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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玉玲 @ 第11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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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7,720 00:00:08,141 呂委員玉玲 謝謝主席,請陳部長。
00:00:08,361 00:00:08,562 主席 再請陳部長。
00:00:08,562 00:00:20,522 陳部長駿季 委員好。
00:00:20,522 00:00:30,650 呂委員玉玲 部長,動保法在87年公布實施之後,經過這些年已經15次修正,因為大家對於動保的意識都已經提升了,所以我們也要與時俱進。
00:00:32,490 00:00:51,301 呂委員玉玲 去年4月28日有最新動保法修正草案,預計大概有68條,照您說的,這些修正法案在8月呈報給行政院,11月底就要審查。是。
00:00:51,841 00:00:55,562 呂委員玉玲 那本席希望在12月中以前就能送來立法院,做得到嗎?
00:00:58,763 00:01:08,730 陳部長駿季 預計在11月底……我們也會請行政院儘快審查,我們預估,審查如果是1個月時程,預計在12月中旬或下旬能夠送到……
00:01:09,750 00:01:10,571 呂委員玉玲 儘量都在中旬啦!是、好。
00:01:12,171 00:01:19,355 呂委員玉玲 在動保法預計的68條裡面,跟社會上沒有辦法達成共識的這些內容,大概是哪些方向?
00:01:19,355 00:01:24,180 陳部長駿季 有幾個,就像剛才有委員提到的,像是夜市撈魚就有非常大的爭議性,這個爭議不只涉及營業人的生計,另外,每個人對這件事情的看法也不大一樣。
00:01:24,180 00:02:14,053 呂委員玉玲 是,部長,針對你剛剛講到夜市撈金魚這個情形,立法當時,我們的立意是良善的,但是看到夜市撈金魚業者強力反彈後,農業部立刻改口,說撈金魚就暫時不要禁止,只禁止兔子或天竺鼠等非脊椎動物,而金魚就是脊椎動物,是不是?是。
00:02:15,295 00:02:15,954 呂委員玉玲 為什麼要改變呢?
00:02:16,515 00:02:33,946 呂委員玉玲 其實我看業者並不是強烈反彈,而是他們不知道未來農業部有什麼配套,或者未來對他們的生計有沒有衝擊,這就是你們必須要在落日轉型當下努力下功夫,而不是有反彈就改變了。
00:02:34,645 00:02:48,918 陳部長駿季 我想跟委員說明,我們處理這些爭議議題時,不是因為某一單方面利害關係人反彈就不做了,而是經過非常多次討論,包括不同領域利害關係人的一致性看法。
00:02:49,039 00:02:58,427 陳部長駿季 如果看法很分歧,我們覺得面對分歧仍強制推動,反而會讓法律的後續執行更困擾,所以……
00:02:58,648 00:02:59,648 呂委員玉玲 所以必須有配套嘛!
00:02:59,648 00:03:00,648 陳部長駿季 對,所以……
00:02:59,809 00:03:01,871 呂委員玉玲 你知道現在夜市還是有撈金魚喔!
00:03:03,253 00:03:11,262 呂委員玉玲 只是這些金魚就不是活生生的動物,他們改以有磁鐵、有吸性的釣竿去吸,代表他們就是有變通方法。對。
00:03:11,661 00:03:16,526 呂委員玉玲 只要做一些配套的話,我相信業者不會反彈,也會支持的。
00:03:16,526 00:03:25,867 陳部長駿季 委員講得非常好,我們現在其實已經在輔導利用這種吸食式、非真正金魚的方式……
00:03:25,867 00:03:35,207 呂委員玉玲 本席會提出來,就是希望部長不要一碰到抗議、反彈就馬上改口,這不是你們的立意。
00:03:35,207 00:03:44,548 陳部長駿季 不會,我們絕對不是一碰到有人抗議就改口,一定是評估……
00:03:44,548 00:03:53,888 呂委員玉玲 所以你要拿出你的態度跟你的魄力啦!
00:03:53,888 00:04:03,229 呂委員玉玲 好不好?
00:04:03,229 00:04:12,569 陳部長駿季 我們會儘量努力。
00:04:12,569 00:04:21,910 呂委員玉玲 接下來,本席同樣要問的就是加強管理動物利用跟虐待的情形,我國在這方面已經修法、也上調刑責,尤其是原來的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改成一年到五年以下,罰金方面,20萬元到200萬元也改為30萬元到300萬元,在使用藥物跟槍械前提之下而致重大犯行,會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是你們的條文裡面有「複數」這個條件。
00:04:21,910 00:04:36,398 呂委員玉玲 本席認為只要利用到槍械或藥物,就應該加重其刑,不應該有「複數」規定,不然的話,會讓加害者獲得輕判或有逃脫的機會,是不是?
