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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委員權吉:(12時10分)好,謝謝主席,請彭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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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彭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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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涂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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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委員權吉:彭部長,今天也有很多委員針對環評法施行細則在做討論,環境部在上個月通過環評法施行細則,其中有關旅館、文教設施以及光電的設置,環評權下放地方,我也看到很多立委表達了很多反對的意見,針對這個部分,部長,你現在到底有什麼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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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好,報告委員,那個原來是預告,當然我剛才也跟幾位委員報告,當時這個程序可能我沒有參與太多,但是我也承諾了全部都收回來,包含了旅館、文教設施和光電,還是我們中央來處理,但是像桃園環保局,其實也有它的環評的量能,我們還是希望地方有一些案子可以審,所以現在的確在旅館的部分有委託給地方處理,像桃園就是有委託地方的,我們也希望它的量能、它的專業度能夠提升起來,我們的環保司有一系列的計畫在推動這件事,但是無論如何,這個要有社會的共識才是最重要的,我們要等一段時間,明年的時候再來看,所以現在只是預告,目前沒有正式實施,我也宣示全部都收回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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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委員權吉:所以在這之前部長跟下面的同仁沒有充分溝通,針對環評法試行細則的部分,沒有做充分溝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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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剛上任,可能對這件事情不是太了解,所以也造成了一些困擾,在這邊致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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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委員權吉:剛剛也聽到很多立委在講,我們也很擔心,環境部針對這一部分,在垂直溝通的地方是不是有一些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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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好,報告委員,這個我會改進,我保證未來是絕對不會有問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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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委員權吉:好。針對預算的部分,去年8月22日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當然規模跟預算一定比之前都還大,剛剛我們瞭解一下,針對環評的部分,因為你們在編預算的時候我們想,環評的部分有很多你們當下是說交由地方去做,既然交由地方去做,為什麼明(114)年還成長了12.8%,大概四百多萬,不知道當初這個預算是怎麼編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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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這個當時是他們希望補助給地方,比如說,讓地方的人力和量能可以增加,而且要跟我們中央同一個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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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委員權吉:所以針對這個預算,當初本來環境部的意思是,這些環評下放給地方的部分,中央會補助給地方,是嗎?預算編列的時候有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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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我請我們司長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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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司長淑芷:報告委員,其實我們的公務預算是沒有補助地方,但是對於地方的人員培訓或者人力的補償,我們是有研議其他的方式來補足,甚至未來可能用約聘的人力來補足。那我們的預算會增加比較多,其實是因為審的案子比較多,應該是說,我們環評的錢本來就少,所以增加一點錢,比例就好像比較高,實際上我們是希望未來可以導入AI,甚至是我們現在正在委辦環評總體檢,這些都需要費用,我們公務預算主要是用在這相關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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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委員權吉:所以我們也覺得很奇怪,當初編列這個預算的時候是把環評權五大項的分工、地方針對環評權的部分,讓地方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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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司長淑芷:沒有,沒有,要跟委員講,我們這個預算並沒有把下放給地方的部分納進去,這個預算完全是中央在運用的,包括我們審案子要給委員的出席費、審查費,甚至我們要去現勘,還有我們自己也有一些相關的行政事務要處理,甚至是我們導入AI來協助我們辦環評,還有我們環評總體檢,都需要用到這些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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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委員權吉:那時候我們就覺得這個部分的預算可能要檢討一下,環評權下放地方,正常來講,案件應該是減少的,我們認為,環評權下放地方,案件應該是減少,結果反而預算是增加,所以我們針對這一部分的預算編列有一些質疑,到時候我希望還是針對最近跟未來我們審查數量的部分,讓我們來瞭解一下,為什麼下放地方之後,正常應該是數量減少,結果反而預算增加,針對這一部分,希望提供一些數據讓我們來瞭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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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好,委員,謝謝,謝謝委員的指正,我們會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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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委員權吉:好。還有,我也想瞭解,我不知道當初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的動機是什麼,我們看了一下,2015年修正的版本跟2024年修正的版本,我們看起來,今年修正的版本跟9年前好像幾乎是一模一樣,部長,你有沒有注意到?你看,這兩個版本幾乎是一模一樣,當初又說中央、地方權責要分工分清,結果2015年的修正版本跟現在2024年的修正版本幾乎一模一樣,針對這一部分,不知道是參考過去的版本,還是有參考我們學者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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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司長淑芷:跟委員報告,2015年修正,是因為我們以前沒有做分工的附表,所以那時候常常就會有爭議,到底權限在中央還是地方,所以我們2015年修法的時候是訂定這個附表,把權限分清楚。後來在修法的時候,是把旅館、文教設施這個敏感區域的審查,修法變成是中央來審查,主要就是因為美麗灣的事件,所以後來修法變成是中央來審查。我們後來為什麼會想地方是不是能辦,是因為經過這麼多年以來,地方主動跟我們講說旅館能不能給他們審,這樣子他們審查的依據才會一致,相關的考量點也一樣。我們想,一個案子,地方也要把敏感區當成非常重要的來看,所以我們當初才會考量是不是要下放給地方,才提出這個預告的版本,主要就是要蒐集各界的意見,現在還在預告蒐集意見的期間,所以這個施行細則並不是分舊版本、新版本,施行細則其實主要就是在講權責分工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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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委員權吉:對。所以這個部分我希望還是要注意一下,當初修法的目的就是希望中央地方環評的權責能夠分工清楚,而且希望能夠儘量利益迴避,可是沒有想到2024年我們感覺又修回這樣子。對於我們2015年修法所要講的事情、所要做的事情,包括希望分工清楚、利益迴避等等,結果沒有想到2024年又重蹈覆轍,又走回原來的老路,所以這部分希望部長也能夠瞭解一下。因為我剛剛也聽到很多委員在講,針對新的預告修正版本,我們之前的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有講,把30公頃以下的太陽光電開發案環評交給地方,這是再生能源的大災難,而且我們也知道,地檢署一直在偵辦很多鄉鎮長、議長、議員、地方代表等等涉入的光電弊案,結果環境部現在不但沒有去改善,而且居然還預告修正,要把我們光電環評權下放地方,這不但沒有改善,還助長地方的首長,讓他們更名正言順地去要回饋金,是不是讓弊案發生的頻率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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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原來是沒有太陽光電的,然後我們這次做的是針對15公頃以上的部分,15公頃以上的案子,經過山坡地,要環評,目前因為剛好這個細則修正的關係,所以就把15公頃到30公頃的部分讓地方來審,超過30公頃的部分是中央審。不過我也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已經宣布了,所以這個全部都收回到中央來處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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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委員權吉:好。把光電納入環評,其實真的也是大眾的期待,只是說把環評權下放地方,大家還是怕會造成弊案叢生,球員兼裁判,擔心會有這樣子的問題,既然部長已經說不會下放,我希望部長針對這部分,跟我們同仁好好討論,好好評估,大家擔心沒有辦法改善,結果卻變成好像去助長地方跟光電業者產生弊案的機會,所以我希望我們環境部要做好監督的責任,保證不下放的部分,真的也希望部長能夠審慎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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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是,我絕對不會下放,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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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委員權吉:好,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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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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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涂權吉委員。我們中午不休息,直到質詢結束,環境部備詢的人可以用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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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林俊憲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