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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沛祥 @ 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林委員沛祥:(9時53分)好,謝謝主席,有請黃主秘。
1 主席:好,請黃主秘。
2 黃主任秘書文哲:委員早。
3 林委員沛祥:主秘,當我在看114年度單位預算的時候,看到了第11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然後我在這邊有看到一個項目,就是「撥付地方政府及捐贈公視計畫」總金額高達這個基金的70%以上。我看到這個的時候就不禁想問,針對TaiwanPlus直接發表有歧視意味的言論,來針對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請問一下像這種有關歧視的言論,是不是有相對的罰則?
4 黃主任秘書文哲:首先,針對委員的詢問,在四成的那部分是因為有線廣播電視法裡面規定,這個基金的四成必須……
5 林委員沛祥:我是說NCC本身針對把川普說成是重罪犯的這件事情,是不是有做出罰則?是不是應該做出罰則?或有沒有要做出罰則?
6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這樣子的,我們在廣播電視法裡面,有一個違反公序良俗、違反法律強制禁止的規定,有這樣的規定。
7 林委員沛祥:所以有沒有要罰?
8 黃主任秘書文哲:目前在文化部那邊在就……
9 林委員沛祥:NCC應該是管這些充滿歧視言論的第一單位吧!怎麼會都到文化部過去了呢?
10 黃主任秘書文哲:目前好像我們沒有接受到民眾要對川普這個事件的檢舉。
11 林委員沛祥:沒有檢舉所以就不用罰,好,謝謝您。第二個如果我記得沒錯這個言論是來自MSNBC,MSNBC已經逐漸喪失它的公信度、可信度,也就是說這句話已經不是單單純純從川普嘴上講來,而且現在已經被各大美國主流媒體所引用,我就很好奇衍生到另外一個問題,假新聞、假消息不是只有臺灣才有,但是當國外的假消息傳到臺灣的時候,NCC身為國家通訊委員會該如何保護中華民國臺灣的國家利益。
12 黃主任秘書文哲:跟委員報告,同樣接續上一個問題,通傳會事實上只做事後的監督,並不是事前去審視。
13 林委員沛祥:可是你們也無法科以罰則,只有民眾的檢舉。
14 黃主任秘書文哲:我們目前就只有透過民眾的檢舉,因為我們也不在……
15 林委員沛祥:所以像是川普這件案子,假設有人檢舉,就馬上要罰公視,對吧?
16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假設有人檢舉我們就依照程序,交由內容諮詢委員會去認定。
17 林委員沛祥:主秘,以你專業角度來看,這樣的言語是不是造成對國家利益的損害?
18 黃主任秘書文哲:我個人初步的看法是。
19 林委員沛祥:好,未來如果像這樣的事情,我希望可以儘量杜絕,因為我們知道假消息不是只有在臺灣國內會有。
20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21 林委員沛祥:全世界的假消息充斥很多,如何把外媒傳來有關歧視甚至傷害本國利益的言論,我們應該第一時間去制止,這方面本席不只建議未來要有罰則之外,還要有時間更嚴謹的查證,不然像這樣的事情出幾次烏龍,外交部就不用幹了。
22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跟委員報告,這也是為什麼在我們的預算裡面會編列對於媒體素養的加強,尤其是所有媒體從業人員,我們都定期邀請他們來本會加強訓練,特別是在內容查證技術上面。
23 林委員沛祥:好,針對這點我們講到最源頭,因為TaiwanPlus這件事情出來之後,當然獲得全國民眾高度關注,本席跟幾位委員也實質看過TaiwanPlus的內容,嚴格講起來非常偏頗,不管在國際新聞還是國內新聞報導的篇幅、頻率跟內容都相當的偏頗,而且如果臺灣的TaiwanPlus模仿對象是韓國的阿里郎TV,很明顯的並沒有辦法讓國外的好朋友,因為看過TaiwanPlus而對臺灣有任何的吸引力。
24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25 林委員沛祥:這是我覺得非常糟糕的一點,請問針對TaiwanPlus的績效不彰或目的偏移這件事情,NCC有沒有採取什麼措施?
26 黃主任秘書文哲:首先,因為TaiwanPlus是公共電視所製播的。
27 林委員沛祥:公共電視,NCC就不用監督了嗎?
28 黃主任秘書文哲:要,因為委員談到它如何去製播這個問題,那就涉及到……
29 林委員沛祥:我順便問一下,你這1億9,000萬裡面有70%是給地方政府跟捐贈公視計畫,那我問更細一點,70%裡面有多少是給公視的?
30 黃副處長天陽:報告委員,有線廣播電視基金是系統業者每年營收的1%。
31 林委員沛祥:我只想知道公視你們補助多少?
32 黃副處長天陽:公視占這裡面基金的30%,是依法撥付的,所以我們每一年都依法撥付基金的30%給公視,至於公視是用在哪裡?他們的用途?待會請他說明。
33 林委員沛祥:本席建議30%全部刪除。
34 黃副處長天陽:這是法律……
35 林委員沛祥:我會正式提出來而且不得挪用,因為這一點來講,如果公視存在的目的已經損害到國家利益的話,事實上我問政從來不預設立場,但是你叫一個即將當選美國總統的人,說他是「felony」,That's a very sharp accuse,真的是貽笑國際大方。以這點來講,我建議這個案子的預算要全部刪除,這點我已經表明立場,我會在正式預算的時候提出來。
36 黃主任秘書文哲:跟委員報告,因為這是有線電視法的規定,就是要撥付這麼多的比例給公共電視。
37 林委員沛祥:有線電視法的比例是一回事,它有沒有保護國家利益、有沒有對全民造成良性的影響?
38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39 林委員沛祥:如果沒有的話,我會堅持我的邏輯思維,謝謝黃主秘。
40 請陳主委上台,謝謝。
41 陳主任委員金德:委員早。
42 林委員沛祥:主委,請教到目前為止針對基隆風災補助的進度?因為我知道基隆有關災害的預算已經用完了,甚至基隆市政府國樑市長特地跟我提說,還有短缺6億的缺口,那時候行政院卓院長也特地麻煩公共工程委員會陳主委做整個災後金額的幫忙,請問目前整個的狀況是為何?
43 陳主任委員金德:報告委員,委員對基隆的風災受損也非常關注,所以曾經現勘過一次,我們工程會也派員參與。目前基隆市政府所提出來的需求,在11月21日關於教育部分已經審核通過,另一部分在12月3日會繼續審查,我們會儘速完成這個審查。
44 林委員沛祥:好,本席就拜託公共工程委員會跟陳主委。
45 陳主任委員金德:好,我們會儘速。
46 林委員沛祥:如果能的話,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儘速讓這個補助能夠過關,因為基隆的經費嚴重不足,地方經費未來財劃法過了之後或許災害損害金可以調高一點,但是目前還是要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多多幫忙。
47 陳主任委員金德:好,沒有問題。
48 林委員沛祥:好,謝謝。
49 主席(許委員智傑代):謝謝,請陳素月召委。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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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23-12
speakers ["陳素月","林國成","李昆澤","魯明哲","林沛祥","許智傑","林俊憲","黃健豪","廖先翔","徐富癸","林淑芬","蔡其昌","游顥","邱若華","何欣純","賴士葆","鄭天財Sra Kacaw","楊瓊瓔","林月琴","羅智強","葉元之","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鴻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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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1-28"]
gazette_id 113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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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二、審查114年度中央 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三、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 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四、審查114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 金預算;五、審查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 2 案 (第一案至第四案僅進行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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