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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10時42分)謝謝主席,有請教育部、衛福部、法務部、數發部、內政部警政署,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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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以上麻煩列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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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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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部長好。所有人都關心志工,但是大家都忽略了一件事情,我已經跟體育署溝通過很多次了,我們臺灣其實有社區運動俱樂部,而且絕對超過千個,有足球、籃球、棒球等各式各樣的球類,如果今天這個性騷疑似犯進入任何社區運動俱樂部,在部長您剛剛回答所有委員的平臺上是查不到的,也是收不到你們公文的,因為會收到你們公文的是學校、補習班、課後班,你們所有有立案的團體都收得到,但是社區運動部是沒有立案的。部長,我只是要告訴你會有這個很大的漏洞,如果這個人擅長運動,如果剛好有社區運動俱樂部的人要徵教練,徵各式各樣的成人指導員在旁邊,然後剛好社區運動部主責的人又沒有看到新聞,他就會進入社區運動俱樂部,我只是舉其中一個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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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一直在跟體育署溝通,為什麼社區運動俱樂部應該在你們的政策視野當中,現在這個人可能就會因為過往不在你們的政策視野當中,你們認為那個是全民運動,你們認為那是不應該納管的,甚至這些大人不應該被你們列有所謂的兒少工作證,所以他就有機會進入不在所有您剛剛回復委員的平臺中,他可能就因著運動教育在社區俱樂部裡頭殘害我們的學生。部長,我知道這一題您沒有辦法回答,我只是要用我在立法院問政這一年半的經驗告訴你,有太多現場的漏洞,可是您的幕僚可能沒有跟您報告,或是在過往您不熟悉的業務範圍當中,他可能就殘害到我們的孩子。好,以上這個部分我就先簡單說明到這邊,但是我還是要感謝部長,你們積極的動作跟回應確實可以給家長一個交代,但是我剛剛說的漏洞沒有人注意到,所以要拜託部長看有沒有辦法亡羊補牢,部長,您覺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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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如何讓兒少有一個更好的成長環境,保障他們是應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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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部長,我的時間有限,你覺得我剛剛問的那一題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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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我們內部再來看怎麼樣來精進這方面的防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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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至少在這個個案上,我不確定我們時間來不來得及,但是未來運動部要升格,現在體育署一定會跟你們討論很多相關的事情,所以拜託部長,全民運動、社區運動俱樂部這件事情務必要放入未來的政策視野當中,還有相關人員的法規範、相關的證照制度,以確保我們兒少的安全,這件事情非常非常的重要,由這個個案再度凸顯,這也就是為什麼我今天還要額外花時間提醒大家這件事情。我要再次強調,現在教育部跟衛福部兒少法第四十九條還有幼照法所有的平臺上都找不到這個人,因為他不用跑去任何要立案的單位就可以接觸到我們的小孩,這是現在最可怕的事情,而且它可能就發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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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也拜託委員會後能夠把這個名單給我,我想我們內部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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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部長,我沒有名單,我的意思是說……沒關係,體育署絕對可以給您關於社區俱樂部各式各樣的困境,有沒有辦法透過體育署現在已經有的,跟很多協會或很多社區運動俱樂部聯繫的管道?你們趕快發公文,甚至用你們原有的人際網絡,趕快把相關的資訊帶給社區運動俱樂部,因為我相信有一些聯絡的可能性。部長,我真的很感謝你已經提到了平臺,所以教育部確實有掌握到困境,但是我所說更大的漏洞不在平臺裡面的社區運動俱樂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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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們來做,我想在運動部成立之前,我們希望所有相關的法令規章能夠更周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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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對今天這個個案我們再一起來想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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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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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我只是提醒部長這個漏洞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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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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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很多委員都講了,我就先快速切到一個問題,這個買得很快,然後很好買,孩子們會透過人際網絡分享,在實體或者是網路都很好買。