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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玉珍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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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麥委員玉珍:(10時42分)謝謝主席,有請人事行政總處蘇人事長。 |
1 | 主席:請蘇人事長。 |
2 | 蘇人事長俊榮:委員早。 |
3 | 麥委員玉珍:人事長好。我想請教一下,不管是新住民、原住民包含你,我們是不是媽媽生的?是嗎? |
4 | 蘇人事長俊榮:一定是的。 |
5 | 麥委員玉珍:我們是不是人? |
6 | 蘇人事長俊榮:一定是的。 |
7 | 麥委員玉珍:所以是人的話,我們在對話的時候是不是眼睛要看著對方? |
8 | 蘇人事長俊榮:對,眼睛要看著對方,在上次委員質詢的時候有提醒我和院長…… |
9 | 麥委員玉珍:我問你是不是? |
10 | 蘇人事長俊榮:是。 |
11 | 麥委員玉珍:所以狗跟人對話的時候眼睛看哪裡? |
12 | 蘇人事長俊榮:對不起,我沒有養狗,我不知道。 |
13 | 麥委員玉珍:你沒有養狗,但是你有這個理念,對不對? |
14 | 蘇人事長俊榮:沒有這樣的經驗。 |
15 | 麥委員玉珍:你沒有這個經驗也沒有這個理念,但是我們大家都知道狗跟人對話的時候都看地下。我今天想要請教你,7月16日新住民基本法三讀通過,當初在協商的時候,三黨達成共識,一年之後要成立,結果行政院和內政部說現在先成立新住民發展署籌備處工作小組,明年掛牌成立新住民發展署籌備處,請教蘇人事長,籌備處的法源依據在哪裡?籌備處的人員如何移撥? |
16 | 蘇人事長俊榮:跟委員報告,內政部有從移民署新住民相關領域的這些同仁,還有再加其他的業務,成立一個籌備處。 |
17 | 麥委員玉珍:依照中央政府機構總員額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各機關應將實際員額數及人力類型,編入年度總預算,但是我們翻了移民署114年的預算書,完全沒有相關的作業計畫,請教人事長,這樣沒有依照法規把人力需求納入年度總預算,這樣的方式合理嗎?第二,如果沒有計畫編制,請教籌備處的人力是用什麼方法來處理?第三,是用移撥的,還是用支援的方式?第四,如果是用移撥的,沒有法源依據怎麼移撥?第五,如果是用支援的,這樣的長期支援,人事長,你覺得合適嗎? |
18 | 蘇人事長俊榮:跟委員報告,因為整個籌備處的主責機關在內政部,至於明年如果要掛牌,假設明年的7月掛牌會牽涉到預算…… |
19 | 麥委員玉珍:假設?但是這個法源依據在哪裡?沒有假設!我們問的沒有假設…… |
20 | 蘇人事長俊榮:我跟委員澄清一下,因為現在是籌備處直接在執行,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有60位人力,他是以這60位為班底進行籌備的相關業務。 |
21 | 麥委員玉珍:所以之前他們都沒有在籌備,沒有在做這些業務嗎? |
22 | 蘇人事長俊榮:沒有。 |
23 | 麥委員玉珍:現在才做籌備業務,所以長期支援會不會影響單位的業務執行?如果不會影響的話…… |
24 | 蘇人事長俊榮:現在就是在做這些事情…… |
25 | 麥委員玉珍:這些事情就是不足嘛!所以我們才要去要求,大家以後都不用遵守法律了,這樣的話都走後門採取支援的方法,繞過法律成立本來就不應該存在的黑機關,所以如果會影響的話,早上我們總召跟你說的時候,你說要發文給移民署,要他們提出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才能成立新住民發展署籌備處。之前2021年2月18日行政院將成立數位發展發部的時候,也是這樣處理的,立法院三讀通過組織法法案之後,才成立數位發展部籌備處,所以我要求人事長要跟內政部部長劉世芳說不能這樣違法行政,要儘快提出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的行政院版本,不要讓我們賴清德總統對新住民的政見都是空話,不要開空頭支票騙我們新住民,選舉前是山盟海誓,選舉後就對新住民說「歹勢」,這個部分你們要嚴正的去要求。 |
26 | 蘇人事長俊榮:不會啦!委員,你對政府要有信心。 |
27 | 麥委員玉珍:信心?剛才有很多委員在質詢,連我們都有提出新住民組織法,但是你連提都沒有提叫作信心嗎? |
28 | 蘇人事長俊榮:跟委員報告,因為內政部很重視這個,所以他們很認真,你要給它足夠的時間去把這個署的功能詳細規劃。 |
29 | 麥委員玉珍:如果是像剛才羅委員說的「部」,我們是因為沒辦法消除哪一個「部」再增加,「署」也是一樣都必須要去執行,所以沒辦法去把哪一個「署」消除。 |
30 | 蘇人事長俊榮:跟委員報告,我們內部有在評估,只是現在還在作業不方便講,謝謝。 |
31 | 麥委員玉珍:希望你今天講的,到明年我們的新住民發展署會生出來,謝謝。 |
32 | 主席:謝謝麥委員、謝謝蘇人事長。剛剛主席已經宣告了,在鄭委員天財發言後,我們就休息5分鐘。 |
33 | 有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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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36-13 |
speakers | ["鍾佳濱","黃國昌","陳俊宇","沈發惠","林思銘","吳思瑤","羅智強","莊瑞雄","麥玉珍","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王鴻薇","林倩綺","謝龍介"]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4-11-14"] |
gazette_id | 11310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100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徐富癸等 17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 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四) 委員林宜瑾等19 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 陳冠廷等17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行政院 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考試院函請審議「中央行政機關組 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央行政機關 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中央行政 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中央 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 16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陳冠 廷等16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114年度中央 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四、審查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管「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收支部 分【第三、四案僅進行詢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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