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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 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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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2時32分)謝謝主席,有請內政部長,還有戶政司長。
1 主席:請部長及戶政司長。
2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部長好,首先我想先謝謝部長跟國土署,因為我在這次的院會總質詢提到,如果明年國土計畫法上路,我們的建物用地合法化之後,明年可以去縣市政府做建物的合法化登記,但可能會有一筆巨額的費用。就這個部分,要謝謝原民會跟內政部在我質詢之後,研議出一個不錯的方法─借用保存登記的概念,讓這一些舊有的房屋直接來申請合法,所以我要特別藉這個機會來表達謝意。
3 接下來,我想問部長知不知道我們原住民在今年上半年有兩個很重要的法,一個是原住民族身分法的修正,另外一個是姓名條例的修正;一個在1月公告,一個在5月公告。1月到6月,在這短短的半年,去回復原住民族身分或姓名的高達1萬3,000人,大概是歷年增幅最高的一次,我相信長此以往,對原住民族人口的增加或是身分的認可,其實是有很好效應。我在這裡介紹一下我們原住民族的姓名登記,目前己有四種方式可以隨你選擇,到了戶政事務所,可以用我們原住民族的文字來登記。其實原住民語言發展法早就說過,這個不叫作羅馬拼音,這個叫作原住民族文字,所以我們可以單列原住民族文字;也可以並列,就是漢名跟我們的原住民族文字;也可以用康熙字典作漢字的音譯;也可以漢字音譯,加我們的原住民族文字。主要是希望大家用正確的名字來呼喚我,就像我們講Paul,跟講保羅是不一樣的,講Mary跟瑪麗是不一樣的,我們很希望能夠被正確的呼喊名字。第二個好處是,因為憲法法庭所做的釋憲,我們也來修法修正,只要父母一方是原住民或兩方都是原住民,這四種方式都可以讓孩子取得原住民的身分。
4 但是這半年來,我們收到很多很多的陳情。例如有族人到臺中的某個戶政事務所,要去幫女兒取族名,希望用漢名、族名並列,但是戶政所的人員說,他要取的族名,在族人名譜裡面找不到,堅持不讓他登記;又或者是到了監理站,發現有線上服務,但因為它的欄位系統沒有辦法登入族名,所以還是被迫要親自跑一趟;還有人因為已經並列了,當他堅持簽他的原住民族名的時候,也會被要求寫漢名。為什麼?因為內政部民國91年的函釋說:顧及機關使用便利性,同意原住民單獨使用中文的傳統姓名,至於羅馬拼音的部分,社會各界還不熟悉,所以不能使用。又或者最多的情形是,好多人的爸爸媽媽已經去回復傳統名字,孩子想要保留原來的漢姓、漢名,結果他去並列登記的時候,戶政所告訴他說,他已經喪失原住民身分,因為他的爸爸媽媽已經改回原住民的名字,所以他就自動喪失原住民的身分。對此種種,我覺得內政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教育訓練;第二個像這種函釋也應該要廢除;再來就是跨部會系統的整合,也要趕快處理;還有一些涉及原住民身分法、民法,相關部會溝通的進度。其實本席在9月已經開過協調會,我想知道進度如何。
5 劉部長世芳:針對委員的三個提問,關於內政部在91年的那個函釋,我們會在11月廢止。
6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
7 劉部長世芳:有關戶政人員,或是其他相關部會的系統整合進度,我請司長來回應。
8 陳司長永智:跟委員報告,有關資訊系統的部分,我們在今年5月23日已經邀集相關機關召開會議,請各機關調整其資訊系統姓名、欄位,目前已經請機關陸陸續續在趕更。以上說明。
9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都有進度。請主席再給我一分鐘,我想要邀請國家公園署。部長,我簡單的講,我是2020年進立法院,也就是109年,我在第一個月就接到一份陳情,即:花蓮萬榮鄉的摩里沙卡部落希望可以跟林田山做實質共管,我們很感謝這些年來確實都能真正參與決策,真正參與林田山的整個工作經營。可是現在問題來了,在0403地震之後,太魯閣國家公園說裡面有很多部落,很多傳統領域受到傷害,國家公園署也有邀請部落參與,但這個期程很漫長,預計要120年才能夠復建完成。這個時候太魯閣自治區有意見,因為他們聽到賴清德總統有一個政見,叫原住民落實自治,所以他們提出申請,在今年1月28日由內政部核准成立台灣太魯閣族自治協會,想要爭取自治的示範空間。這個跟我的質詢訴求也很一致,因為我在第一會期的院會總質詢問過卓榮泰院長,希望在原住民自治法上路之前,要有自治區、部落公法人的示範以及原住民族學校的示範點,都答應了,原民會也說OK了。現在我就只問一個問題:你們有沒有去討論?因為他們想要爭取太魯閣一起做自治空間、合作管理機制,也希望建立一個學校。對於這個自治空間,不曉得內政部跟太魯閣國家公園的意見怎麼樣?
10 劉處長守禮:跟委員報告,有關他們自治的這個想法,目前還在醞釀當中,我們也在聽取多方意見,在控管會議上面也都曾經提過,對於這部分,我們也會來了解看看。目前,我們是希望走社區合作營造的方式,大家先來凝聚共識。
11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他們要求我近期可以召開一個跨部會的會議,我們到時候再來邀請。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12 主席:繼續請陳培瑜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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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15-9
speakers ["張宏陸","黃捷","李柏毅","張智倫","蘇巧慧","麥玉珍","牛煦庭","王美惠","高金素梅","黃建賓","吳琪銘","丁學忠","許宇甄","林德福","黃健豪","徐欣瑩","羅智強","洪孟楷","張雅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培瑜","楊瓊瓔","吳宗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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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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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397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案關於內政部主管部分;三、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內政部主管部分; 四、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8家財團法人114年度預算書案;五、審查 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4年度預算書案【所列預算案僅詢答,另訂時間處理】; 六、審查「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修正草案,計八案:(一)審查行政 院函請審議「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 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 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 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張雅琳等25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 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威 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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