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
洪委員孟楷:(12時32分)黃部長,關於數發部,大家、國人很關心跟重視的當然都是打詐的議題,本席也下載了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的app,裡面我有看到一個統計,我想這個app也已經上線一個多月了,大家都有通報,也都有相關的統計資料,其中詐騙媒介,就是本席跟國人大家所關心的,到底這些廣告都在哪裡做詐騙的、哪裡讓民眾獲得這個資訊,部長有沒有掌握?就是詐騙媒介。 |
1 |
黃部長彥男:現在的平臺裡面最多的還是在臉書。 |
2 |
洪委員孟楷:再來呢? |
3 |
黃部長彥男:臉書以外就是LINE、Google,然後像TikTok…… |
4 |
洪委員孟楷:您看一下,這上面的詐騙媒介,我拉了30天的資料來看,總共有10萬筆,將近11萬筆,其中6萬筆是臉書,2萬3,000筆是IG(Instagram),IG其實也是臉書的。 |
5 |
黃部長彥男:對,都是臉書的。 |
6 |
洪委員孟楷:再來,Meta Messager有4,900筆,將近5,000筆,還有Meta的廣告聯播網1萬8,000筆,所以光臉書就有百分之九十幾都是他們相關的系統,其他像你剛剛所講的Google只有133筆,11萬裡面只占了133筆;而LINE只有了681筆,都不到千位數,換言之,九成都是Meta相關系統,既然已經知道大宗的部分在那邊了,我們除了繼續給國人通報,繼續被動的下架,那我們主動積極的作為在哪裡? |
7 |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就是說…… |
8 |
洪委員孟楷:臉書可以賺那麼多錢,可以接受廣告,沒有問題,你要去做社群正常廣告,我們當然歡迎,這是正常市場機制,但是不能給詐騙集團投放廣告啊! |
9 |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所以我們現在為什麼要通過打詐四法,這裡面尤其是關於網路廣告平臺…… |
10 |
洪委員孟楷:對,上個會期已經通過了,7月12日已經通過了…… |
11 |
黃部長彥男:沒錯,所以我們…… |
12 |
洪委員孟楷:所以到現在11月13日,4個月過去了,我們做了什麼事? |
13 |
黃部長彥男:第一個,現在他們要在臺灣設法律代表跟落地,他們在10月30日已經申請了;11月30日我們會公告相關的子法,而他們有一件事一定要做,就是廣告實名制,就是剛剛說的過去什麼詐騙…… |
14 |
洪委員孟楷:是,本席上一次在交通委員會的時候,同樣就有要求的嘛!現在更有數據佐證,就是我們臺灣有高達九成、九成五以上的詐騙樣態類型都是從他們的母公司出來的嘛! |
15 |
黃部長彥男:沒錯!所以Meta是我們最關心的,剛剛有說了,我們已經跟Meta喝很多所謂的喝咖啡,包括他們派美國的技術專家來跟我們討論。 |
16 |
洪委員孟楷:它喝咖啡喝很多,但是它還是恣意妄為啊! |
17 |
黃部長彥男:所以現在已經跟它講…… |
18 |
洪委員孟楷:如果喝咖啡真的不行,是不是可以請它喝敬酒? |
19 |
黃部長彥男:沒有!沒有! |
20 |
洪委員孟楷:敬酒如果不行的話,請它喝罰酒! |
21 |
黃部長彥男:沒錯,罰酒,1月初就要開始罰了。 |
22 |
洪委員孟楷:明年1月? |
23 |
黃部長彥男:對!現在是這樣,我們的罰則是,第一個,它要廣告實名制,如果不配合,我們就可以連續罰,然後每次可以從250萬開始,罰到1億都可以,所以這個金額可以滿高的,也就是希望用這樣的一個法來做處理,當然第一個是先道德勸說,第二個就是用法律來要求它配合,而希望的結果就是,我們再也不會看到這種所謂假公眾人物的廣告。 |
24 |
洪委員孟楷:部長,源頭管理才是重點。 |
25 |
黃部長彥男:沒錯。 |
26 |
