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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 @ 第11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陳委員玉珍:(10時40分)謝謝主席,我們請衛福部、陸委會代表,等一下交通部、國發會代表請主動上來。
1 主席:請陸委會、衛福部,還有國發會……
2 陳委員玉珍:國發會跟交通部等一下一起上來,這樣比較快。
3 主席:OK,交通部,謝謝。
4 陳委員玉珍:因為本席的提案和國際醫療特區有關,我先請教陸委會和衛福部,你們覺得開放大陸人士到金門來看診,是不是會讓臺澎金馬門戶大開?衛福部怎麼看?
5 郭專門委員威中:只要是有來臺就醫的需求,我們都支持。
6 陳委員玉珍:都是支持的嘛!現在事實上是不是已經有大陸人士來臺灣本島看診了?也有吧!
7 郭專門委員威中:是。
8 陳委員玉珍:接下來請陸委會代表回答。
9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大陸人士到金門的醫院看診現在本來就有了。
10 陳委員玉珍:本來就是開放的嘛!
11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本來就有了。
12 陳委員玉珍:本來就有嘛!現在就是已經有小三通,可以到金門來看診嘛!
13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對,沒錯啊!
14 陳委員玉珍:這是現行政策,沒錯吧!
15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本來就有。
16 陳委員玉珍:所以開放大陸人士到金門看診,現在有讓我們整個臺灣島門戶大開,已經讓大陸人士大舉進攻,變成木馬屠城了嗎?現在發生了嗎?現在有木馬屠城了嗎?
17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應該是說讓他們來看診,跟我們設立一個醫療專區,然後有一些其他的措施,那是不一樣的。單純讓大陸人士來看診,這個本來就沒有問題。
18 陳委員玉珍:是嘛!是沒有問題的吧!讓大陸人士來臺看診是沒問題的吧!
19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對,沒有問題。
20 陳委員玉珍:陸委會覺得沒問題嘛!所以本席提出這個醫療專區裡頭,當然,相關法令我們跟衛福部也可以再繼續討論,看有哪些規定可以讓整個醫療體系更縝密,這個我可以同意。但是民進黨所提出來的反對意見是說,因為開放大陸人士到金門看診,會讓臺澎金馬門戶大開,還因此封本人為「陳三桂」,說我要讓大陸人士來金門看診,讓臺澎金馬門戶大開,而現在相關部會已經直接打臉了。好,謝謝兩位。
21 接下來我們請交通部跟國發會。國發會昨天就知道題目了,請問交通部航政司代司長,你看這一句是不是賴總統說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有沒有這句話?賴總統有沒有這樣說?
22 盧代理副司長清泉:報告,因為這超出我們交通部的……
23 陳委員玉珍:不是!總統有沒有這樣說?這個報導的媒體是中央社。有沒有這樣說?總統有沒有這樣說你都不敢回答啊!賴總統有沒有這樣說?這是公開說的。你不知道啊?你沒有在注意聽總統講話啊!總統有沒有這樣說?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24 好,你不知道!國發會,總統有沒有這樣說?
25 你也不敢說?政務官也不敢說!事務官也不敢說!賴總統說的話,你們都不專心聽喔!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我不是要問你贊不贊成,我是說總統有沒有說過這句話啦,只是問這個事實有沒有發生過。
26 總統有沒有說過這句話啦!這沒有辦法回答嗎?
27 哇!總統講過什麼,你們都不敢回答啊!總統有沒有這樣說過?陸委會,你有沒有聽總統這樣講過?
28 為什麼一直偷笑?你們偷笑賴總統,這樣不行!
29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賴總統講過這個話。
30 陳委員玉珍:對嘛!我只是要說總統有講過這句話。沒問題嘛!我知道賴總統講過這句話,全國都聽過,你們竟然不敢回答!
31 來,交通部,如果總統說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那就是兩國嘛!兩國之間通商的港口是國際港還是國內港?
32 盧代理副司長清泉:跟委員報告,目前金門港是國內商港,那……
33 陳委員玉珍:金門是國內港,那金門跟中國大陸往來啊!這樣算是國際之間的往來還是國內之間的往來?你說一下!交通部航政司,金門水頭港現在跟大陸廈門港有在往來,兩地之間的往來是國際港還是國內港?是國際之間的往來還是國內之間的往來?金門跟廈門往來是國內的往來嗎?
34 盧代理副司長清泉:依照……
35 陳委員玉珍:你說我們是國內港啊!金門跟廈門往來是什麼往來?
36 盧代理副司長清泉:因為在89年的時候,院裡面有核定金門港是國內港,依據兩岸條例……
37 陳委員玉珍:89年的時候還沒有開放港口往來。是什麼往來?你告訴我是國內港還是國際港!
