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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9時28分)謝謝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官員,大家早。有請管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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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管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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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張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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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主委早。今天要討論有關立法院針對海委會114年預算案的審查,主委我想先請教你,針對113年度的總預算,你還記得嗎?當時不管是黨團的決議跟你本身也知道的,我們有針對各機關通案先刪減有以下的項目,就是統刪的項目:有關大陸旅費30%、國外旅費跟出國訓練費5%、委辦費減列5%,還有一些車輛養護費等等費用,相信當時大家都知道,現在立法院有一個統刪的項目,就是希望立法委員在執行職權的時候,希望政府可以善用人民的納稅錢,減少花費人民的納稅錢,好好支應人民的納稅錢。我想要請教主委,在113年黨團已經同意刪除統刪的預算,請問你們有沒有拿來再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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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我們絕對要遵守統刪項目刪掉以後的預算數下去執行,我們都有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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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有沒有花掉?有沒有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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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支用的是在被允許的範圍內,統刪的刪掉了就沒有拿來支用,不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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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主委,看起來你是不知道,你們這些統刪的費用在113年度還是有拿來支用,所以第一個要跟主委報告,這已經違反預算法第六十三條,立法院審議減列的預算項目,如果已經用完仍有不足的時候,依照預算法第六十三條是不能流用的,主委你知道這件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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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如果要流用,一定要經過核定同意才能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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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所以主委知道有流用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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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有一些項目會撙節開支以後做最後的處理,但是基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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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主委,不好意思,回答問題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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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我請主計處長來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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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請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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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處長銘輝:報告委員,有關流用規定我們是在同一個工作計畫,各一級用途別裡面有20%可以互相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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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的確,主計處長,看來主委不知道你到底流用到哪裡,請問你流用哪些科目來做統刪費用的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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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處長銘輝:報告委員,大概我們通刪的金額在調整預算的時候都把它調整好,沒有刪的部分我們有做業務費跟獎補助之間一起用途別科目的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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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主計處長看來是不願意正面回答問題,我這邊有手上的資料,你們海巡署所辦理的方式,就是用海巡業務設備跟投資項目來代替在113年統刪的項目,我要跟主委報告,你被蒙蔽了,因為依照預算法第二十三條,第一個,預算統刪的部分不能拿來流用,流用的部分也不能用大家所知道的國家重大建設,也就是資本門的部分不能流用,所以這一點我要跟主委報告一下,你們把所有像是「南沙太平島港側浚深及碼頭整修工程計畫」、「海巡艦艇碼頭強化計畫」等等這些費用拿來做流用的部分,主委覺得這樣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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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那應該是中長程計畫的部分有特殊的規範,這個部分我們請主計處長說明,這個案子是屬於中長程計畫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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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處長銘輝:報告委員,通刪有其通刪項目跟比率,也有一些通刪的替代條件。當初公共建設的資本門部分要配合工程,還是照金額的執行進度,因為還有餘裕,所以我們拿這個……因為我們海巡署本身的預算就沒有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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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謝謝處長。簡單跟你們講,第一個重點就是依照預算法的規定,被刪除的預算不應該用其他預算來流用;第二個重點,就算你流用了,也不能……簡單講就是,要你不要吃喝玩樂的錢,結果你還拿國家重要的預算,也就是把資本門的錢拿來流用當經常門的錢,這是我發給你的第一張紅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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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資本門不會流用到經常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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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你等一下看一下本席講的,你就是用「海巡業務」項下的「設備及投資」這個經常門的預算流用到資本門的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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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經常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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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處長銘輝:報告委員,我一直講說它有通刪的比率跟通刪的條件,通刪的項目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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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我也特別跟你講了,預算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我再唸一次給你聽,資本門不能流到經常門的費用,請你們會後再去瞭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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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問第三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我也非常不能接受,113年底原本應該要付給這些資本門,也就是國家重大建設的錢,為什麼可以把它流用到經常門,這些我們統刪的預算裡面?你要付給廠商的預算到底為何可以不要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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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處長銘輝:報告委員,我們不會把資本門的經費流用到經常門,因為法律規定是不允許的,而業務費和獎補助有20%上下限可以流,資本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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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那我再請教你,針對第一個問題,113年這些統刪的預算,你到底是用什麼錢去支應的?不就是用資本門的預算去支應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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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處長銘輝:我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通刪的項目有通刪的項目跟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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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那我請教你用什麼付的?因為這裡都有公開錄音、錄影的,你用什麼費用去支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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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處長銘輝:我們等於通刪有一個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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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請回答是用哪一個預算科目去支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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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處長銘輝:報告委員,我們那個是替代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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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是用哪個預算科目去替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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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處長銘輝:我們有用到造艦的那些經費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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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造艦的不是在資本門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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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處長銘輝:那是替代,並不是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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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你用資本門裡面船艦的費用去補貼一般的經常門的預算,你還說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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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處長銘輝:報告委員,我們講的流用是在預算執行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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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那我再請教你,你原本要給資本門的預算為什麼年底不用給廠商,你把這些錢都拿去經常門了,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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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處長銘輝:報告委員,沒有……可能要分兩種層次,一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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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我先請教你,這些廠商的費用為什麼不用付?