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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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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洪委員孟楷:(12時31分)主席謝謝。麻煩請內政部次長,還有警政署跟移民署署長。
1 主席:麻煩次長、署長。
2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次長我先表揚一下,本席的選區林口,上個禮拜我們忠孝派出所所長成功攔獲一個馬來西亞籍的車手,追回了贓款。我知道這段時間詐騙的氾濫程度,可是我們第一線員警其實都非常辛苦,我也常講要源頭管理,還有就是我們看到問題就來解決問題。到目前為止,1月到8月的時候,有多少的外籍人士因為詐騙的相關案件被逮捕?我想我們有相關的統計資料。沒關係,我們直接秀出來,這個是刑事警察局的統計,其中詐騙、詐欺的部分在113年1月到8月已經有761案,比過去幾年都還要來的高,去年是921案,但是回推下來還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時間,所以說今年外籍人士有可能破千案。再再就是看到說有外籍人士,當然我還是強調,百分九十九我認為說外籍人士願意來到臺灣生活,不管是新住民、不管是來求學,我想都是立意良善,也都希望是能夠跟台灣共榮共存共好,可是有人還是會有鑽漏洞的情況,我想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召委今天排這個專案報告。我看到另外一個數據是113年跟112年謊稱代辦貸款的詐騙數據,這也是我之前跟刑事警察局要的資料,成長的比例讓我更訝異,去年同時間八百多件,但今年同時間有到兩千一百多件,暴增耶!所以說換言之,不管是外籍人士也好,或是本國的詐騙案件,我們不是說一直在防範詐騙、打擊詐騙,為什麼感覺愈打愈詐,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是不是簡要說明一下。
3 馬次長士元:謝謝委員,我想外籍人士的部分一方面我們現在疫後觀光的部分復甦,所以有蠻多的外籍人士是持觀光簽證到臺灣,那我們就有發現所謂的假觀光真詐騙的這種行為,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有跟包括交通部還有外交部研擬,對某一些風險比較高的國家的觀光客,我們要不要採取一些其他的管制措施,這個部分還在討論。
4 洪委員孟楷:我請教一下,國籍都是東南亞國家還是免簽的國家?
5 馬次長士元:以免簽的國家為主。最近我們有放寬幾個免簽的國家,這個部分我們也在尋求該國的駐臺單位跟我們一起來討論對策,這部分有一些細節我們可以會後再跟委員報告。
6 洪委員孟楷:好,但是什麼時候,因為我們現在已經看到問題了,不管是數字層面、統計層面,這都是刑事警察局統計的,那什麼時候能夠把辦法給拿出來?你剛剛也講跟外交部、跟交通部,那什麼時候有一個具體明確的不管是敢善也好、政策也好、調整也好。
7 馬次長士元:跟委員報告,我們希望年底之前能夠有個對策。
8 洪委員孟楷:年底之前會提出對策。
9 馬次長士元:對,因為我們已經開過2次會。
10 洪委員孟楷:好,那另外本席有關注到一個案件,我想也利用這個機會,2位署長都在。我先請教,現在外籍人士是不是在臺灣可以購買所謂的摩托車或是微型電動車,而且不需要雇主證明,對不對?確定啦,這個不是陷阱題,就是現在外籍人士在臺灣可以購買微型機車跟微型電動車,不用附上雇主證明。但是我們有沒有限制兩個部分,因為我知道交通部今天沒有來,但是我提出來,因為這個是最近本席聽到基層員警有反映的。我們有沒有限制外籍人士一個人可以購買多少台摩托車或他名下可以登記多少台摩托車?沒有。
11 張署長榮興:可能沒有這樣的規定。
12 洪委員孟楷:沒有這樣的規定。那如果他今天名下的摩托車開罰,闖紅燈或是無照駕駛等等,有被登記要罰款,他還沒有繳清罰款前,能不能離境?移民署,這就跟你有相關了吧?