但是我現在有發現一個很大的困境,要跟部長討論,祭出重罰看起來沒有用,我只是想問,假設有一天有家長發現了孩子們已經在買了,然後家長想要對這些網站進行檢舉,我身為一個家長,部長會建議我要打電話給誰?或者是站在後面的相關部會人員可不可以告訴我,我身為一個家長,我在一個網站上看到了這個非常fancy的畫面,然後只有小小的字提醒我們的孩子有尼古丁,那我身為家長,我可以如何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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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報告委員,關於這件事情,如果家長發現以後有做截圖的動作,可以逕送我各縣市的衛生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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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所以請家長找衛生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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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這是一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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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這一條路怎麼做?我在臺北市,我是臺北市民,所以我打給臺北市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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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不只1999,還有他們的社區健康中心,把圖片用e-mail或者LINE的方式提供給我們的衛生單位,我們就會進行實體的約詢跟裁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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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所以家長能夠做的是這個事情,那請問警政單位呢?警政單位可以教我們家長什麼方法嗎?如果我看到在我孩子的電腦上出現這個,我很擔心,我跟孩子也溝通了,我身為家長,我想要盡社會責任,身為一個公民,我想要盡社會責任,我可以做什麼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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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局長炯旭:我想這個電子煙部分還是要請業管單位,但是如果他有這個問題,現在檢舉管道很多,他如果有跟我們110來講,我想我們也會協助他到相關的主管機關來做立案,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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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長官,你講這樣,一般家長聽不懂啦!你剛剛整句話都沒有告訴他可以去哪裡檢舉跟報案,剛剛衛福部講得很清楚,打1999然後相關的衛生單位就會收到檢舉,那就法務部的立場或是警政署的立場呢?你們怎麼看?我身為一般家長,我到底可以怎麼做?這個才是現在最大的問題啊!我知道我們相關菸害防制法也修了,我知道衛福部也在討論加熱菸品,這個評審會議我都知道,我現在就是問我是家長,我該怎麼做?我至少要檢舉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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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局長炯旭:對,這部分剛剛衛福部也提到,因為這是屬於行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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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所以我們只有衛福部那個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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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局長炯旭:對,這是行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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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就只有衛福部那個部分,好,所以我們可以這樣對外向家長呼籲,就現行的法規,我們只能走衛福部那條路徑?確定喔?確定,好,那我們就這樣說。可是我還是覺得這個有很大的問題,不過沒關係,我們會後再來討論。另外,從這個題目長出另外一個小題目,部長,你一定不知道,教育部的大專校院菸害防制工作參考指引問答集是在113年6月18號修訂,你們會在新生健檢的時候實施一氧化碳檢測,這個事情為什麼是到113年6月18號才頒布呢?其實在過往你們就曾經想要對大專院校學生做這個事情,可是當時被發現沒有相關法規範,然後你們是不是就做了這個事情?就是要學生對著偵測器吐氣這件事情,部長,你覺得這個做法目前有沒有相關的問題?這有法律授權嗎?這個會不會有人權的問題?而且10年前當時林騰蛟次長您在新北市的時候,其實也發生過相關的事情,你們要叫學生吐氣偵測他有沒有一氧化碳,要確定他有沒有抽菸,當時就爆發了衝突事件,民間團體就有收到陳情,有一個老師要小孩吹氣,小孩不吹,然後那個老師就拿保溫瓶打破小孩的頭,後來上了新聞,結果教官在那個小孩要被送醫的時候,還追著小孩叫他吹氣、吹氣、吹氣。我想要提醒教育部,現在對這件事情相關的法規範依據其實是沒有的,要請教育部注意,好嗎?不管是行政執行還是相關法規範,我們辦公室會再跟教育部討論,你們的幕僚一直在旁邊點頭,所以你們自己知道出了什麼事情,我們就不再多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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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想要問運動部這件事情,從菸害防制我想要談如何讓我們的年輕人看見主管機關對於菸害防制真的是有作為、有價值觀、有核心價值。今年的日本奧運體操國手宮田笙子因為被發現未成年吸菸,他可是一定會得金牌的人喔!結果他就被踢出日本代表隊,因此日本在體操項目果然就沒有得到金牌。我看到日本人在想的是把教育跟法律放在奪牌之前,而不是只為了爭金奪銀就放任這個選手出去比賽。我再強調一次,他是一個未成年的奪牌選手。反觀臺灣,足協針對U17三名選手帶酒精回宿舍飲用,足協在5月16號公布懲處退訓,當時還有教練團在集訓期間外出跟廠商喝酒,結果只有書面警告,部長請您記一下,5月16號足協是這樣公告。10月22號足協緊急在自己的網站上放了一個公文,說為了備戰10月份的U17男子亞洲盃會外賽,教練團認為戰力上亟需兩位選手加入,就是我剛剛說的5月被退訓的那三個選手、帶酒精飲料回宿舍的那三個選手,其中有兩個又被撈回國家代表隊,說是因為戰力需求。