00:04:37,216 00:04:45,778 陳部長駿季 我跟委員報告,因為這牽涉到刑罰的部分,我們當初在考慮的第一點是故意,第二個部分就是……
00:04:46,038 00:04:49,319 呂委員玉玲 假如是故意的,就算對象是一個也是故意的,不一定要到複數嘛!
00:04:49,539 00:04:53,398 陳部長駿季 對,我知道,但是相對的,傷害一隻動物有時候是情緒上的反應……
00:04:53,539 00:04:59,401 呂委員玉玲 可是他使用藥物跟槍械喔!
00:04:59,401 00:05:05,013 呂委員玉玲 我不是指他有虐待情形或暴力情形,而是他會使用藥物跟槍械,這就是故意啦!
00:05:05,013 00:05:10,626 呂委員玉玲 對不對?
00:05:10,626 00:05:16,239 陳部長駿季 對,所以我們……
00:05:16,239 00:05:21,852 呂委員玉玲 在故意的情況之下,不必要「複數」,我們就把「複數」拿掉,可以嗎?
00:05:21,852 00:05:27,465 陳部長駿季 我們當初考慮用「複數」,是因為受虐動物只有一隻的話,很容易是因為家庭本身、個人情緒失控造成的,如果是多次……
00:05:27,465 00:05:33,078 呂委員玉玲 部長,本席提醒你的是你沒有注意到條文!
00:05:33,078 00:05:38,691 呂委員玉玲 條文文字是使用藥物跟槍械,並不是暴力或虐待的行為。
00:05:38,691 00:05:44,304 呂委員玉玲 針對虐待行為,刑責已經提升了,我剛剛已經念給你聽了,而我現在說的是針對使用藥物跟槍械者,不用是複數,只要有這個行為都要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00:05:44,304 00:05:49,917 陳部長駿季 這個我們再來評估,也……
00:05:49,917 00:05:55,530 呂委員玉玲 所以把「複數」拿掉,你支持吧?
00:05:55,530 00:06:01,143 呂委員玉玲 部長支持吧?
00:06:01,143 00:06:06,756 陳部長駿季 這部分可能也跟剛才楊委員所提到的一樣,除了使用槍械、藥物,還有暴力方式,我們一起評估。
00:06:06,756 00:06:12,369 呂委員玉玲 虐待就是暴力了啦!
00:06:12,369 00:06:17,982 陳部長駿季 我們一起評估,看看要怎麼調整。
00:06:17,982 00:06:23,595 呂委員玉玲 好,把「複數」拿掉,只要用藥物跟槍械就是故意的,因為這不是正常行為嘛!
00:06:23,595 00:06:29,207 呂委員玉玲 對不對?是。
00:06:29,207 00:06:34,820 呂委員玉玲 接下來我要提到,針對動保法,剛剛很多委員都提到,寵物規章裡面的寵物目前只針對貓跟狗。
00:06:34,820 00:06:40,433 呂委員玉玲 一般來說,寵物出生之後,在4個月內,法令就要求飼主帶到動物醫院或民間團體登記或植入晶片,有了登錄證明還有晶片,就可以將動物納保、投保寵物、動物保險,對不對?
00:06:40,433 00:06:46,046 呂委員玉玲 但是只有貓狗,所以本席在這邊建議可以將種類增加,因為現在很多人飼養的寵物不只是貓狗而已,所以這部分種類可不可以增加?
00:06:46,046 00:06:51,659 陳部長駿季 我跟委員報告,在112年9月,其實我們也開放了兔子等哺乳類、鳥類、蛇、龜跟蜥蜴……
00:06:51,659 00:06:57,272 呂委員玉玲 目前都有開放?
00:06:57,272 00:07:02,885 陳部長駿季 有開放。
00:07:02,885 00:07:08,498 呂委員玉玲 比如說兔子、天竺鼠、倉鼠跟鳥類?
