景氣,稅收減少,那還是不是要撥補?我認為撥補不是一個永續的、好的方案,所以我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先說明一下? |
8 | 施部長能傑:所以年改的方案就明白講,只要年改每一年度節省下來的經費全數挹注給年改基金,所以你可以理解為,只是不用撥補這個字眼,每年都有穩定的財源回到基金,所以才能夠讓基金有更多的錢可以去投資,然後如果我們投資效益好,效益就會更大,所以就可以穩定那個基金用罄的年度,如果完全依賴這個撥補,那是政府本身財政上的大調度。 |
9 | 黃委員秀芳:是。所以用撥補的方式,其實也是用人民的納稅金。 |
10 | 施部長能傑:對,沒錯。 |
11 | 黃委員秀芳:所以我認為這不是一個好的方式,那我想要請教,部長,我們剛剛有講,如果照目前的現況,從年改到現在,我們的年改基金也許可以用到民國140年左右,那當然我們也會去滾動地檢討,因為也有很多公務人員會提到,由於物價上漲,照現在的年金改革,他們會覺得現在的退休金不符合現在的生活費,可能會造成他們的生活受到一些影響,那我想請教,針對這些退休的公務人員所提出來的問題,你們每年有在針對物價指數,針對退休金,做一個調整嗎? |
12 | 施部長能傑:是的。我們的法律本來就規定要依據兩個條件去調整,一個就是說當物價指數累積到5%的時候,我們就要調整。另外,即使沒有到5%,每4年都應該去檢討,所以我們過去6、7年調整兩次,第一次調整的時候,其實物價指數沒有到5%,是到4年我們去調整;第二次是因為最近幾年物價波動多,所以到5%的時候我們就調整,我想是這樣的一個方式。 |
13 | 黃委員秀芳:好,那我是認為,在6、7年前進行年金改革,當時執政黨民進黨非常負責任地推行年金改革,希望這個年金能夠永續。很可惜的是,國民黨跟民眾黨如果在這個時候走回頭路的話,其實對現任公務人員是不公平的,所以我們希望大家要三思。好,謝謝。 |
14 | 主席:依據先前宣告,我們休息5分鐘。謝謝。 |
15 | 休息(15時27分) |
16 | 繼續開會(15時32分) |
17 | 主席:好,謝謝。我們繼續開會。 |
18 | 接下來我們請林俊憲委員。林俊憲委員、林俊憲委員。 |
19 | 接下來我們請林淑芬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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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36-18 |
speakers | ["吳宗憲","賴士葆","翁曉玲","張嘉郡","羅智強","黃建賓","林思銘","張智倫","黃健豪","許宇甄","鍾佳濱","吳思瑤","陳俊宇","莊瑞雄","王義川","李彥秀","吳沛憶","沈伯洋","林宜瑾","陳俊宇","黃國昌","楊瓊瓔","洪孟楷","林德福","鄭天財Sra Kacaw","張啓楷","李坤城","林楚茵","張雅琳","黃秀芳","林淑芬","陳秀寳","郭昱晴","陳素月","徐富癸","賴惠員","吳秉叡","許智傑","陳培瑜","郭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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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12-05"] |
gazette_id | 1140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03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委員賴士葆等3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 委員張智倫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張嘉 郡等23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賴士葆等26人 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公 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邱鎮 軍等25 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國民黨黨團擬具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林思銘等26人擬具「公務人 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陳超明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 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 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黃健豪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 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 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 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 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王鴻薇等25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黃建賓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 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陳玉珍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 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委員李彥秀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六條之一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翁曉玲等22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案 |
agenda_id | 11403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