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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琪銘 @ 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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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吳委員琪銘:(11時2分)主席、與會的同仁、所有的政府官員。有請內政部部長和警政署署長。 |
1 | 主席:好,請部長、署長。 |
2 | 劉部長世芳:吳委員好。 |
3 | 吳委員琪銘:署長好。針對喪屍煙彈這個毒品,尤其在明天就要開毒品審議委員會。這個毒品危害社會非常嚴重,包括本席的選區的劉所長殉職,部長,你在後續的處理,對家屬的關心,家屬也說要我表達感謝部長你,但是現在說,針對這個毒品,一定要從三級提升至二級,包含我在總質詢中,也要求卓院長一定要提升這個毒品的等級。在短短的時間,倍數成長了那麼多,代表它對整個社會的危害是非常嚴重的,所以對於明天的會議,部長一定要堅持要提升,因為明天審查委員會你一定會到,你跟署長都會到,我們就是要堅持,你看這個毒品造成員警傷亡,這都是大家不願意看到的,是不是請部長跟署長支持,你們是否支持? |
4 | 張署長榮興:絕對支持。我們也開過中央層級的相關會議,決議要把這個毒品從三級改為二級,因為新興毒品依托咪酯的危害確實是有點嚴重,那我們要趕快把它遏止。 |
5 | 吳委員琪銘:對,尤其這個毒品對社會的危害是非常嚴重,相關犯罪事件在短短時間內暴增,這是非常嚴重,情治單位絕對一定要注重,在這裡感謝。 |
6 | 接下來我請國土署署長。 |
7 | 主席:好,請署長。 |
8 | 吳署長欣修:委員好。 |
9 | 吳委員琪銘:署長,在這裡我再次感謝,包括在我的選區的污水下水道、人行道,你過去在營建署,現在在國土署,可以說全力配合,讓我的選區,不管是污水下水道,不管是補辦人行道周邊的改善,真的做了很多,但是我現在在這裡要針對土城變電所來發言,土城變電所這個地方是捷運出口,現在要把綠地擴充,本來是0.63公頃,增加到0.86公頃,整個土地都是新北市政府的,新北市政府已經送來內政部要審議,請問現在審議進度怎麼樣? |
10 |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會加速趕快來處理,我知道地方有急迫性的需求,所以現在已經在積極排小組的審查會。我知道委員也有來催過,所以我們會儘量趕快協調委員的時間,趕快來處理。 |
11 | 吳委員琪銘:就是LG09,是捷運的素地。 |
12 | 吳署長欣修:如果委員覺得沒什麼問題,其實我們可以加速,趕快送入大會。 |
13 | 吳委員琪銘:是。因為綠地本來是0.63公頃,現在擴充到0.86公頃,整個綠地一定要空曠,才能符合市民的需要,好不好? |
14 | 吳署長欣修:是。 |
15 | 吳委員琪銘:好。再來我要請住都中心董事長。 |
16 | 主席:請董事長。 |
17 | 花董事長敬群:委員好。 |
18 | 吳委員琪銘:花董事長,針對社宅,賴總統當初承諾要達到25萬戶的社宅、25萬戶的包租代管,但是在這個部分,土城、三峽目前有5處的社會住宅,總共有1,806戶在興建中,那未來還有哪個地段?因為土城包含三峽是一個都會區,都會區人口暴增,很多年輕人買不起房子,大家一定對於社會住宅的寄望都非常的高。我要請問董事長,針對社宅的部分,未來達成率可以達成多少?未來這個速度有沒有辦法再加速? |
19 | 花董事長敬群:跟委員報告,原定的目標是8年20萬戶,今年底應該是可以順利達標,沒有問題,未來住都中心應該可以每年再直接興建,我們的目標是一年至少提供1萬5,000戶,在未來8年我們可以提供超過10萬,所以賴總統的政策目標我們應該可以cover到八成以上,其他的部分,當然要地方政府一起來努力。 |
20 | 至於包租代管,以現在每個月中央地方合計的進度,每個月媒合超過3,000戶,所以每一季大概可以將近1萬戶的媒合,當然會扣除退租的部分,那這裡面住都中心大概可以承擔八成的進度,就中央和地方合起來,住都中心大概可以到八成,這應該沒有問題。 |
21 | 吳委員琪銘:那針對土城、三峽呢? |
22 | 花董事長敬群:這部分,如果興建的基地,我們再來盤點,其實部裡面有很多幫忙,跟其他部會都在協調,有新的基地,我再跟…… |
23 | 吳委員琪銘:本席的選區社會住宅的需求量非常的高。 |
24 | 花董事長敬群:我知道。 |
25 | 吳委員琪銘:土城還有一個莒光四村,是國防部的用地,那塊地都在當停車場,其實有很多公家的土地,趕快來協調,趕快來推動。 |
26 | 花董事長敬群:好,委員講的地,我回去趕快盤點確認。 |
27 | 吳委員琪銘:對。這個部分我拜託你。 |
28 | 劉部長世芳:委員,我給你建議,在你的轄區裡面,若是有眷舍已經沒有在使用的話,我們也會列入未來要興建社會住宅的主要目標,不一定是素地。委員如果知道有這些空地是國有財產或是公有財產,請你提供給我們,我們來評估,我們就去興建社會住宅或是改建成為社會住宅為主,增加很多人可以…… |
29 | 吳委員琪銘:在海山捷運站的莒光四村,已經整個都拆遷了,現在都做停車場,這是未來最適合的地方,離捷運又近。 |
30 | 劉部長世芳:好,請你提供給我們參考,我們再跟委員互相合作。 |
31 | 吳委員琪銘:好,好,謝謝。 |
32 | 主席:好,請丁學忠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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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15-9 |
speakers | ["張宏陸","黃捷","李柏毅","張智倫","蘇巧慧","麥玉珍","牛煦庭","王美惠","高金素梅","黃建賓","吳琪銘","丁學忠","許宇甄","林德福","黃健豪","徐欣瑩","羅智強","洪孟楷","張雅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培瑜","楊瓊瓔","吳宗憲"] |
page_start | 79 |
meetingDate | ["2024-11-13"] |
gazette_id | 1139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97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案關於內政部主管部分;三、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內政部主管部分; 四、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8家財團法人114年度預算書案;五、審查 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4年度預算書案【所列預算案僅詢答,另訂時間處理】; 六、審查「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修正草案,計八案:(一)審查行政 院函請審議「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 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 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 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張雅琳等25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 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威 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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