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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玉珍 @ 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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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麥委員玉珍:(9時55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1 主席:請部長。
2 劉部長世芳:麥委員早。
3 麥委員玉珍:部長好。很感謝你,剛才有聽你說新住民事務在今年9月已經成立籌備小組,希望明年新住民發展署就可以正式成立。
4 再來請教部長,賴清德總統在2018年擔任行政院長的時候,計畫在10年內編列48.9億推動數位身分證,但是規劃不當,遭受各界質疑,接任後的蘇貞昌院長在2021年宣布這個政策要暫緩,但標案早已經發包,所以廠商不甘損失,向政府求償5.26億,加上採購的機器、場地及空調的費用是5.24億,總計超過10億元,部長知道這件事嗎?
5 劉部長世芳:其實數位身分證停止繼續推動是立法院通過的決議,所以當時的行政院也就暫緩來推動,我們非常了解這個情形。但是當時的行政院,也就是內政部在主政已經開始推動,我們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必須讓廠商或是其他相關得標單位求償。那在求償的過程當中,原先就照你所說的沒有錯,看起來好像求償相當多,但是在前任部長的努力之下,現在我們所支付的金額大概已經有6.78億,要再支付1.98億。
6 麥委員玉珍:好,所以你知道這個沒辦法執行。既然你已經知道沒辦法執行,但是為什麼在114年的預算裡面,你還要編列了六千多萬支付機器維護費、水電、人力等費用?是否收到賴清德總統指示,明年要執行這個方案嗎?還是如果沒辦法推動,為何每年還要編列6,000萬的維護費?這個是人民的納稅錢,你沒有覺得浪費嗎?
7 劉部長世芳:這個是按照契約規定的,我們一定要支付,目前為止,數位身分證並沒有說要繼續推動,我們先把原來數位身分證要……
8 麥委員玉珍:這樣的話,人民的納稅錢就被浪費在停擺的政策上,難道部長覺得這個不是浪費?是不是考量不用編列這筆預算?部長,你表態一下,你覺得要為了廠商繼續浪費,還是刪除這個預算?你覺得這個是正當的理由嗎?
9 劉部長世芳:這不是為了廠商!我剛說這是一個信賴保護的原則,就是我們在推動過程當中,廠商……
10 麥委員玉珍:保護原則就是平白花了6,000萬……
11 劉部長世芳:已經有契約規定要支付的話,我們就必須要支付。
12 麥委員玉珍:這樣子……
13 劉部長世芳:這期間公共工程委員會也幫我們協調,所以才降低了支付的費用。
14 麥委員玉珍:我知道你很為難,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是不是……
15 劉部長世芳:謝謝委員體諒。
16 麥委員玉珍:就是刪除,這個費用、經費是不是就要刪除?因為我們覺得這個是繼續浪費。
17 劉部長世芳:刪除以後,政府還是需要支付,否則我們到法院打官司,未來的賠償費用可能會更高。
18 麥委員玉珍:這是人民的納稅錢要把關,不能夠浪費。
19 劉部長世芳:我們也非常了解,這是我們為難的地方。
20 麥委員玉珍:再請教一下部長,114年役政業務編列了多少預算?
21 劉部長世芳:役政司的預算,是嗎?
22 麥委員玉珍:對,還有執行的項目,我們看到的是全社會防衛韌性訓練工作,目的就是提升防衛訓練的品質,還有能量。你知道編列多少經費嗎?依這樣項目的需求嗎?還是這個項目的執行率如何?
23 劉部長世芳:既然我們編列就是為了訓練,為了訓練的工作,這個訓練的量能大概就是跟民防訓練相關的部分,現在所編列的預算大概是4億1,064萬6,000元。
24 麥委員玉珍:所以編列四億多嘛!部長,你剛才講得很好,就是我們要防衛韌性訓練,但是你看喔,也要請我們全國的人民看,你編列九百多萬的預算是辦親子園遊會,請教一下,親子園遊會和我們的社會防衛韌性訓練工作有什麼關聯?
