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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宜瑾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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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林委員宜瑾:(10時40分)謝謝主席,有請鄭部長跟鄭署長。 |
1 | 主席:請部長及署長。 |
2 |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
3 | 林委員宜瑾:部長好。很感動,今天終於要開啟運動部相關的法條審查,2020年我首次把運動要成為部會納入政見,放上選舉公報,然後上一屆花了一整年的時間,不管是委員會的質詢、總質詢,都一直在提出這樣的倡議,好不容易在今年我們相關的設置也成熟到成為總統政見的程度,賴總統也把這樣的倡議成為他八大體育政見之一。 |
4 | 不過本席在這裡想要向全國人民及我們全院委員說明的是,其實運動相關部會的設置並不是這幾年才提出討論,實際上早在1968年就有體育人士做出相關的倡議,在1988年更在立法院有留下委員會的紀錄,直到近年我們也陸續召開了體育署升格體育部的公聽會,我們也委託國立體育大學完成了「教育部體育署組織調整評估計畫成果報告書」。同時我們也看到地方政府改革的趨勢,從今年元旦起,六都全面都有專責體育事務的一級機關,所以問題來了,就誠如剛剛本席所說的,運動相關部會的設置是一個長年倡議,也確實我們看到地方政府的改革趨勢,可是到底中央成立運動部的核心論述是什麼?既然我們要成立一個新的部會,代表它要補齊原本不足之處,所以要請教部長及署長,運動部成立當然絕對有其必要性,可是運動部成立後,你認為首要的改革工作是什麼? |
5 | 鄭部長英耀:我覺得運動人才的培育,它的典範在改變,過去我們認為只有找特定的一些人來訓練,那叫做體育班,三級教育然後到體育大學,可是我們看到整個臺灣隨著經濟的發展,包括我們對教育的普及,包括人才培育裡面,我們的典範在改變,因為我們很清楚每一個人當然他的生涯會有不同的選擇,但是並不是說只有特定人可以運動,很多全民的運動都…… |
6 | 林委員宜瑾:就是原本我們重在競技運動,可是現在要把它推廣成全民。 |
7 | 鄭部長英耀:是,因為全民的時候,全民運動可以附加的讓全民更健康,同時因為兵多將廣,他未來在國際上為臺灣發光,或者他的生涯整個發展可能會更明亮。事實上我們看到過去它有時空上的一些限制,現在臺灣要來成立運動部,我覺得剛好很多的條件都因緣具足了,謝謝。 |
8 | 林委員宜瑾:好,所以部長您剛剛強調的重點就是說,我們把它擴大成運動部之後,我們就是要提升成為全民運動,然後發展所謂的運動產業、體育經濟。 |
9 | 鄭部長英耀:是。 |
10 | 林委員宜瑾:好,那我們就講到運動產業,在接下來一連串的法制作業中,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的設置就是一個很大的重點。我們知道產業面的發展,全方位的思維,確實是過去體育署一個署這樣的單位力所未逮的,鄭署長也曾經坦言,如果運動部設立,與原本體育署的思維完全不同,甚至有一點是顛倒,就是說運動部會著重在所謂的基礎運動產業,包括全民運動的推廣,所以根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所謂的運動產業就有13個面向,每一項都涉及不同的專業知識,包括運動博弈啊!運動旅遊啊!運動經濟管理顧問之外,像電競,剛剛也有委員垂詢過,也是其中的一環,其他還有運動保健、運動傳播、運動表演等等,這些大項目底下還有很多小細項,所以教育部公告的「運動產業內容及範圍」就有指出,我們為了撐起整個運動產業,教育部、文化部、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衛福部等等,都各有各的角色扮演,各有各的任務承接,所以我要請教署長,未來運動部成立之後,上述這些相關部會的任務分工與合作模式到底是有什麼樣的變革跟推展? |
11 |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當然我們成立運動部之後,最主要是人力的部分及經費的部分,才有籌碼去跟其他部會來做跨部會的合作。我們的確現階段受限於人力和經費的不足,我們在跟各部會合作的時候,不只是層級的問題而已,最重要、很實在的就是沒有人,沒有足夠的人力來做這些事情,我想這部分是未來最重要的一個不同。 |
12 | 林委員宜瑾:當然啊!如果運動部成立之後,那預算有了…… |
13 | 鄭署長世忠:是,包括我們有一些新的思維,比方說我們裡面也推動一個適應運動司,未來就是跟衛福部我們從國民他在先天上的遺傳造成,或者是他受傷之後在復健的過程,我們把他納入整個運動,對於他走出來的一個心理發展,還有他未來參與帕拉運動等等,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所以這部分我們的確在現階段的規劃,跟各個部會我們是有一些想法,希望在運動部成立之後來推動。 |
14 | 林委員宜瑾:好,今天晚上就是我們棒球12強的首戰,我想棒球稱為我們臺灣的國球,職棒產業也是目前運動產業最上軌道的一環,所以透過運動部的成立,我們期待有更多國人來喜愛運動,甚至是參與其中,因為唯有全民參與,運動產業才有契機,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
15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支持。 |
16 | 主席:謝謝林委員,謝謝部長,謝謝署長。 |
17 | 接下來有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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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1-2-36,22-1 |
speakers | ["鍾佳濱","羅廷瑋","洪孟楷","楊瓊瓔","徐富癸","吳春城","黃國昌","沈發惠","萬美玲","陳秀寳","葛如鈞","莊瑞雄","陳俊宇","林思銘","林宜瑾","吳思瑤","羅智強","陳培瑜","張雅琳","李坤城","傅崐萁","吳沛憶","郭昱晴","范雲","鄭天財Sra Kacaw","吳宗憲","王正旭","謝龍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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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11-13"] |
gazette_id | 1139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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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二)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運動 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三)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四)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五)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運動部 組織法草案」案、(六)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七)委員徐 富癸等17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八)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九)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十)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組織 法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二)委員 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三)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 「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四)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 案」案;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二)委 員吳沛憶等21 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三) 委員林宜瑾等19 人擬具 「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四、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訓練 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 二) 委員吳沛憶等20 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 案」案、(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五、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吳沛憶等21 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 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部組織 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委員陳菁徽等18 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 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林宜 瑾等19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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