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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申翰 @ 第11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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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洪委員申翰:(12時26分)請陳部長。
1 主席:請陳部長。
2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3 洪委員申翰:部長,上個禮拜天有將近5,000位關心生態保育的民眾上了街頭,他們非常關注遊蕩犬貓對目前生態帶來的衝擊,部長應該知道這件事情吧!
4 陳部長駿季:知道。
5 洪委員申翰:我認為你應該到場的,其實現場有很多生態領域的專家學者,他們都是可以幫助我們解決相關問題很重要的、倚重幫手。先請教部長,農業部是犬貓與野生動物保育的主管機關?
6 陳部長駿季:是。
7 洪委員申翰:對於現在大家擔心的這些問題,農業部打算怎麼處理?
8 陳部長駿季:他們的訴求大概有三個層次,第一個部分……
9 洪委員申翰:簡單說。
10 陳部長駿季:第一個部分比較重要就是針對流浪犬有更積極、有效的處理方式,目前我們當然有我們的規劃,包括熱區down到村里,可是我一直覺得down到村里以後,還是由村里來執行是不夠的,所以我後續會去研議用一個跨村里的團隊去共同執行的方式,可能會有比較好的效果。
11 洪委員申翰:我就直接講我想提醒的重點,我當然知道你們現在有生態熱區的計畫,這部分動保司其實也有在改善,這部分我們都歡迎、鼓勵,但我想更重要的事情是農業部轄下有很多的保護區,在保護區裡面我們也看到很多野生動物被咬傷的案例,我們現在看到的幾個例子,包括四草野生動物保護區裡面的黑面琵鷺或香山濕地重要的水鳥,其實都有遇到攻擊,當然牠們現在遇到的威脅不只是遊蕩犬貓,也包括其他的,我們陸續看到有這樣的案例,不管是自然保留區、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環境、野生動物保護區,這幾個保護區其實都是農業部透過法規要來保護這些珍貴的動植物而把區域框起來,嚴格限制裡面人類的行為。照理來說,任何會影響裡面生物多樣性的行為都應該要管制,部長同不同意?
12 陳部長駿季:同意。
13 洪委員申翰:我們現在看到幾個狀況,其實內政部所管的國家公園裡面已經有禁止民眾餵食遊蕩犬貓的規定,也包括農業部為了預防狂犬病的傳染,其實也禁止民眾把犬貓帶入保護區。可是我們針對這幾個農業部轄下的保護區,我們沒有看到類似你該做的移置的操作指引或者禁止民眾餵食的規範,我們目前其實沒有看到。這幾個更重要的保護區裡面有更珍貴的動植物,部長是否覺得應該要做相關的規範?
14 陳部長駿季:我非常認同,之前我也跟相關的林保署等單位處理過,我們劃定的自然保護區裡面一定要禁止餵食,如果沒有禁止餵食,什麼都不要談了。
15 洪委員申翰:如果部長有這樣的概念,我們就把行動做出來,該做的規範,包括移置的指引……
16 陳部長駿季:我們會儘快把它弄出來。
17 洪委員申翰:可不可以在2個月之內把這樣的做法提出來,這應該不難。
18 陳部長駿季:我們可以提出來,但是現在我們同仁回報的問題是我們禁止餵食以後,後面的罰則要跟著出來,不然是沒有用的。
19 洪委員申翰:當然,因為這牽涉到你們88個保護區,我也同意你們找出最嚴重的,有一個優先順序,可是我們要有所行動,好嗎?
20 陳部長駿季:好,我們來處理。
21 洪委員申翰:這是我要提醒的第一點。第二點,其實我們現在也針對不管野保法、動保法都有大修的規劃,但我想提醒部長,我覺得這是一個好的時機,我認為應該通盤的檢討動保法、野保法、畜牧法、漁業法等相關法規,其實很多專家都提醒我們這幾部法裡面都有一些相互衝突、重疊或職責模糊的地方,這可能造成中央地方無所適從的問題。我舉個例子,野保法第三條對於野生動物的定義是一般狀況下生活在自然環境的動物。什麼是一般狀況?例如梅花鹿算不算生活在自然環境下的動物?
22 陳部長駿季:梅花鹿應該是一般動物。
23 洪委員申翰:就農業部的規定,梅花鹿不算野生動物,牠是家畜。可是我們看到像墾丁很多的梅花鹿沒有飼主啊!牠是家畜,但你沒有辦法用畜牧法來管理啊!比方去年我們看到的很多人注目的六福村東非狒狒的事件,野生動物被飼主領養了又脫逃,牠到底是要用動保法來管?還是野保的主管機關來管?各有各的解讀。最後,這個獵人就在不知道誰主管的狀況下下令開槍,造成這個悲劇。所以動保法、野保法、畜牧法、漁業法這幾個法規其實是有一些彼此扞格、模糊地帶的地方,我建議我們也應該趁這個時間點,不應該是動保司修自己的動保法,林保署修自己的野保法,可是中間有很多執行的模糊地帶,我認為農業部應該把這件事情扛起來,假設現在這幾個法規都有要修的打算,哪邊有模糊地帶、權責不清或交疊的地方,我們應該一次釐清楚跟跨部會協調。部長,我覺得我們應該做這件事情吧!
24 陳部長駿季:謝謝委員的提醒,針對野保法和動保法,我有做比較仔細的比對,但是你提到的畜牧法的部分,過去我的確沒有注意,我想我們後續會再來看畜牧法本身跟動保法、野保法之間有一些模糊地帶的話,如果可以在動保法裡面處理,就直接在動保法裡面處理。
25 洪委員申翰:部長,我當然知道法規的檢討需要一點時間,我可以給農業部3個月的時間,把這些相關的競合盤點清楚,針對已經發生的問題,過去中央地方在執行上面其實都有很困惑的點,我們把它弄清楚以後,在定義上定清楚,或者在執行上面、主管上面定清楚,我們再調整一次這件事情,應該是沒有問題吧!
26 陳部長駿季:可以,我覺得不要3個月,因為現在野保法已經在院裡面,動保法我們希望年底送院,有一部分可以在這兩個法裡面處理的,我們儘可能在1個月之內就提出來。
27 洪委員申翰:你要提前更好,1個月的時間給我們相關法規競合的檢討,提一份報告給我們,謝謝部長。
28 陳部長駿季:好,謝謝。
29 主席:請黃健豪、黃健豪、黃健豪委員不在。
30 請郭昱晴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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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19-12
speakers ["呂玉玲","徐巧芯","鄭天財Sra Kacaw","林岱樺","賴瑞隆","張啓楷","鄭正鈐","陳亭妃","楊瓊瓔","蔡易餘","謝衣鳯","陳超明","邱志偉","麥玉珍","吳宗憲","羅廷瑋","羅智強","洪申翰","郭昱晴","徐富癸","張雅琳","徐欣瑩","邱議瑩","張嘉郡","陳冠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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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1-13"]
gazette_id 1139901
agenda_lcidc_ids ["11399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農業部部長就「我國動物保護政策執行概況,及動物保護法修法規劃內容與進程」進行 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一)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呂玉 玲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張智 倫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動物保 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 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第三 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本院委員廖先翔等 19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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