洪委員孟楷:不要累壞我們第一線的警務同仁或是累壞我們所有相關人員,已經有這個通報機制,你已經看到要通報了,那何不從源頭管理?尤其是我們已經上線一個月了,我覺得用你的這個數字就很清楚明白的認證、驗證我們詐騙廣告來源到底在哪裡。 |
27 |
黃部長彥男:對,沒錯。 |
28 |
洪委員孟楷:好,您剛剛有提到,如果可以源頭管理的話,本席也想請教另外一個部分,就是我在不管是衛環委員會、教育委員會到現在交通委員會,我在Google上面搜尋「電子煙」,我不知道你有沒有搜尋過,電子煙現在在臺灣是不合法的,但是你只要搜尋「電子煙」,結果我們發現,反而它的官方網站還持續在那邊,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居然跟我們說,已經把後面有「.tw」的給下架了,沒有啊!但重點是,現在所有的同仁,若打開Google搜尋「電子煙」三個字,它的官方網站馬上出來,而且製作得華麗精美,甚至裡面還有衛教,告訴你有多少口味等等的,這難道不是違禁品嗎?可以讓我們大剌剌地搜尋且搜尋得到?數發部到底有什麼樣的因應作為? |
29 |
黃部長彥男:我們基本上對於這種廣告,就是剛才講的,我們是有一個機制,叫做RPG,是可以把它封網,就是停止解析、類封網…… |
30 |
洪委員孟楷:部長,這件事情應該已經討論了,因為這自始至終都不合法。 |
31 |
黃部長彥男:對,所以我們有在這裡面做一些處理,像剛講的,在搜尋以後…… |
32 |
洪委員孟楷:衛福部有沒有找你們討論過?因為我相信是有這個技術、有這個機制,但是我不知道後面的水有多深,深到就是沒有一個部會敢動他們…… |
33 |
黃部長彥男:所以衛福部如果…… |
34 |
洪委員孟楷:上個會期,關於性私密影像,像創意私房還是什麼論壇的,一天就可以封網,我就搜尋不到了,結果這一個議題,我從衛環委員會質詢衛福部長,衛福部長說要找數發部討論,沒下文;問教育部長,沒下文;到現在問數發部長,你說也可以封網,我相信技術上絕對做得到。 |
35 |
黃部長彥男:對,但是我們不能隨便封。 |
36 |
洪委員孟楷:不能隨便封,但它現在賣的是一個不合法的產品,這個產品在臺灣是不允許販賣的,所以它就是一個非法的東西,甚至為什麼我們說它相當重要,因為它有可能會搭載毒品,然後可能會引誘青少年吸食,像我們去便利商店買紙菸,便利商店店員都還要看身分證,但電子煙不用,因為網路購買不會檢查身分,寄送到便利商店,貨到付款,我去付款取貨也不會檢查身分,會不會反而變成更嚴重? |
37 |
黃部長彥男:對,所以我們現在的機制是,只要衛福部通知我們哪些網頁要封,我們就去封,但是封網的決定是來自衛福部。 |
38 |
洪委員孟楷:部長,所以現在這樣又是互推皮球了。 |
39 |
黃部長彥男:這就是我們的機制,因為我們數發部要有法才能夠去封,問題是這個法的的主管機關是在衛福部,我們不能夠隨便決定就封網,所以還要由執法單位來要求我們封,我們就封,我們是有這個機制,但是我們不能自己主動,因為這個要有法的依據。 |
40 |
洪委員孟楷:好,很好,我們講到現在這樣,到目前為止聽起來我是肯定的,因為數發部是有這樣的工具,所以有沒有任何人可以回答我,過去這段時間,我相信我們召委,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大家都有問過,衛福部有沒有來找數發部要求做封網?衛福部有沒有找數發部討論過應該要讓它下架? |
41 |
黃部長彥男:關於電子煙的部分嗎? |
42 |
洪委員孟楷:有嗎? |
43 |
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我大概回應一下,基本上,委員垂詢的確實是一個問題,我們已經跟衛福部協調「.tw」的部分,目前為止採兩個機制,一個就是如果是「.tw」註冊的話,我們就把相關資料移給衛福部,由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去做裁處,如果沒有這個資料的話,我們就把它封掉。另外一個部分是平臺的部分,我們也積極協調相關的平臺業者,如果有這種電子煙的話也會去做處理。 |