我覺得非常荒謬的是,所有立法院委員在意孩子未成年吸菸、喝酒的相關法規範、相關政策、相關教育宣導,相關部會今天還為了這個議題,這麼多行政院的官員坐在這邊,但是由體育署主管的足協卻可以說因為戰力需求,再把這兩個未成年喝酒的球員拉入球隊。部長,我跟您報告,5月它公布把這兩個小孩退訓,10月它又公布拉回來比賽,但其實足協早在8月就開了相關的會議,5月、8月、10月這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為什麼我今天一定要花時間在這裡講這件事情?當我們在講菸酒防制的時候,我們在花這麼多力氣的時候,部長,你的足協在扯你後腿。部長,我講到這裡,你有什麼感想?我要講的是,為什麼我一定要拿日本那個國手為例,他是可以拿奧運金牌的,但是因為他未成年吸菸喝酒,日本決定站在教育端、站在法律合法端,他們不要為了爭金奪銀,讓這個選手代表日本出去比賽,但我們臺灣的足協卻做這樣的事情!先不要管比賽的規模是奧運還是所謂的亞洲盃,但是我們在孩子面前做的是這樣的示範。請問部長,如果你跟這群孩子是同隊的隊員,你心裡作何感想?如果你又是這些同隊隊員的家長,你心裡作何感想?但我們今天卻在這裡討論菸害防制,我覺得非常的諷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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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日本的作法值得我們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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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那足協這一題你怎麼辦?其實比賽已經過了,但我還是要提出來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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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未來我們會更明確的要求各單項協會,一定要力行這一些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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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部長,你一定不知道這件事情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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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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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但是我剛剛講的邏輯,部長你一定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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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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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我們大人在這邊辛辛苦苦做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導、立法規範,大家有非常多的討論,不要說衝突,大家有非常多的討論,大家有非常多的價值跟信念,但是你的足協在扯你後腿,而且他就是未成年的球員,反觀日本又是怎麼做的?未來升格為運動部之後,我們一定可以做得更好、更多,讓我們未成年的球員相信你們大人說一套、做一套這件事情真的不會再發生了,然後也讓我們的球員家長相信我們是公正、公平的,我們是有一定的法規範在限制這些事情,不能再只是為了戰力需求這件事情,而且竟然是由足協發出這樣的公文,我完全沒有辦法接受,更不要講跟他同隊的隊員,我不知道體育署可不可以接受?體育署長你可以接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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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一點我們已經要求足協絕對不可以再犯,這個我們的確也不能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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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謝謝署長的回應,你也不能接受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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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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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我相信你們可以更積極,你們其實有非常多行政手段可以跟足協好好溝通,但是我認為足協一直以來之所以這麼囂張……我必須要用「囂張」這兩個字,我真的覺得體育署的管制力道還要再加強,或者是溝通哪裡出了問題?要拜託署長,不然從今天的題目談下來,我真的覺得如果有球隊的小孩看到我們今天所有委員會的質詢,真的會覺得你們大人說一套、做一套啊!因為你們放任跟我們同隊的同學他們去喝酒,然後被踢出球隊,但是因為戰力需求,現在把他們拉回來打球。我們大人真的要這樣做嗎?部長,我語重心長,謝謝。謝謝主席,謝謝部長,謝謝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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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陳培瑜委員,現在休息5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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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10時5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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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開會(11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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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繼續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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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有請吳沛憶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