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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 @ 第11屆第2會期第10次會議

Index Text
0 沈委員伯洋:(12時15分)首先我要譴責國民黨剛剛提出停止討論這件事情,這個已經在我身上不知道發生幾次了,只要我要來這邊發言就會遇到停止討論,說真的3分鐘對你們來講到底是有多傷?那麼簡單的一件事情,如果剛剛在休息時間的時候,大家都可以為球員、為球賽好好的一起加油,那為什麼今天不能為國家大事,大家好好來討論,這是多麼困難的事情嗎?
1 今天要做調查,檢察官可以做調查、監察院可以做調查、立法院也可以做調查,法律本來就有讓立法院做調查,但立法院要做的調查是什麼?叫做立法調查、預算調查或彈劾調查,不是嗎?立法院要調查按照這次大法官解釋,要跟立法委員職權有關的事情做調查嘛,立法委員最重要的不就是立法嗎?所以為了立法做的調查這才叫名正言順,譬如我要修反滲透法,但我對於現在國會如何被滲透這件事情,我不是很清楚,所以我針對去中國的立法委員來做調查,這個才叫做立法調查。但你們現在這個很晚提出來的修正動議是寫什麼?是寫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認為郭智輝有違反所以要調查,那我就問只要因為有一個法律你認為有違反就要做調查,現在社會上有沒有竊盜案件正在發生,要不要就刑法第三百二十條規定竊盜罪,所以立法院要開始啟動大安區某個住宅被竊盜、被偷東西的調查案,怎麼可能會有這種事情?但你們的理由就是這樣寫啊!怎麼可能因為有一件事情的違反,立法院就要啟動調查、有殺人案件立法院要啟動調查、有貪污案件立法院要啟動調查、有強制性交案件立法院要啟動調查,那什麼都當立法院就好了,國稅局可以廢啦!監察院可以廢啦!檢察官也可以廢啦!這不就是你們原來在擴權這個事情嗎?這次大法官解釋第四十五條的部分,明言再講一次,相關議案必須要跟立法委員職權有關的事情,才叫做調查。
2 最後我要再講一下,按照剛剛王鴻薇委員、羅智強委員的發言還有一個很大的謬誤,就是你們剛剛把案情講得如此的清楚,就算這是一個調查案,你不是調查完了嗎?你連數字都那麼清楚,連錢給誰都那麼清楚,調查完了,你現在要成立這個調查委員會到底要做什麼事情?然後你還要延伸到每一個部會,你的範圍都沒有限定,這不是政治操作,什麼是政治操作?
3 主席:好,謝謝沈伯洋委員發言。
4 接下來請登記第8號莊瑞雄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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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2-10
speakers ["韓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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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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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398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0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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