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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9時31分)謝謝主席,請公平會李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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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李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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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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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主委早。主委,我想今天在討論公平會的預算,有幾個問題想要就教,第一個,臺灣隊在前幾天打贏了世界冠軍,全國上下都非常開心,但是我們就發現有一則新聞,我不曉得公平會有沒有去注意到,就是臺北市有一個業者叫喜傑獅,它在網路上就公開說如果它的這一篇貼文按了1個讚就可以折1塊錢,累積是無上限、折價是無上限,折扣的金額是沒有上限的,所以就被網友發現了這件事,網友在很短的時間之內就開始不斷地去按讚。主委,後來這家公司發現他們在很短的時間獲得了1.7萬個讚之後,這個公司就在沒有提前公告的情況之下,開始不斷地修改它的活動條件內容,總共修改了多達18次,甚至到網友已經都截圖了等等,這公司就直接說因為它的官網被攻擊,所以這個活動大概都不算,未來的這些……甚至什麼價格是被P圖的啦、折扣無法依照定價。主委,你們有沒有去注意到這一則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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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這個我有注意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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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你有注意到,它有沒有涉及違反所謂的公平交易法跟不實的廣告,有沒有在整個消費行為上面涉及到相關的法令,誤導消費者啦、不當競爭啦、不實廣告啦,有沒有?你們會不會主動去啟動調查?會不會給臺灣的消費者一個合理的調查報告或者是一個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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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因為它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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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不管是處罰或者是其他的相關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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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它的行為簡單就是說優惠條件越來越縮水,限制的門檻越高,這部分我們會來調查了解,如果有違反我們的法令,當然就會依法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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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我想應該很多網友都會去注意到這件事情,很多人都是要蹭著臺灣隊得冠軍,當然各式各樣的優惠,其實我覺得這個都難免,但是如果自己提出來的優惠在短時間之內改了18次,然後沒有任何的公告,而且它的優惠條件是越來越縮水,甚至到最後它講說它其實是官網被攻擊的話,我想誤導消費者或者是做不實廣告的成分其實是非常地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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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這個我們會去查,事實上我們也收到一些檢舉,也有十幾件的檢舉,我們會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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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已經有收到檢舉了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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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是,所以我們也會去了解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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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好,主委,我想今天其實很多委員都針對公平會在處理併購案或者是多層次傳銷,我想多層次傳銷的這個議題其實是在公平會裡頭最常被討論。我們看到你們公平會的預算,你們明年的宣傳費用,對於多層次傳銷的宣傳費用只增加了7萬3,000塊,看起來其實公平會每一年都有編列相關的宣導費用,可是主委你會不會覺得你們這樣宣導,第一個,經費很少,成效不顯著;第二個,你的宣導成果其實並沒有達到,每一年違反多層次傳銷的這些違規案件、違規件數其實還是在不斷地增加當中,113年到現在,因為這是到7月底的統計報告,所以到今年年底會有多少件,我現在還看不到,你們現在還沒送資料出來,但是我覺得就整體而言,你在多層次傳銷的這些宣導上面其實並沒有達到你們應該有的效果,你增加了7萬塊,我不知道你7萬塊可以做什麼,主委要不要簡要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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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跟委員說明,多層次傳銷,我們這7萬塊跟過去來比,相較於其他的廣宣確實不多,我們在過去因為多層次傳銷的業務,這些業者是都備案,我們都有掌握這些業者。再來就是說我們也有傳保會,多層次傳銷這個傳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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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其實你不是要去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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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我們一起合作,多元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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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業者做宣傳,會違規的業者,你不管宣傳100次、1萬次,它還是會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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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我們對於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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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你應該是要讓更多的社會大眾,尤其是我們現在在打詐,公平會其實你們的重點是在防制詐騙跟防制吸金的行為納入多層次傳銷,我覺得你的宣傳應該要納入這些東西,但是你的宣傳費用只增加了7萬塊,你剛剛跟我講的,你還是在對業者做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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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除了業者還有對民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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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所以我覺得這個其實沒有達到你們應該有的目的,感覺上就是在消化預算而已,我認為在審查預算的時候,我們會再提出來跟公平會做討論,我覺得你們應該要好好地去檢討一下,你這個宣傳費用應該怎麼花、應該要花在哪裡、應該要宣傳哪一個部分,我覺得這個是公平會應該做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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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是,一方面業者不應該有違法的行為,一方面我們也在全省各地區有做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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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我告訴你啦!