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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 @ 第11屆第2會期第9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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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翁委員曉玲:(11時38分)今天我們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修正草案,最主要就是因為行政院不依法行政,不尊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文所造成的結果。行政院刻意不公告修法的施行日期,踐踏國會,不尊重民意,莫甚於此。 |
1 | 基於五權相互尊重,組織法的施行日本來應該要授權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這是為了要讓各機關在組織員額和職權變動的時候,有個過渡時期,有更多時間因應準備,但是誰也沒想到,行政院知法玩法、鑽巧門,遲遲不公布施行日期,仍然指定任期已經屆滿的翁柏宗擔任代理主委。這個代理主委翁柏宗,爭議連連,之前的新新聞申設案涉及關說,2022年又用特別費購買高價的海鮮禮盒,這些案子其實新竹地檢署都已經分案處理,但是行政院仍然是力挺到底,施行日期不公布就是不公布,讓任期屆滿的翁柏宗仍然可以繼續延任。 |
2 | 我要說的是,一個失去誠信、違憲、違法的行政院,已經無法讓立法院充分授權,行政院這一波的操作就是逼著立法院讓每一次的修法都要修訂明確的施行日期,這一切都是行政院咎由自取。為了維持憲政秩序,避免各個機關產生衝突及爭議,同時要防止新法產生不確定性,在此非常感謝各位委員支持修正NCC組織法第十六條修正案,明定新法要修正施行日期,再次感謝大家。 |
3 | 主席:謝謝翁曉玲委員的發言。 |
4 | 報告院會,現有葉元之委員聲明對剛才表決結果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
5 | 報告院會,現在休息10分鐘。 |
6 | 休息(11時40分) |
7 | 繼續開會(11時59分)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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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2-9 |
speakers | ["韓國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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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11-15"] |
gazette_id | 1139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95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9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agenda_id | 11395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