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6796

蔡其昌 @ 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蔡委員其昌:(10時53分)謝謝主席,請數發部黃部長。
1 主席:請黃部長。
2 黃部長彥男:委員好。
3 蔡委員其昌:部長早。部長,我想早上大概前面幾個委員也都針對打詐的事情就教你,本席從第一次質詢你開始,我就一直在強調,在臺灣詐騙沒有銷聲匿跡之前,大概本席對數發部質詢的重中之重就是打詐,所以本席是延續著打詐的議題來請教。113年5月15號我們為了打詐通過電子簽章法,7月也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現在的進度應該是數發部要針對下面的子法或者相關的辦法、規則訂定整體的配套,對吧?
4 黃部長彥男:沒錯。
5 蔡委員其昌:我看了一下時間,9月你們就公告,10月已經公告完畢了,是這樣嗎?
6 黃部長彥男:我們先公告哪一些網路廣告平臺公司要被納管,所以9月公告,10月底要求他們提出文件來申請,就是要……
7 蔡委員其昌:我的意思是,立法院通過修法,到現在為止對於詐騙,我們還沒有辦法根據通過的電子簽章法、實名制等等,是因為數發部針對這個法令的配套相關規定還沒有完成嘛。
8 黃部長彥男:11月30日會公告子法。
9 蔡委員其昌:對,換言之,11月30日公告完之後就沒有其他法規的問題了,對不對?
10 黃部長彥男:對。
11 蔡委員其昌:所以我們過去宣告12月30日,現在等於提早1個月,是嗎?
12 黃部長彥男:對。
13 蔡委員其昌:好,這個本席非常地肯定。我的意思只是在想為什麼10月就完成所有的公告,然後要再拖2個月,是不是有什麼困難?所以你們提早1個月,這個就是本席第一點要講的,我不希望再拖。
14 黃部長彥男:好。
15 蔡委員其昌:因為這個空窗期實在拖太久,對外立法院都已經三讀通過,立法院是最困難的,要把朝野的意見都整合、把社會各界的意見都整合,落實在法規裡面,最困難的我們都完成了,反而部裡面行政的相關子法、配套沒有辦法快速地完成,這個對社會沒有辦法交代,不然我們都信誓旦旦,行政院宣稱、我們立法院也宣稱,法令都修了,對於打詐,我們祭出雷厲風行的手段,結果看起來這幾個月民眾覺得好像也沒有什麼感覺,所以這個要快速。
16 黃部長彥男:好,瞭解。
17 蔡委員其昌:第二個問題就來了,你們11月30日公告之後,我想請問一下,這幾個大的平臺業者根據這些法規、法令、包括你們配套的相關規定,他們什麼時候開始落實實名制?
18 黃部長彥男:我們跟這些平臺商過去幾個月在溝通上,就是所謂的喝咖啡的時候都有談,他們都答應在明年初會開始落實。
19 蔡委員其昌:不能講「明年初」,因為講明年初不知道是幾月……
20 黃部長彥男:應該是1月。
21 蔡委員其昌:1月嘛?
22 黃部長彥男:對。
23 蔡委員其昌:部長,你要不要直接告訴相關的平臺商,就是1月1號開始實施,或者1月30日開始實施,或者1月31號開始實施?
24 黃部長彥男:日期有跟他們再明說嗎?
25 蔡委員其昌:這個應該要明講,不可以再讓他們混了,否則還是一樣,立法院修法,行政機關相關的配套都做好了,然後現在開始進到第三關,我們開始問平臺業者什麼時候要做呀?
26 黃部長彥男:1月1號開始導入實名制,剛剛其實在上個委員質詢的時候也有講,我們先從高風險,就是公眾……
27 蔡委員其昌:沒有關係,其實大家還是在乎譬如最大宗那幾個,你看Meta占了詐騙……我上一次已經把圖都畫給大家看了。
28 黃部長彥男:對。
29 蔡委員其昌:部長,它的比率多高?
30 黃部長彥男:八、九成。
31 蔡委員其昌:對嘛,上一次我已經公告過了,換言之,我們在打詐的時候,只要鎖定幾個大的對象,九成就差不多都囊括在裡面了,剩下的部分當然也要做,但是你先讓大家有感,從做幾個大咖的下去就已經九成了。
32 黃部長彥男:沒錯。
33 蔡委員其昌:還是老問題,到底你公告的是幾月幾號?
34 黃部長彥男:11月底公告,1月1號開始……
35 蔡委員其昌:我知道它開始實施,業者一定會跟你說要有一個緩衝期,它要改程式、要做什麼一大堆,然後就又跟你講不知道民國幾月幾號才要開始落實。
36 黃部長彥男:1月1號就會實施,就像剛剛講的,先從高風險的廣告客戶落實。
37 蔡委員其昌:對,所以高風險的廣告客戶是1月1號開始,在那裡做廣告就要實名了,是不是?
