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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玉珍 @ 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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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麥委員玉珍:(10時2分)主席好,有請主委。 |
1 | 主席:請李主委。 |
2 | 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 |
3 | 麥委員玉珍:主委好。想要事先請教一下主委我們陸配參政的問題,不管是登記參選,還是被政黨推薦,一定要符合資格,中選會才會列在選舉公告上面,正式成為候選人,對嗎? |
4 | 李主任委員進勇:那是就參選的資格是由中選會來審查。 |
5 | 麥委員玉珍:對嘛。 |
6 | 李主任委員進勇:參選的資格。 |
7 | 麥委員玉珍:對呀,所以說你才公告,是不是? |
8 | 李主任委員進勇:是。 |
9 | 麥委員玉珍:但是已經被中選會正式列為選舉公報上的候選人,資格也得到中選會的認證了,請問為什麼候選人被攻擊資格不符之後,中選會不願意出來澄清呢? |
10 | 李主任委員進勇:中選會…… |
11 | 麥委員玉珍:所以中選會主委做事情都不用負責任嗎? |
12 | 李主任委員進勇:不是,中選會只管到參選的資格,至於…… |
13 | 麥委員玉珍:對啊,所以資格登記後,你是負責驗證符合,你才公告的嘛,是不是? |
14 | 李主任委員進勇:至於當選之後他的就職相關規定,還有其他法律的規範,那就不是中選會管的。 |
15 | 麥委員玉珍:是啊,但是符合資格,你才公告嘛。 |
16 | 李主任委員進勇:對。 |
17 | 麥委員玉珍:如果不符合的話就不公告,你公告你就要負責任,不能說怎麼樣你就是要說符合資格,是不是? |
18 |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公告,不保證他當選…… |
19 | 麥委員玉珍:當然你不保證啊! |
20 |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公告不表示他的就職沒有問題。 |
21 | 麥委員玉珍:又不是你一票就會保證,這個跟保證沒有關係,不要浪費時間,你只要說你負責,你講話、你做事負責就好了…… |
22 | 李主任委員進勇:一切都按照法律相關的規定。 |
23 | 麥委員玉珍:本黨之前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女士也被攻擊雙重國籍的時候,中選會也是擺爛裝死,這件事情在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網站也有被澄清。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配必須取得身分證後,還要在臺灣設籍滿10年才能登記成為公職候選人,擁有公職的資格,對嗎? |
24 | 李主任委員進勇:第一點,在總統選舉的時候,有關於吳欣盈候選人的國籍部分,中選會沒有擺爛、沒有裝死,而且是發函請外交部幫我們到各國去查,所以我們是很認真的。我們很認真、很詳細地審查他的資格。 |
25 | 麥委員玉珍:所以是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網站公布,你們才去認證,前面你們都無聲、「裝惦惦」,別人證實了,你們才要去用。剛才我問的問題是,我們陸配要在臺灣設籍滿10年才能登記,對不對? |
26 | 李主任委員進勇:是。 |
27 | 麥委員玉珍:是啊,所以反而他們只要在臺灣有設戶籍10年以上,他就符合資格嘛。 |
28 | 李主任委員進勇:公職人員的選舉。 |
29 | 麥委員玉珍:沒錯,所以你們就不要再說不符合資格,你們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去設這樣的法律讓我們陸配適用,但是外配就用另外的法律…… |
30 | 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我跟您報告…… |
31 | 麥委員玉珍:所以只要在臺灣有戶籍10年以上就符合資格,如果你覺得陸配還是外配拿身分證辦理是一致的話,我們外配的父母是不是也可以跟陸配一樣,可以定居臺灣? |
32 | 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我跟您報告,這個問題牽涉到3個機關、3部法律,第一個機關…… |
33 | 麥委員玉珍:只要你管的機關,你說對就對了,不能再去做、講二話…… |
34 | 李主任委員進勇:第一個機關是中選會,牽涉到的法律是選罷法;第二個機關是陸委會,牽涉到的法律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個機關是內政部,牽涉到的是國籍法…… |
35 | 麥委員玉珍:這個是每一個機關自己管,是你管的機關,你只要回答你管的事情就好了,好不好? |
36 | 李主任委員進勇:所以要全盤地看才能夠抓到問題、真正…… |
37 | 麥委員玉珍:你只要回答你的責任範圍,你管不到他們,他們有回答他們的範圍,不用你再去解釋…… |
38 | 李主任委員進勇:不是…… |
39 | 麥委員玉珍:第二個……聽我講完,因為時間的關係。剛剛主委的報告有提到114年的預算實施計畫中有幾大重點,其中有電腦系統標準驗證、加強選務人員專業知識與落實裁罰案件,但是我們知道,中選會的業務集中,除了大選之外,每年的執行業務狀況都差不多。所以請教主委,對於中選會113年業務執行的狀況,你覺得滿意嗎? |
40 | 李主任委員進勇:113年的部分? |
41 | 麥委員玉珍:對。 |
42 | 李主任委員進勇:113年我們最重要的選舉就是總統、副總統選舉…… |
43 | 麥委員玉珍:你滿意、不滿意? |
44 |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滿意。 |
45 | 麥委員玉珍:所以你滿意嗎? |
