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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 @ 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吳委員宗憲:(12時55分)謝謝主席,麻煩請部長。
1 主席:請部長。
2 吳委員宗憲:部長你好。
3 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4 吳委員宗憲:本席今天主要是要跟部長請教幾個問題。我想政府存在的目的,本來就是要讓人民好好的生活,而不是更辛苦。我記得以前在念吳定老師公共行政的書籍時,他提到公共行政主要在追尋三個理念,第一個是效率,第二個是回應,第三個是前瞻。對政府機關在管理一個機關行政事務上面的應對,這三個東西都很重要。
5 所以,我今天就想跟部長談一下公保地解編的問題,我們就以宜蘭當作一個例子來看。當然公保地的解編,是全臺灣都遇到的一個問題,而且效率出奇地慢,根本跟不上時代的變遷,尤其現在少子化或是一些狀況,有些土地是不是還有當初設計的那個用途,現在都值得考量;甚至人口居住地點的移動,三十年前這可能是一個非常熱鬧的地方,但現在它可能是一片荒蕪,所以很多東西是否要解編,一定要跟著時代的速度來走。
6 針對我剛剛提吳定老師的那三個指標,我們來看解編的這個問題是行政怠惰,還是全國案量過大,部長可能也要稍微了解一下這個問題。否則當初為了一些公共利益,而去編的這些保留地未徵收的這個問題,一卡就卡了好幾代,限制了土地所有權人的利用,這對他們來說,其實是有傷害。因為當初告訴他們,為了公共利益,要把這些土地去做公共設施,如停車場、公園、道路,然而這段時間都沒有任何結果,地就空在那裡,地主也不能做什麼事情,一些想要處分或幹嘛的,都會發生一些不利益。
7 其實內政部在2013年有一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希望推動各地方政府對公共設施用地通盤檢討,以解決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受限的這個問題。我看了一下,宜蘭林姿妙縣長在2019年就很積極在處理這個問題,宜蘭的12個鄉鎮市裡面,有11個都有劃設都市計畫區,區內的公用設施保留地目前未徵收的面積,我統計了一下有284公頃,面積還滿大的;時間最長的,甚至是六、七十年前就已經設定在那裡,等於他們好幾代的人都被卡住了這塊土地的使用。本席想請教部長,林姿妙縣長在2019年就開始積極地做這件事情,到現在2024年了,你知不知道目前這個通盤檢討的區域裡面已經過了幾個?
8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這個個案我不是那麼清楚,但是我先跟委員報告一下,公有地的解編確實在行政上面要拖非常長的時間,我自己也協助過高雄的部分。有關宜蘭的部分,是不是請國土署署長跟您回應一下?
9 吳委員宗憲:請說。
10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宜蘭都市計畫的部分一共有22個,有19個已經都公開展覽了,跟委員報告……
11 吳委員宗憲:19個裡面過了幾個?已經有檢討的過了幾個?
12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有6個已經修正,也發布了,剩下13個還在審查。因為有時候解編以後,還需要他們提出市地重劃的可行性評估,往往地方政府對這一塊,可能進度上會比較慢,所以他只要確認那一個部分可行,我們其實都會很快幫他結案。
13 吳委員宗憲:但是你知道嗎?民眾覺得縣政府已經做了這個調查,希望幫助他解編;但是從縣政府的角度,他認為卡在中央,然後民眾就對縣政府有意見,那縣政府也告訴民眾說卡在中央。
14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其實這裡面都有一些關鍵點,也就是說,當你提出來的這些解決方案,其實是需要在財務上、指引上提出可能性的評估,因為我們也擔心,像過去一期也辦過,結果辦完以後,地方政府拖了二、三十年也沒有處理,所以我們這一次的審查是要求你要把可行性方案提出來,也經過我們確認,我們才會同意。
15 吳委員宗憲: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我現在不是說編列預算徵收、解編……
16 吳署長欣修:不是徵收,是可能都需要重劃或是附帶條件,那這些都需要有確實的財務評估,我們就是希望縣市政府一定要拿出來,我們最後才能核定給他。
17 吳委員宗憲:好,但是就是像我剛剛所提到的,既然這個是在2013年就已經提出來,到現在已經11年了,根據我手上的資料,我看到的是宜蘭在2019年縣長就已經在做這個事情,但是現在感覺效率並沒有出來,那有意見的是地主們,他們對這個東西有意見。
18 吳署長欣修:了解。
19 吳委員宗憲:而且那個地不能發展、不能做其他更有效的利用,變成是荒地,使得鄰近、周邊的發展以及那邊的安全都有問題。
20 吳署長欣修:了解。
21 吳委員宗憲:所以我們現在是提出來,看是不是可以麻煩內政部能夠加速,而且這不光是只有宜蘭,這是全國性的問題,我想你們一定很清楚嘛!
22 吳署長欣修:我跟委員報告,的確在全國三百多案裡面,我們目前只大概完成七十幾案,後續跟各地方政府繼續在談的、送審的,其實大部分都已經進到所謂的市地重劃或是附帶條件的財務可行性評估,對這一點其實我們跟地政司都一定要嚴格把關,因為我們希望最後核的是一個可行的方案,所以這一點我們還是會持續來要求,因為像有些縣市也是回去以後結果放了4年,也沒有拿出來。
23 吳委員宗憲:部長、署長,嚴格把關沒有錯,我也認同這個點,但是你們的把關不能是效率不好的一個代名詞,不能這樣,好不好?
24 吳署長欣修:了解,我會把宜蘭部分的進度讓委員了解。
25 吳委員宗憲:因為這是全臺灣面臨的問題,我們也會繼續追這個問題,因為我四處都看到相同的狀況。
26 吳署長欣修:好。
27 吳委員宗憲:好,那再麻煩你們,就是效率一定要跟上時代。
28 吳署長欣修:好。
29 吳委員宗憲:因為人口的變遷、人口的遷徙,其實這個都會讓當初的計畫也許在今天不一定那麼配合時宜,好不好?
30 吳署長欣修:了解。
31 吳委員宗憲:好,謝謝部長,謝謝署長。
32 主席:我們中午不休息,繼續開會。
33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高金素梅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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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15-9
speakers ["張宏陸","黃捷","李柏毅","張智倫","蘇巧慧","麥玉珍","牛煦庭","王美惠","高金素梅","黃建賓","吳琪銘","丁學忠","許宇甄","林德福","黃健豪","徐欣瑩","羅智強","洪孟楷","張雅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培瑜","楊瓊瓔","吳宗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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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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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397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案關於內政部主管部分;三、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內政部主管部分; 四、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8家財團法人114年度預算書案;五、審查 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4年度預算書案【所列預算案僅詢答,另訂時間處理】; 六、審查「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修正草案,計八案:(一)審查行政 院函請審議「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 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 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 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張雅琳等25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 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威 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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