當然是不應該有違法的行為,但是我剛剛就講過了,會違法的人,他還是會違法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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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議題我要請教,因為我時間只剩下幾十秒,剛剛大家都講到Uber Eats跟foodpanda的合併案,這個是我在你們的網站上面download下來的,主委,你們剛剛講公平、公開,但是公平會在針對Uber Eats的併購案的時候,你們大概有608則是上網去表達意見,相對其他的結合案,這個意見表達是多的,但是我們無法從網站上面看到這608則的意見內容是什麼,這有可能都是你們自己內參,但是你講的公平、公開,我們其實很希望看到到底這608則談論的內容是什麼,或者是說你們在審查的時候,其實可以把它做一些彙整,你不必每一則都把文字敘述出來,但是你可以讓社會大眾或者是讓評議委員很清楚地知道這608則裡頭討論的是關於哪一方面,贊成的居多還是反對的居多,大家提出來的意見是什麼,我覺得這樣所謂的公平、公開其實對社會大眾來講是很重要的,而且今天立法院裡頭,我相信待會也會有很多的委員都會跟您問到這一題。我剛剛查了一下你們的法令,你們講這個審查12月19號以前要准駁,如果不行的話會再延個60天到明年3月以前,我其實比較想知道的就是,如果你們到最後是不同意它結合,但是業者執意結合的時候,政府會怎麼做?如果,我講的是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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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如果我們不同意結合,它就不能結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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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可是它還是照樣結合啊!它還是照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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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這個我們有處罰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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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您剛剛講到他們其實已經實際上在進行結合的工作了嘛!其實審查還在你們這兒嘛!但是實際上他們是不是已經開始在進行結合的工作?包括人員、包括配送、包括等等內部的這些行政流程,它一定不可能等你准駁了之後才開始去做這些行政事宜嘛!它一定是現在已經開始在做,雙方的律師應該已經開始在做這些條件交換,所有的paperwork應該都是現在已經在進行了嘛!如果你們反對它結合案的話,它前面做的這一些會付諸流水嗎?還是他們其實是會持續地進行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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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我們如果禁止結合就不能結合,如果它這樣做的話,一個分設事業,或是處分,或是股份如何處理,再來包括營業要轉讓等等,在我們的公平交易法第三十九條有一些必要的處分可以去矯正它偷跑的行為,如果沒有同意結合卻真的去結合,在法律上有處罰的規定,而且相當嚴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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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好,如果你只是處罰而已,後續的這些法律效力,我想公平會可能還是要先設想在前面,可能有一些公司會覺得你這個也沒有太大的法律效力,我就錢罰一罰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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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我們最重可以命令解散、勒令歇業、停止營業,這是最嚴重的處置,所以在法律上是有機制去處理這個違規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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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你的勒令解散是解散哪一家?解散Uber Eats還是解散foodpanda?還是解散它結合的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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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申報的事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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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如果結合的新公司後面改一個名字送來,它告訴你不是結合,只是重新創立一個新公司,你要怎麼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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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只要是主體不變都是,因為主體不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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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這些問題你們都要想清楚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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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鎂:是,我們會注意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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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主委,我現在只是把這個問題拋出來,有可能會發生這樣的狀況,這個你們都要預先去試想,它一定不會是用Uber Eats的名字或是用foodpanda的名字嘛,有可能你要求它解散,它就把這兩家公司解散,重新去組成一個新的公司,就沒有所謂合併結合的問題了,是不是可以規避掉這個法律上的問題,我想你們都要詳細的去思考,要去想清楚啦!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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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在場委員,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沒有,議事錄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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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請鄭正鈐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