你是不是去壓迫廠商,叫廠商不要付這些費用,讓他們明年再去付這些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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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處長銘輝:報告委員,沒有這種狀況,我們的預算案有一個通刪的項目跟比率,我們就是用公共建設的一些經費去替代,等正式成為法定預算的時候,就沒有資本門、經常門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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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我今天本來沒有想要這樣質詢,是你們亂回答,全部都在亂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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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這個案是不是請我們副署長來說明,就是付款節點部分造成沒有付款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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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你113年的經常門被我們刪除了,就是希望不要有吃喝玩樂的費用。把它刪除以後,你剛剛居然講說是拿「海巡艦艇碼頭強化計畫」的維修費用來補貼!那我就請教,113年底要付廠商費用的時候,你們要如何去面對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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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跟委員報告,這個案的付款節點是到114年,我們會請它把浚深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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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這是我下個要問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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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請副署長來說明,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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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那我再請教副署長,114年的時候你們把113年要給廠商的預算拿到經常門去付了,114年的時候你們要如何付這些廠商的費用?113年的錢都沒付了,114年的時候不是要補付113年的費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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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副署長靜芝:是,我跟委員報告,113年的工程進度,目前南沙工程的進度在上個月完成缺改以後,要進行最後驗收,所有的付款節點安排在114年,而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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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我請問一下,113年的錢還沒付,114年要如何付?差異差到新臺幣4億,這些都是人民的納稅錢,你要怎麼補113年還沒有付的這4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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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副署長靜芝:首先我要說明的是,第一個,資本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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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113年的4億沒有付,114年要補給廠商的預算要如何付?請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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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副署長靜芝:因為工程還沒有完成驗收,工程沒有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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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所以意思是就是說,你認為114年度,整體加上113年度的預算有浮報嗎?所以114年付完以後,113年挪用的費用4億是不用付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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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副署長靜芝:跟委員報告,是因為工程進度的關係,它要缺改完成,確認、完成驗收以後才會進入到後面付款結案的階段,這整個計畫的預算本來是安排到1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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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我跟副署長報告,114年很快就到了,所以本席希望你們在編列預算的時候不要蒙蔽主委,而且過去長期以來,預算一直隨意流用的部分一定要改變,而且本席也知道你們是請誰最後幫你們補這樣子的預算。其實這樣子的做法,講白了,會讓人家覺得政府應該要帶領大家做預算的審查,要公開、透明,不要讓人家認為政府的預算跟很多民間不法的企業一樣,感覺好像有兩套帳、好像有小金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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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不會、不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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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主委,我覺得我今天講到這裡就好了,希望你們好好改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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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我答應委員,這個工程一定會專案把它弄到很仔細,但是請委員諒解,如果還沒有驗收,付款的節點一定要等到驗收完才能夠付款,今年度的預算因為工程那邊延後,我們會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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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我瞭解,你們如果最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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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沒有問題,一定會如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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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你113年少付廠商的4億,114年的預算加上113年少付給廠商的錢,如果不夠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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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沒有問題,不會少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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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為什麼不會少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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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因為我們預算可以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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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因為預算之前……難道你整個計畫案裡面,有4億是浮編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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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是工程進度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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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有4億是浮編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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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不,是因為進度落後,所以還沒付。因為工程進度落後,沒辦法完成驗收,所以還沒有付,不會浮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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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你現在是缺4億,你有4億的錢補到經常門了,難道還聽不懂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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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資本門絕對不會補經常門,這是違法的,所以絕對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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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剛剛副署長都特別講了,他不是把「海巡艦艇碼頭強化計畫」的修繕費用拿去補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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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沒有、沒有,這是誤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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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張委員,我請他們去向你講清楚,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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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沒有要做專案報告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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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私底下跟你講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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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我只是最後拜託主委,你不要被蒙蔽,政府的預算不要像民間大家所講的,政府預算你們隨意花用,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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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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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跟張委員講清楚,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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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請王美惠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