25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們現在訓練的對象是替代役,替代役有現役……
26 麥委員玉珍:對啊,替代役跟園遊會,我們看到的是辦園遊會耶!
27 劉部長世芳:您聽我講,替代役有備役替代役也有現役替代役,備役替代役大部分都是在30到40歲左右,所以我們希望說……
28 麥委員玉珍:所以我們辦園遊會的900萬是訓練,是這樣子嗎?因為我們看到的是辦親子園遊會,如果你覺得900萬辦親子園遊會跟這個有關。另外再請教一下,我也看到防衛韌性訓練業務預算中購買了一臺釘書機是3萬元,雖然說這個對你來說不多啦,但是這些都是我們人民的血汗錢啦!
29 劉部長世芳:釘書機?
30 麥委員玉珍:3萬元耶!是鑲金的嗎,這麼貴!
31 還有,我們民防通訊專刊的業務費項目編列了400萬的預算,其中390萬是媒體業務費,這樣的編列對人民是否真的有幫助?因為看到只有10萬元是做月刊,卻拿了390萬買媒體,難道這樣的預算安排是為了培植黑熊學院嗎?
32 劉部長世芳:有嗎?
33 麥委員玉珍:對啊,390萬去做媒體……
34 劉部長世芳:報告麥委員,我們現在所培訓的就是我們的替代役,跟外面民間團體的培訓完全不相干,如果您認為說……
35 麥委員玉珍:這個不是培訓喔,這個不是培訓,所以你搞不清楚,這個是民防通訊……
36 劉部長世芳:我沒有搞不清楚,我要跟麥委員解釋……
37 麥委員玉珍:這是民防通訊月刊,不是培訓,所以這個是業務費,你自己都搞不清楚,他們編了10萬塊去做月刊,拿390萬去買媒體,這個你也不清楚,所以我不知道這個預算是怎麼出來的!
38 劉部長世芳:我們有印通訊專刊,然後有影片的製作,有一些推播……
39 麥委員玉珍:國外考察也編列了……
40 劉部長世芳:有一些推播是希望大家能夠支持替代役……
41 麥委員玉珍:你講的都是空話啦!
42 另外,在國外考察的部分也編了4萬元派一個人去泰國考察,只派一個人就編列4萬塊,但其實我們的泰國辦事處直接就可以把替代役的資料給我們,不用派一個人去啊!除了去泰國以外,還編列15萬去新加坡考察,這個考察我覺得非常不合理啦,前幾年在兵役改革的時候,我們的國防部及內政部就都有去過了,一直重複的去考察同一個國家,回來之後有什麼成效?我們看了都是去玩的用意啊,如果有成效的話,希望我們在考察前跟後是不是可以拿出一個有效的政策,如果是沒有的話,我覺得以上我講的這些經費是不是可以刪除?
43 劉部長世芳:出國都有出國報告,您剛才所講的泰國,是因為閩北的替代役……
44 麥委員玉珍:對,所以如果有的話,你就給我出國的報告,還有就是創新的政策或者改變,這樣的話才知道考察前、考察後有哪裡不一樣,不要同一個國家重複去重複去的一再考察,這樣子的效率在哪裡?所以部長,我們對於人民的血汗錢要把關,不能亂花,謝謝。
45 主席:請牛煦庭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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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15-9
speakers ["張宏陸","黃捷","李柏毅","張智倫","蘇巧慧","麥玉珍","牛煦庭","王美惠","高金素梅","黃建賓","吳琪銘","丁學忠","許宇甄","林德福","黃健豪","徐欣瑩","羅智強","洪孟楷","張雅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培瑜","楊瓊瓔","吳宗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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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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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397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案關於內政部主管部分;三、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內政部主管部分; 四、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8家財團法人114年度預算書案;五、審查 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4年度預算書案【所列預算案僅詢答,另訂時間處理】; 六、審查「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修正草案,計八案:(一)審查行政 院函請審議「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 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 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 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張雅琳等25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 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威 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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