44 |
洪委員孟楷:我現在沒有講平臺,現在他們不用平臺…… |
45 |
牛司長信仁:有! |
46 |
洪委員孟楷:他們現在神通廣大到設立自己的官網,連平臺都不需要…… |
47 |
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我跟您…… |
48 |
洪委員孟楷:這就是他們厲害跟讓我覺得不可思議的地方,就是橫跨衛福部、數發部等那麼多的部會,結果我們沒有辦法針對一個違禁品來做嚇阻。 |
49 |
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根據衛福部的資料,Facebook目前的案件是最多,跟詐騙一樣,五千九百…… |
50 |
洪委員孟楷:我現在沒有講Facebook,不是,你完全沒有聽懂,對不起,您是…… |
51 |
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那個自架網站是307件…… |
52 |
洪委員孟楷:您是? |
53 |
牛司長信仁:資源司司長。 |
54 |
洪委員孟楷:資源司牛信仁司長? |
55 |
牛司長信仁:是。 |
56 |
洪委員孟楷:牛司長,你完全沒有聽懂本席的問題,我現在沒有在討論平臺,我們把Google打開來搜尋,不用任何的技術,不用任何的關鍵字,只要打「電子煙」三個字就可以搜尋到,洋洋灑灑,官方網站做得比誰都精美,我現在問的是說,剛剛部長已經講了嘛,因為法源在衛福部,主管機關是衛福部,如果衛福部要求數發部,數發部可以執行封網的動作,所以我現在想要問的是,到底過去那麼多時間以來,是衛福部有要求數發部而數發部沒有動作,還是衛福部自始至終身為主管機關但就是沒有討論,所以才放任他們持續在那邊販售? |
57 |
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上次在教育委員會您也垂詢到這個問題…… |
58 |
洪委員孟楷:是! |
59 |
牛司長信仁:所以衛福部現在正在召開跨部會的協調會議,也請各部會提供資料給衛福部,看我們能夠協助什麼。 |
60 |
洪委員孟楷:那還要多久?還要多久? |
61 |
牛司長信仁:這個部分還看衛福部的討論,基本上我們…… |
62 |
洪委員孟楷:現在是在比誰放水的比較多,是不是?還要多久?還是給大家最後一段時間,趕快喔,要封了,清倉大拍賣!部長,說實在的,我很實在的講、很持平的來說,這背後利益有多龐大我都不敢想,但是如果它真的是一個不合法的東西,中華民國是個法治的國家,我們不應該放任不合法的東西持續的販售…… |
63 |
黃部長彥男:完全同意。 |
64 |
洪委員孟楷:如果我們所有的部會都不作為,你推我、我推你,其實這件事情我就看得很明顯,就是互相的推卸責任。衛福部說沒有技術,數發部說沒有法源,然後教育部說這個其實跟社會有關,它只要管好校園就好了,但是又沒有辦法阻止外面的東西進入到校園,你們每一個部會都很重要,每個部會都很大,但是每一個部會看到這樣的問題都持續放任的話,我覺得這是國家的不幸。 |
65 |
黃部長彥男:好,我們會馬上再跟衛福部針對這個問題看怎麼樣進行,很快的能夠把它下架。 |
66 |
洪委員孟楷:部長,我希望我下次質詢的時候不要再有這樣的議題…… |
67 |
黃部長彥男:OK,好。 |
68 |
洪委員孟楷:因為這個議題確實真的會讓我們國家的年輕朋友受到傷害。謝謝。 |
69 |
黃部長彥男:瞭解,謝謝。 |
70 |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 |
71 |
接下來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現場。 |
72 |
接下來請許智傑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