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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12時20分)謝謝主席。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還有觀光署周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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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部長、周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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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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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部長好、署長好。我們先看到觀光的部分,青年活動中心過去常常是學生社團辦理團康活動的好去處,也是很多人學生時期的回憶,臺灣的宗教文化活動很盛行,民間的宮廟常常有進香活動,這些香客大樓也是這些香客還有民眾在參與宗教活動時候的首選,特定對象住宿場所依發展觀光條例第七十條之二之規定有10年的緩衝期,將在明年1月21日落日,也是本次修法的重點之一,這邊要針對發展觀光條例就教部長還有署長幾個問題,今年11月3號的時候,全國各地的國軍英雄館陸續停止提供住宿服務,請問部長知道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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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不是我請署長答復,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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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對不起,也是因應條文的規定啦!它沒辦法取得旅館用地的話,沒辦法經營旅館,所以這個部分它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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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所以它們沒有辦法申請登記為旅館業。部長、署長,你們知道目前觀光署列管全國特定對象的住宿總共有幾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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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我們現在全數裡面還有針對33處在做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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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列管的部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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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列管的部分當時是有118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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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當時有118處,那目前轉型的情況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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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目前剩下86處大概分三個部分,一部分還在努力中;另外一個就是退場,三分之一退場;另外一個就是還在觀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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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所以列管中的有31處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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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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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當時,我們根據11月份的資料統計,總計118處,其中是有86處還在列管當中嘛!全國118處特定對象住宿場所目前只有9處完成了登記,只有占7.6%,本席不禁質疑,目前觀光署是否有積極協助這些業者轉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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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我們一直都在努力,而且我們定期每一季幾乎都有開會輔導,今年的部分是3月,還特別邀集了相關單位,譬如說涉及到一些相關督導的部分,包括國防部、教育部,都有積極協調,主要是用地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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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只有國防部及教育部嗎?其他有意願轉型的單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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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也都有參與,還包括退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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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就本席了解,目前還有21處業者必須在1月21號後才能取得旅館業的登記,部長、署長,如果沒有完成修法,他們這21個業者要怎麼做自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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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按照法令規定要退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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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要退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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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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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我們剛才有看到其實有意轉型的業者是相當多的,觀光署有沒有成立專責的機構進行輔導?署長,當初觀光署有沒有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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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對,部長也提到了,就是有一部分還在繼續努力,但是我們覺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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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還在繼續努力?明年他們1月21號要落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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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不是,還是要有一個……因為當初是104年,我們希望10年(114年)內把它完成是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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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本席這邊也要提到,因為疫情的關係,有意轉型的業者他們也都是在積極地辦理當中,因為當時疫情的關係造成延宕。這邊我們先來看到,部長,請問您知道這個價目表算不算是提供特定對象的住宿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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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這個價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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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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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看起來不一定是特定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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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不一定是特定對象,本席直接就跟部長說,這個是海軍四海一家,我們來看看海軍四海一家的資料,他的主管機關是海軍,開始營運的時間是民國39年8月21號,地址是在高雄市左營區,優惠對象是現役軍人、軍眷,還有榮民、榮眷與國防相關人員,部長,這個場所是否為觀光署列管的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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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目前應該是列管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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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對,但是他屬於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他們也會分工來做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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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署長,您提到高雄市政府,他並沒有受到觀光署列管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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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在清分的時候是市政府沒有提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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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他沒有提報,這個條文都已經推動10年了,你們橫向聯繫是怎麼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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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對,所以高雄市政府本身有做分工,是由觀光局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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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部長,請問交通部要不要來做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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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這個部分,我們一直在檢討,沒有什麼問題啊!因為這個目前列管的定義是透過22個縣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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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那他有沒有來做登記?他是不是旅館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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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22縣市政府提報的時候,高雄市政府就表示他要退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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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他目前並沒有退場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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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我們目前得到的訊息是海軍司令部有表示在1月21號之後,他將會歇業,或者是轉做其他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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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對,確實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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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所以署長您確認他明年會歇業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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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我們在3月開會的時候,國防部也是這樣子表示,他沒有其他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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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署長,您最好先回去請相關單位提供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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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好,我們再去跟他們再了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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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沒關係,我們會議資料再提供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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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我們再去跟他們了解一下是不是真的有要退場,目前我們得到的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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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本席今天會以四海一家為例,是因為如果政府轄下單位可以不做旅館業登記,卻要求國軍英雄館還有青年活動中心他們要做旅館業的登記,這樣子不免會讓其他單位質疑是否雙重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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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他如果要做旅館業,應該也是要做旅館業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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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我也特別利用這個機會澄清一下,譬如說,有一些公司行號自己提供給自己員工的,他也沒收費,沒有這種營業行為,當然是存在;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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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我們剛才看到他確實是有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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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對,所以要查證,就是說如果左營的四海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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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請署長先去做查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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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他不特定的,我們就查證,對,時間一到,我們就請高雄市政府要查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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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OK,好。本席也希望這次的修法讓有意願登記的業者,觀光署這邊也要來協助他們,OK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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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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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好,這個部分,我們會來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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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好。接下來看防偽車牌,本席上個月16號在委員會當中也有針對變造車牌來向部長提出進行跨部會的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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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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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上週五的時候,公路局也有邀請警政署還有高公局針對防偽車牌進行討論,針對防偽的部分,本席了解交通部比較偏向實務面,所以找了警政署來進行研議,部長知道這個會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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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我知道他們有開這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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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會議討論下來的結論有初步的規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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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我們對於防偽車牌相關未來的設計,請警政署、高公局給我們一些意見,基本上,大概有初步達成明年度防偽功能增加的規劃的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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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我這邊也再請局長提供當時的會議書面資料給本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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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文瑞: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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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最後一個問題,針對變造車牌提高罰則共有9位委員提案,提高罰則的部分,洪孟楷委員有提1萬到3萬,王鴻薇委員、林俊憲委員還有黃健豪委員是提6,000到3萬6,000,陳素月委員也有提5萬到20萬,我們在簡報上面可以看到,對於提高罰則部分,部長的立場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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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提高罰則的部分,目前在我們的修法版本裡面有,我們會提高到3萬6,000,這個部分我們當然是朝這個方向,包含車輛沒入的部分,我們也會把它加進來,也就是說整體罰則都會提高跟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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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OK,好,謝謝部長的說明,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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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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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邱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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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有請林德福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