00:07:08,498 00:07:14,111 陳部長駿季 有,開始開放。
00:07:14,111 00:07:19,724 呂委員玉玲 只要有人飼養,都可以投保?對。
00:07:19,724 00:07:25,337 陳部長駿季 我跟委員報告,我們第一個先處理的是寵物的分級跟分類,有一類是可以養的,我們會陸續公告;有一類是不能養的,連養都不能養……
00:07:25,337 00:07:30,950 呂委員玉玲 是,保育動物。
00:07:30,950 00:07:36,563 陳部長駿季 這類我們會禁止。OK。
00:07:36,563 00:07:42,176 陳部長駿季 第二個部分就是有登記才有機會從事後續的保險,但是保險也要看現在醫療制度本身病歷的串接性,這部分我們已經在一併處理了。
00:07:42,176 00:07:47,789 呂委員玉玲 部長,如果寵物之後都納入保險的話,也可以落實飼主的責任,還有避免棄養問題,對不對?對。好。
00:07:47,789 00:07:54,614 呂委員玉玲 另外,本席上次質詢部長的時候特別提到桃園的茶改場,這處茶改場已經成立將近121年,有歷史與文化,照部長說的,現在可以有雙種場的情形,在嘉義跟桃園都有茶改場。
00:08:06,763 00:08:25,016 呂委員玉玲 但是現在傳出消息,讓我們桃園茶改場內員工人心惶惶、很擔心,因為他們說你們會把整個北部茶改場的資源都搬到嘉義去,要是未來茶改研發資源都沒有了,阻力會很大。
00:08:25,637 00:08:26,496 呂委員玉玲 請問現在情形怎麼樣?
00:08:26,496 00:08:43,430 陳部長駿季 我跟委員報告,雙種場的概念是我提出來的,當初本來是要移到嘉義去,但是我覺得桃園地區的種場本身也有它的歷史價值跟貢獻度,所以後續在嘉義的部分……
00:08:44,091 00:08:45,372 呂委員玉玲 資源跟人力會不會減少?
00:08:46,032 00:08:50,336 陳部長駿季 人力部分我們會調整,但是絕對不會影響現職人力。
00:08:51,858 00:08:59,466 陳部長駿季 經費部分,我們針對嘉義另外提報了預算,會額外增加,不會把桃園這邊的經費全部挪過去,這點請委員放心。
00:09:00,246 00:09:12,453 呂委員玉玲 我們希望部長能夠重視我們桃園整個產業的發展,尤其是我們這邊歷史悠久、已經121年的茶文化,還有整個茶產業的發展。
00:09:13,414 00:09:34,993 呂委員玉玲 本席在這邊建議,為了不要發生重北輕南,能夠均衡一點,可以考慮南北分工的性質,如果是嘉義,可以針對飲料作物研究發展,其他部分就在北部桃園茶改場繼續發展,可不可以?
00:09:35,233 00:09:40,078 陳部長駿季 大致的方向是類似,但嘉義地區有很多是著重在高山茶的部分啦!
00:09:40,578 00:09:56,292 陳部長駿季 針對高山茶跟北部的包種茶等其他茶類,我們在茶葉研究上會分工,飲料作物的部分也會分工,像是咖啡,在嘉義那邊可能會比較著重。
00:09:56,592 00:10:00,020 呂委員玉玲 所以就是飲料作物在嘉義啦!
00:10:00,320 00:10:11,463 呂委員玉玲 其他作物就在我們桃園茶改場,這樣能讓產業分工、合作,整個產業鏈也能夠更好地發展,好不好?
00:10:11,763 00:10:14,620 陳部長駿季 對,我們會朝這方面來做。
00:10:14,920 00:10:15,920 呂委員玉玲 好,謝謝。
00:10:16,220 00:10:17,363 主席 謝謝部長。
00:10:17,663 00:10:33,949 主席 部長,剛剛討論第二十五條之一中的「複數」,本席的意見跟召委一樣,你說在家裡凌虐一隻不算,要兩隻,而且飼主可能是因為臨時的情緒犯案。
00:10:34,249 00:10:37,963 主席 重點是標的物──動物死掉啦!
00:10:38,263 00:10:39,977 主席 為什麼要兩隻?
00:10:40,278 00:10:41,420 陳部長駿季 不是這樣……
00:10:41,720 00:10:44,863 主席 複數的規定實在太離譜了!
00:10:45,163 00:10:46,592 陳部長駿季 我們會檢討。
00:10:46,892 00:10:48,035 主席 要去檢討。
00:10:48,335 00:10:51,192 主席 部長,那個真的要檢討啦!
00:10:51,492 00:10:53,778 主席 請蔡易餘委員詢答。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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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19-12
speakers ["呂玉玲","徐巧芯","鄭天財Sra Kacaw","林岱樺","賴瑞隆","張啓楷","鄭正鈐","陳亭妃","楊瓊瓔","蔡易餘","謝衣鳯","陳超明","邱志偉","麥玉珍","吳宗憲","羅廷瑋","羅智強","洪申翰","郭昱晴","徐富癸","張雅琳","徐欣瑩","邱議瑩","張嘉郡","陳冠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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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1-13"]
gazette_id 1139901
agenda_lcidc_ids ["11399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農業部部長就「我國動物保護政策執行概況,及動物保護法修法規劃內容與進程」進行 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一)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呂玉 玲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張智 倫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動物保 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 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第三 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本院委員廖先翔等 19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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