13 鐘署長景琨:這個部分還是要財稅單位有通知我們的話,我們就會限制出境。
14 洪委員孟楷:有可能沒有通知……
15 鐘署長景琨:沒有通知我們也會不知道。
16 洪委員孟楷:所以今天外籍人士要離開,他拿其他國家護照要離開我們國門的時候,我們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繳清我們臺灣的交通罰款,有沒有繳清我們相關的一些,如果不是刑事案件的話,他是不是就可以直接離開?也沒有任何紀錄。
17 鐘署長景琨:如果沒有紀錄,沒有禁止出境的話,的確是可以出境。
18 洪委員孟楷:是,本席現在提出一個很嚴重的狀況,這也是基層員警告訴我,就是說外籍人士現在有一些不肖業者,他就直接去找外籍人士,人頭也好或是用怎麼樣,一個外籍人士下面可能登記三、四十台摩托車,他都用他的身分證件去購買機車,購買機車之後行照掛在這個外籍人士身上,但是用的可能是其他人去用。造成說如果這台摩托車去外面闖紅燈,有被開單,罰單也是寄到這一個人,可是這個人也許3個月到期就要回他的國家了,他就離境,那這個罰單就不知道找誰了。還有,這只是一般正常違規情況,如果說有肇事,假設他騎的這台摩托車撞到人肇事,但是他逃逸,當場沒有被攔下來,駕駛者就離開了,警方循線追蹤也只能追蹤到登記他名下的,但是這個外籍人士有可能出境了。所以這跟假車牌有一點點類似,但是又不完全,因為他是真車牌,只是他車牌全部都登記在同一個人名下,那個人可能就變成是人頭,可能有不肖業者他就去找快要離開的,最後半年、最後3個月要離開臺灣了,他就跟他收購,可能1台車1,000元、1台車2,000元還多少錢,你就讓我登記,反正沒有登記上限。所以會發生一個很荒謬的情況,一個人他下面有三、四十個車牌,五、六十個車牌的登記,然後罰款沒繳,他也離開,我們入出境移民署沒有辦法攔截他,這會是一個治安問題。
19 馬次長士元: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在外籍移工的部分,如果他離境的話,他的門號跟帳戶我們會跟金管會還有NCC去做一個阻斷。那委員剛剛提到是有關車牌的部分……
20 洪委員孟楷:是,那我現在講到車牌的部分、行照的部分。
21 馬次長士元:對,我會跟交通部討論,就是說我們先了解一下他那個樣態,還有剛剛委員提到說一個人他到底身上掛了幾台車。
22 洪委員孟楷:對,我們說現在可以讓他不用附雇主證明他就可以買車,這個尊重人權我們沒有意見,但是理論上來講,一個人就1台摩托車,頂多2台,但是如果一個人名下50台、30台,那就明顯不合理。
23 馬次長士元:是。
24 洪委員孟楷:郭台銘來他也不會騎那麼多摩托車啊,對不對?所以這樣子的一個樣態,他就會是犯罪的溫床,有可能他不是自己用,而是給別人用,那就會產生我剛剛提出來的這個問題。我想這一個部分連帶的,因為會這樣做的人不是一個常態,他有可能就有一些犯罪,有可能他又變車手,車手的車牌、車手的交通工具,然後再去做詐騙,環環相扣。我想我點到這邊,你們這些有偵查經驗的人應該比我更了解,這是一個破口,請一定要防堵,好嗎?一個月內針對這個部分做什麼樣的因應措施,是不是讓本席也知道。
25 馬次長士元:好,謝謝委員,我們跟交通部研擬一下整個樣態,然後我們有對策的部分會跟委員報告,謝謝。
26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
27 主席:再麻煩一個月內回復,謝謝。
28 接下來我們請麥玉珍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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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s ["吳宗憲","黃國昌","謝龍介","林思銘","莊瑞雄","陳俊宇","鍾佳濱","吳思瑤","徐巧芯","羅智強","陳培瑜","林淑芬","翁曉玲","洪孟楷","麥玉珍","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李坤城","沈發惠","傅崐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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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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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法務部部長、內政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內政部移民署署長、勞動部、數位 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率所屬相關單位 列席就「如何遏止移工及青少年淪為詐騙集團工具,及打詐四法施行後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進度 與具體成效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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