38 黃部長彥男:對,包括大的廣告商。
39 蔡委員其昌:我覺得這個應該要講清楚,就是1月1號,換言之,1月1號沒有做,你就不准它廣告,對不對?
40 黃部長彥男:就是高風險的、廣告量大的,或者是像公眾人物這種。
41 蔡委員其昌:不是,「廣告量大」的定義是什麼?
42 黃部長彥男:就是它會吸引很多流量的廣告。
43 蔡委員其昌:我的意思是這樣,Meta實施實名制以後,沒有實名制的,它都不可以上架,這個在1月1號可不可以做得到?
44 黃部長彥男:剛剛講的,不是一開始,我們聽到的不是全面,但至少對高風險的……
45 蔡委員其昌:不、不、不,部長,我還是要再一次地講,你如果沒有公告一個很明確的時間,它就會給你拖,你公告了時間,你說要分階段實施,沒有關係,你就告訴我幾月幾號要實施什麼?
46 黃部長彥男:的確會分階段,這個請署長來說明。
47 蔡委員其昌:來,署長。
48 林代理署長俊秀:它持續與我們做技術上的一些討論,也一直在修正它的系統,所以這段時間它其實很努力,我們本來想說高風險就讓它先上。
49 蔡委員其昌:沒關係,署長,我還是要講那句話:不可以這樣子啦!不可以說它很努力嘛!今天是臺灣與韓國的十二強比賽,臺北市政府說大巨蛋會漏水,因此臺北市政府告訴遠雄公司,如果幾月幾號漏水沒有修好就要按日處罰,現在呢?修好了沒?仍然還沒修好啊!所以臺北市政府就開始罰了。我告訴你,你說幾月幾號,它都不一定做得到啦!
50 黃部長彥男:委員,我們……
51 蔡委員其昌:詐騙的問題比大巨蛋的問題嚴重100倍,因此,不可以拖、不可以現在告訴我,有啦!他們已經很認真了,我們大約就是幾號。很簡單嘛!這個有罰則,如果幾月幾號沒有做,我就是要罰你。
52 黃部長彥男:我們會把時程很清楚地寫出來。
53 蔡委員其昌:什麼時候可以公告讓大家知道?
54 林代理署長俊秀:11月底子法公布的時候,我們……
55 蔡委員其昌:11月底一併公告啦!,好不好?
56 黃部長彥男:好。
57 蔡委員其昌:對於你們剛剛講的,我沒有意見,你們要怎麼做,譬如針對幾個大型的平台業者,告訴他們就是幾月幾號開始,凡是沒有實名制的都不可以上架,不然我就要開始處罰你。必須要說得很白話喔!開始處罰喔!處罰的罰則也有了喔!從多少錢到多少錢?
58 黃部長彥男:從二百多萬元到1億元都可以。
59 蔡委員其昌:對,二百多萬元到1億元,就要開始罰喔!要給我開始罰!
60 第二個,如果你要限制廣告量大的業主,這也是一個方法,譬如廣告量大的就怎麼樣,但我還是不贊成廣告量大啦!因為詐騙業者哪有廣告量就一定大,所以你都限制那些合法的業者要實名制,但是真的詐騙的那群人廣告量一定不會很大,你還是讓詐騙者繼續詐騙。
61 黃部長彥男:我們先從高風險著手,所謂的高風險就是公眾人物,因為他們很有名,所以這些人的廣告一定要實名制。
62 蔡委員其昌:對啦!但這個不是詐騙的本意,我秀一張圖給你看,你看這是用張國煒的照片,對不對?
63 黃部長彥男:這個就是高風險。
64 蔡委員其昌:對,問題是廣告的人叫Dsg啊!廣告的人不是張國煒,你卻告訴張國煒刊登廣告就要實名制,但張國煒就是受害者,廣告不是他去買的啊!這是什麼時候?這個是現在的狀況,我隨便在網路上找的,實在是太多了。我隨便擷取一張,現在是什麼?法令也修法了、公告也公告完了,現在就等著你什麼時候實施嘛!
65 黃部長彥男:對。
66 蔡委員其昌:此刻你有法規,你看刊播者、出資者的資訊在這裡,他用了張國煒的照片,這個人的廣告量大嗎?這個人的廣告量一定不大,對不對?
67 黃部長彥男:對。
68 蔡委員其昌:你限制廣告量大的、你限制張國煒刊登廣告必須要實名制,因為他是知名人物。很抱歉!他就沒有刊登廣告、他就是受害者嘛!
