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6815
郭昱晴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Index | Text |
---|---|
0 | 郭委員昱晴:(12時7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跟署長。 |
1 | 主席:你要請運動部部長還是教育部部長? |
2 | 郭委員昱晴:請教育部部長。 |
3 | 主席:請教育部部長和署長。 |
4 |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
5 | 郭委員昱晴:部長好。我們只有6分鐘,所以我快速的問一下,我想單項協會的爭議不斷,運動部是不是真的能夠升格,帶來一些解方,其實我們非常樂見也非常的期待。最近大家都在關心棒球的部分,昨天發生一個小小的插曲,就是在韓國隊練球時,居然還有小朋友在場中奔跑,可能棒協在管理上還是有一點小小的疏失,這可能要稍微注意一下。 |
6 | 早在2024年奧運開賽前一月,前游泳國手丁聖祐就在網路上爆料了,他說原本要代表奧運出賽的游泳女將韓安齊,其實他的成績也是破全國紀錄,但是因為泳協遴選的資訊不夠透明,有一些爭議,所以他差點失去參賽奧運的資格。這個消息一出,當然泳協馬上迅速在當天就做了一個回應,就是說它會採納韓姓選手的成績,的確他也游出了相當不錯的漂亮成績。另外,在2023年的杭州亞運,我們的華人溜冰協會也被爆出國手遴選黑箱的狀況。再者,在我們網協的部分,長期要力保詹姓姐妹,當然這次也說他們兩人要出賽奧運,但首輪就遭到淘汰,賽後居然還對媒體說他們已經10個月沒打比賽了。這些狀況不斷地傳出,體育署現在是不是應該根據他們考核的結果來決定補助的金額,才能夠讓所有的遴選制度更加的透明,以及在財務上能夠更加的穩健?針對這部分,關於體育署的輔導跟考核的制度,過去我們聽到這麼多單項協會傳出來的這些爭議,考核的機制似乎形同虛設,這部分請說明一下。 |
7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也謝謝委員關心,我們要設法讓優秀的選手能夠代表國家出賽,讓單項協會的運作能夠更符合社會正義,也真正能夠從專業考量,為國家爭取最大的榮譽。我也必須要承認,過去各單項協會確實在選手的遴選以及相關補助上,可能有一些值得再精進跟檢討的地方,我想這部分體育署也都看到了,從過去比較尊重單項協會的決定方式,透過未來在補助各方面的規範,希望能夠藉此找到更好的約束力量,希望在未來能夠…… |
8 | 郭委員昱晴:既然要升格變成體育部了,針對單項協會的部分,你們可能要更加的嚴謹,因為全臺灣所有國人都在看。 |
9 | 鄭部長英耀:是。 |
10 | 郭委員昱晴:另外我想要提到的就是我們國內的場地到底有沒有達標?我們訓練選手的場地,或者是讓他們練習,甚至於我們可以舉辦國際賽事相關的一些場地,到底有沒有符合標準?根據2023年7月我國申辦亞運之場館布建策略報告,申辦亞運其實需要多方面的條件,但是我們發現其中有11個運動場館並不符合國際賽事的標準,其中有3個場館可能在整修過後能夠達到這標準,但另外有8個項目的場館是不合格的,我想不合格的項目都有可能會影響到我們培訓國手,或者是要提升我們本身的競爭力,或者是要申辦更多的國際賽事,讓臺灣的選手能夠更加適應這樣子的場地,他出國去比賽才能夠有相當的競爭力。針對我們的場地沒有達標的部分,這要怎麼解套? |
11 |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藉由這一次從今年開始的公共建設計畫,其實我們在行政院的支持之下有投入很多的協助,比方像輕艇激流的部分,我們在宜蘭安農溪就有設置一個人工賽道符合比賽的規範等等,其實這部分我們一直在滾動式的修正,我們當然也希望從永續的方向來看,就是說有些賽事不一定要有專屬場館,它可以用大的空間場館去改裝,像這次法國就有很多用現有的場館來改裝,然後就可以進行國際的賽事,我們不希望辦了國際賽事、蓋了非常巨大的場館,結果到最後變成蚊子館,這部分我們都在滾動式的修正。 |
12 | 郭委員昱晴:但也是要符合國際的標準啊! |
13 | 鄭署長世忠:當然、當然,沒有錯。我們一直在滾動式修正。 |
14 | 郭委員昱晴:其實你說的這些改裝也是需要啊! |
15 | 鄭署長世忠:有,在公共建設計畫裡面其實很多部分我們都在進行了。 |
16 | 郭委員昱晴:最後還有一點點時間,我想問一下針對培育人才以及運動環境改善計畫當中,我們看到網球協會的金額高達6,517萬,遠遠超過其他的比賽項目,相對來講,像射擊、桌球、羽球以及射箭,其實他們的成績都是蠻穩定的在成長,也是真的有不錯的表現的一些項目,但為什麼就是獨厚……不能說獨厚啦,就是說其他這些項目感覺上好像補助的金額沒有像網球這麼高,這個原因在哪裡? |
17 |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針對現在的黃金計畫或者是潛優計畫,原則上我們是齊頭式的金額,因為每個運動種類的需求都不一樣,每個選手的需要,包括他的比賽環境、他出國比賽、培訓等等,需求都是不一樣的,而且差距非常大,所以不能從這個數字來看我們對他們有不同的喜好。 |
18 | 郭委員昱晴:但我們現在就從正常的速度來看,光是人力的部分、光是選手的部分,其實它就是比例更高啊! |
19 | 鄭署長世忠:如果這個協會它的頂尖選手越多,其實它的黃金計畫就會更多,當然我們給它的支持度或它顯示出來的金額就會比較高。 |
20 | 郭委員昱晴:我們的羽球只有它的三分之一,但人是比較多耶! |
21 | 鄭署長世忠:最主要是它的需求面,還有它的黃金計畫等級,這部分都有。 |
22 | 郭委員昱晴:因為今天時間有限,我看主席都已經站起來了,這個我們之後再來深度討論好嗎? |
23 | 鄭署長世忠:好,謝謝。 |
24 | 郭委員昱晴:謝謝。 |
25 | 主席:謝謝郭委員,謝謝部長及署長。 |
26 | 接下來有請范委員雲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474 |
---|---|
meet_id | 聯席會議-11-2-36,22-1 |
speakers | ["鍾佳濱","羅廷瑋","洪孟楷","楊瓊瓔","徐富癸","吳春城","黃國昌","沈發惠","萬美玲","陳秀寳","葛如鈞","莊瑞雄","陳俊宇","林思銘","林宜瑾","吳思瑤","羅智強","陳培瑜","張雅琳","李坤城","傅崐萁","吳沛憶","郭昱晴","范雲","鄭天財Sra Kacaw","吳宗憲","王正旭","謝龍介"] |
page_start | 247 |
meetingDate | ["2024-11-13"] |
gazette_id | 1139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9801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二)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運動 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三)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四)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五)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運動部 組織法草案」案、(六)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七)委員徐 富癸等17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八)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九)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十)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組織 法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二)委員 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三)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 「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四)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 案」案;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二)委 員吳沛憶等21 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三) 委員林宜瑾等19 人擬具 「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四、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訓練 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 二) 委員吳沛憶等20 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 案」案、(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五、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吳沛憶等21 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 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部組織 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委員陳菁徽等18 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 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林宜 瑾等19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
agenda_id | 1139801_0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