38 盧代理副司長清泉:那個時候開放是國內港,因為……
39 陳委員玉珍:對,那現在開放跟廈門往來是國際往來還是國內往來?
40 盧代理副司長清泉:兩岸之間本來就有一個通航的辦法,依照那個辦法,我們來實施相關的作業,讓兩岸旅客和貨物可以互相流通。
41 陳委員玉珍:對、對、對。那廈門跟金門之間的往來是國內往來還是國際往來?廈門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門是屬於中華民國,根據賴總統的說法,兩岸之間是不同國家嘛,互不隸屬。沒疑問嘛!這是總統說的嘛!你要不要遵照賴總統的政策,把它訂為是國際港?金門應該是國際港,不對嗎?還是你覺得賴總統說錯了?交通部,你回去研究一下,這題有很難嗎?
42 盧代理副司長清泉:跟委員報告,因為有這樣的通函辦法,其實我們有相關的……
43 陳委員玉珍:你告訴我是哪個港,為什麼我要問的這一題這麼重要?我不是在考你政治題,因為這關係經濟民生,我今天修離島建設條例要做自由貿易港區,交通部、財政部關務署……關務署在嗎?關務署上來說……對不起,主席,再1分鐘就好了。關務署,快一點。根據自由貿易港區的規定,為什麼要修離島建設條例?大家一定要理解,因為我們基本上想做自由貿易港區,現在臺北、高雄等等地方都有做自由貿易港區,因為他們是屬於國際港。關務署,你是不是告訴我,金門港因為不是國際港,所以不能做自由貿易港區,對吧?因為自由貿易港區要國際港,對吧?
44 陳副署長世鋒:自由貿易港區設管條例是要在國際的通商口岸……
45 陳委員玉珍:對,要在國際的通商口岸嘛。
46 陳副署長世鋒:對。
47 陳委員玉珍:金門是不是呢?
48 陳副署長世鋒:金門目前這樣來看的話,就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邊的講法,當然界定它的定位不是國際港,它有準國際港的……
49 陳委員玉珍:好,我們不是國際港,因為這有一個特別的地位,所以我們才要在離島建設條例特別修這個條例,目的在這裡,不然我們適用現在的法律就好,就是因為你們這些官員都沒有辦法回答,跟賴總統的心都不一樣,都沒有辦法回答,我們只好去訂一個條例,今天要審的這個條例就是為了這個原因而提出來的,不然我們就不用審,我們直接適用就好了嘛,對不對?因為你們也不敢說我們是國內港,你們說我們是國內港,又不敢說我們跟廈門往來,是國際港,也不敢說我們跟它往來是國內往來,你們自己都做不了決定,所以我們在申請自由貿易港區的時候,你們這些單位沒有一個單位敢說Yes,當然也不敢說No。
50 最後一題了,對不起,主席,就是這一題,請問交通部,你跟我回答,這個怎麼回答?
51 邱委員志偉:已經10分鐘了。
52 陳委員玉珍:我請交通部回答就好了,不然你幫我回答,看賴總統說的你支不支持?
53 邱委員志偉:我為什麼要回答你的問題?
54 盧代理副司長清泉: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在金門港埠最近這5年會投入50億……
55 陳委員玉珍:你不要告訴我投資,你告訴我政策,我們要政策。
56 盧代理副司長清泉:這個部分我們會儘量支持地方的發展。
57 陳委員玉珍:所以如果我們要申請成為自由貿易港區,交通部支不支持?
58 盧代理副司長清泉:這個部分牽涉到整個離島跟兩岸之間的整體政策……
59 陳委員玉珍:所以呢?
60 盧代理副司長清泉:應該要審慎來考慮。
61 陳委員玉珍:審慎考慮,賴總統說的話,你要聽進去,對不對?要聽進去吧?要遵照賴總統說的話來執行,對不對?謝謝。
62 主席(呂委員玉玲):請邱志偉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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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19-13
speakers ["呂玉玲","鄭正鈐","陳玉珍","許宇甄","徐巧芯","陳亭妃","楊瓊瓔","賴瑞隆","張啓楷","鄭天財Sra Kacaw","邱志偉","陳超明","黃國昌","黃健豪","陳昭姿","吳宗憲","蔡易餘","邱議瑩","謝衣鳯","麥玉珍","林岱樺","張嘉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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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1-14"]
gazette_id 1139901
agenda_lcidc_ids ["11399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一)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七條、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1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 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二、審查: (一)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賴士葆 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 院委員邱志偉等 22 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四)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台 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許宇甄等 22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三、審查:(一)本院委員陳亭妃 等16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鄭天財等22人擬具「離 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9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 十三條之一及第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四)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 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二條及第十五條 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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