46 |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滿意,我們同仁都相當地盡心盡力,我們除了選務之外…… |
47 | 麥委員玉珍:如果你滿意,為什麼事情都沒有做好?幫你回饋一下。 |
48 | 李主任委員進勇:哪一點沒有做好,請委員指教。 |
49 | 麥委員玉珍:來,你自己看,所以確實有很多地方沒有做好。還有就是電子選舉與專業知識的方面要加強,比如罷免與公民投票是不是都是公民參政與選舉權…… |
50 | 李主任委員進勇:非常重要、非常重要。 |
51 | 麥委員玉珍: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是的話,兩個系統(罷免連署與公投連署)從107年到現在,只有公投連署系統在今年4月上線,罷免連署系統到現在都沒有辦法上線使用,但是還編列了149萬的維護費用,請教一下,都沒有上線,還要編列線上維護費的使用,現在公投的系統沒有編列維護費,但是正式上線的系統要編列維護費,有編列這樣子的經費,表示這個系統是可以使用的,但是你們沒有開放,又拿什麼資安的問題、國安的問題當作藉口,所以你們不要拿這些來當藉口了。然後我們明年只有編列罷免系統的維護費,沒有編列公民投票系統的維護費,難道中選會已經預測到明年我們的公投不會連署了嗎? |
52 |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既然上線了,就是隨時準備…… |
53 | 麥委員玉珍:雖然上線,但是你沒有編列維護費…… |
54 |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還是有維護費。 |
55 | 麥委員玉珍:這個機器你已經設置好了,不用再維護了…… |
56 | 李主任委員進勇:不會,有啦,還是在維護,還是有相關的費用。 |
57 | 麥委員玉珍:但是我們沒有看到你的預算啊!你的預算是編列維護罷免系統,公投的系統沒有編列…… |
58 |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來說明一下…… |
59 | 麥委員玉珍:這表示已經沒有問題了,是嗎? |
60 | 李主任委員進勇:有,我們有編列維護費。 |
61 | 麥委員玉珍:我們沒有看到。 |
62 | 李主任委員進勇:同時,公投的連署系統已經上線了,我們隨時都要因應準備,這是第一點。 |
63 | 麥委員玉珍:已經上線,但是我們看到你們的預算裡面沒有編列這個預算,所以表示你覺得我們明年不會連署,你已經預測到了,還是你們覺得它的功能很好了,不會出問題,所以出問題你就要負責,是這樣子嗎? |
64 | 李主任委員進勇:第二點,罷免的連署系統我們準備要上線了,所以我們編列維護費,現在正在進行各項維護工作,以及資安提升工作,這些都在做。 |
65 | 麥委員玉珍:雖然你們有編列罷免系統的維護預算,但是沒有說要給大家使用,公投系統沒有編列維護費,所以我們才會覺得是有問題的。 |
66 | 李主任委員進勇:罷免系統維護好了就可以上線。 |
67 | 麥委員玉珍:好,我希望你提出一個書面報告,因為我們沒有看到,所以這個費用我們就可以砍掉。 |
68 | 李主任委員進勇:好,沒問題,是有的,謝謝關心。 |
69 | 主席:接下來請王美惠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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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15-14 |
speakers | ["徐欣瑩","許宇甄","李柏毅","黃捷","王美惠","張宏陸","高金素梅","李坤城","蔡易餘","蘇巧慧","麥玉珍","黃建賓","張智倫","吳琪銘","牛煦庭","吳沛憶","陳菁徽","張嘉郡","翁曉玲","張啓楷","洪孟楷","徐巧芯","林楚茵","吳思瑤","郭國文","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林俊憲","張雅琳","林思銘","黃秀芳","許智傑","陳秀寳","陳培瑜","王義川","莊瑞雄","廖先翔","林宜瑾","林淑芬","賴惠員","傅崐萁","陳素月","吳秉叡","王正旭","徐富癸","邱志偉","陳冠廷","沈伯洋","郭昱晴","林月琴","邱議瑩","李昆澤","葉元之","陳瑩","劉建國","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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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12-05"] |
gazette_id | 1140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02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二、審查「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計六案:(一)審查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 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 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三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陳冠廷等25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五)審查委員許宇甄等3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六)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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