69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兩個禮拜前Meta才公布一個技術,以後它會偵測照片與名字,有了這個技術之後,以後這種廣告就不會再出現,也就是照片是張國煒,但名字不是張國煒。
70 蔡委員其昌:是啦!我的意思是我們的法規……現在你要做這個偵測,很簡單嘛!你現在做這個偵測,就算你還沒有開始公告實施,也是可以去偵測嘛!
71 黃部長彥男:對。
72 蔡委員其昌:但是我認為公告實施完之後就是要告訴你這個Dsg是誰。
73 黃部長彥男:對,就不一樣……
74 蔡委員其昌:你要實名制嘛!為什麼?我接下來就要抓這個人了,還跟你在那邊五四三咧!我就直接抓這個嘛!
75 黃部長彥男:對。
76 蔡委員其昌:現在你還不能抓他,因為沒有實名制,所以你根本不知道他是誰啊!今天他叫Dsg、明天叫ABC啊!你現在懂我的意思嗎?我的意思就是你要趕快落實,針對平台業者最好的方式就是你要告訴Meta,1月幾號開始,如果還有這種Dsg不知道是誰的狀況,我就直接罰你250萬元到1億元,這個就是我要求的啊!這個不可以再拖啦!再拖下去就沒意思了!已經三讀拚到這樣讓它通過,再來你們數發部也提早了,原本是12月30日現在提早到11月30日,對不對?結果接下來換它拖,一定拖的啦!我告訴你,如果你不給它一個時間,它一定會拖啦!我就告訴你一個時間,現在才11月初,我就告訴你,Meta公司從什麼時候開始如果沒有做到,我就按日處罰你。我就不相信如果一天罰1億元,它能多禁得起這樣的處罰,但你們就裝得皮皮的,部長,真的要加油!
77 我看到報紙有報導兆豐,它不是數發部耶!法令都給你們數發部了,但你們也只是喝咖啡而已,兆豐是直接說它不下廣告耶!還號召金融同業,大家不要在Meta下廣告,這個叫做「步數」啦!部長,我在這個台上問過你很多次、也質詢過你很多次,之前我告訴過你,接下來喝咖啡時可以泡難喝一點,如果它再繼續不改,你就換成毒藥,什麼喝咖啡,哪有那麼好!部長,民眾辛辛苦苦一輩子的血汗錢,這樣就被詐騙了,而且這個事件不是少數。如果是遭小偷可能一輩子就一次,他也沒看過小偷長什麼樣子,但他在生活中卻是無時無刻要面對詐騙的問題。因此,為什麼本席會著急,我們沒有辦法再拖啦!每天人民都在面對這種東西、這種苦難,因此,我們行政機關、立法機關要苦民所苦、要想到老百姓現在擔憂的是什麼問題。因此,為什麼本席會那麼積極?既然你們這樣不配合,我就不相信治不了你。人民的苦難,面對這些財團,難道我們沒有更積極、更有作為的作法嗎?部長,我真的要告訴你一句,你只要把打詐做好,數發部就會永留青史、你這個部長就會永留青史。
78 黃部長彥男:我痛恨詐騙,所以打詐……
79 蔡委員其昌:對,我也知道、我沒有質疑你不痛恨,只是方法與手段啊!兆豐都會想到不然就盡一點力氣,所以就不要給它廣告,這個就是「手路」、這個就是方法。我也相信你很討厭詐騙、你也是恨之入骨……
80 黃部長彥男:兆豐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我們公私協力一起把這個問題解決掉。
81 蔡委員其昌:是啦!你就是要有方法,因為這個就是數發部的主線,兆豐或其他民間企業都是輔助啦!我們負責主線的人真的最重要啦!好不好?
82 黃部長彥男:好。
83 蔡委員其昌:原本我要問很多題,但光是這一題,時間就已經到了,而主席也已經站了很久。加油啦!常常想到人民,真的,這個詐騙不行,臺灣不可以這個樣子,好不好?謝謝。
84 黃部長彥男:好,謝謝委員。
85 主席:謝謝蔡其昌委員。
86 接下來請魯明哲召委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246
meet_id 委員會-11-2-23-9
speakers ["陳素月","林沛祥","林國成","李昆澤","林俊憲","游顥","何欣純","黃健豪","蔡其昌","魯明哲","徐富癸","廖先翔","邱若華","陳雪生","賴士葆","黃國昌","吳春城","林月琴","麥玉珍","洪孟楷","許智傑","陳培瑜"]
page_start 185
meetingDate ["2024-11-13"]
gazette_id 1139801
agenda_lcidc_ids ["11398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單位預算;二、審查114年度中央 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單位預算
agenda_id 1139801_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