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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9時49分)謝謝主席,今天有來的各部會,我想都請一個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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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就請教育部、衛福部、法務部、數發部及警政署都上來,好不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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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都上來了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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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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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您現在這樣站著還可以吧?好,那我們來問一下。我想不管是我們洪孟楷委員、柯志恩委員今天所問的,其實是今天大家所關心的,我不免今天要在這裡講,兩個禮拜前我們在衛福部才討論過這個問題,而衛環委員會所提出來的這些問題點、這些質疑點,在這兩個禮拜當中,我們沒有看到我們各部會有什麼樣進一步的處理或解決,也就是說,委員會如果每次開完會以後,我們還是原地踏步,請問一下,不管今天是質詢也好,排專報也好,意義在哪裡?今天我想特別我們教育部在這裡,也要讓部長除了闡述一下你所遇到的困難,我們各部會跨部會到底應該要怎麼做,這是今天最重要的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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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剛剛聽到您的口頭報告當中有提到,在校園的部分,如果查獲學生攜帶,你就會轉衛生單位,這個源頭聽起來好像在學校裡面,你又說,如果查獲會給予適當的處置。剛剛我聽柯志恩委員在質詢的時候,您也沒有說出來現在到底要怎麼查、怎麼罰,難道源頭都是學校,責任都是老師嗎?請部長簡要的回答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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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學校的整個學習、更友善的一個校園環境、更安全的校園環境。確實以我們現在的生態來講,老師的專業是在教學的專業,但是我們又希望青少年學童有一個更好的成長發展的空間,外面許多的誘因確實也很大,所以我才會一直希望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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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部長,請問一下,我現在請教您,老師要怎麼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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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基本上,我們就會從過去在校園裡面,有學生抽菸或者一些異常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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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您的意思是說,我們先做一個調查表,問問看大家有沒有抽菸,然後針對有抽菸的人,我們再來查?所以我請教您一下,老師該怎麼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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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老師基本上是從他日常教學裡面去觀察學生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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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老師就是用觀察的,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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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譬如說,我們有一些除了教室的觀察,當然還有一些廁所或者學校有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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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在不同的地方我們來進行觀察,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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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譬如說會有一些丟棄菸蒂或者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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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我想我們要面對這個問題,我就問您,老師去查電子煙的時候,你覺得他有這個權力、有這個能力嗎?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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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就我們學生的受教權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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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有沒有困難?我問你有沒有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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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當然是有挑戰、有困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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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有困難、有困難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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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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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執行率高不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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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確實我們基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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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現在校園裡面查到有電子煙的,就你知道有多少件?在今年這一整年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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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目前有通報的有38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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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從校園裡面查到、老師查出來的總共有38件,是這樣嗎?好,我們來看一下,你剛剛說查到有38件,但是根據衛福部今天的資料看起來,我們就講三年前的舊資料,電子煙大概有7萬9,000人,有7萬9,000人有吸食被查緝,這是舊資料哦!我相信黑數恐怕是這個的好幾倍,你看我們在校園查到38件,這成比例嗎?這是一個,如果我的質詢是關於各部會的,可以自己來回答。剛剛講到的是舊資料,但我今天在這邊還要特別講一件事,電子煙,我們大家都知道,現在不管是吸食、製造什麼等等,統統都是違法的,我們都知道,但是今天還要講一個加熱菸,大家不要以為加熱菸就是合法的,加熱菸現在其實是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指定菸品,不管是輸入、製造等等,都要經過健康風險評估。我請教衛福部,現在加熱菸的部分,我們有沒有哪一件來申請而且是通過審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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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沒有,目前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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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沒有,對,但是事實上加熱菸一樣氾濫,所以今天本席要在這裡講清楚,到目前為止,加熱菸也都是違法的。好,那我們來看,電子煙、加熱菸兩者加起來,我們青少年將近有十萬人,這是舊資料、三年前的舊資料,有將近十萬人去碰觸、吸食,所以現在的資料拿出來看,我相信會讓所有的師長更痛心,但我們的校園查緝是38件,為什麼?有困難嘛!怎麼查?你把這樣的責任丟給老師,我跟你講,對於這些老師這是不可承受之重!所以今天校園裡面發生這樣的事情,電子煙的氾濫,有的在校園裡面,有的在校園周邊,那是誰的責任?誰應該去做?今天不是你推我、我推他,主管機關今天說是衛福部,那請問一下,我想國健署是主管機關,但你做了什麼?第一個,校園裡面的查緝,你還是要由校園裡面的老師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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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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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你衛福部能做什麼?今天我們又看到了,在網路上面隨便google出來就這麼多、這麼多,我想剛剛洪孟楷委員google出來的,你也可以查一下,今天早上本席看了一下以後多得不得了,真的多得不得了。我問一下部長以及大家,什麼叫做電子維他命棒?部長,什麼叫做電子維他命棒?以上都有,知道什麼叫做電子維他命棒的舉手。好,那什麼叫做蒸氣果汁?知道的舉手。來,衛福部告訴我什麼叫蒸氣果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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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因為電子煙本身就是它的煙彈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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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是電子煙的一種嘛,是不是?電子煙的一種嘛?我今天要講,大家都說在查緝,大家都說要防制,可是我必須要說,有一些人傻傻的,連電子煙、加熱菸還分不清楚,法律的規範還不了解,有時候學校老師看到了,甚至還不知道那是電子煙,部長,有沒有這種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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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當然是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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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如果你看到你會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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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確實這幾天我們同仁有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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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如果你從孩子的書包看到一樣東西,其實它是電子煙,可是它有不同的表現狀態,你能夠辨識出那個就是電子煙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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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目前我手邊的資料,確實如果按圖來比照,我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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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按圖來比照是可以,那實品拿來你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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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目前沒有接受到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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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部長,這個我要講,雖然我們今天在教育部裡面排這個,我們要知道,打擊電子煙、非法的、不合法的這些電子煙,以及我們要維護我們青少年的健康,我們都知道,電子煙真的可以造成青少年不管他將來去吸食菸,或者是很多的危害,這些我們都很清楚了,但是大家跨部會怎麼做,這才是重點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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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關務署也在現場,關務署沒上來?署長,積極一點好不好?積極一點好不好?這幾年我們看到海關在查緝電子煙,110年的時候有12.7萬支,113年有4.2萬支,我想請教一下,這是查緝有成還是什麼原因,為什麼會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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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世鋒: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有分析過了,為什麼電子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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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講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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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世鋒:第一個,大部分電子煙來源地大概都是中國大陸那邊比較多,中國大陸近年來也都積極對電子煙加強他們的管理措施,所以可能電子煙進到臺灣來這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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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你現在的意思是說,我們查緝有成是因為對岸管理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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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世鋒:不是,因為就是說電子煙這個部分跟我們剛剛講的那個加熱菸這個部分,可能有互相取代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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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我想這樣子講啦,今天我們在境外的部分加強去查緝,這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重點,不過,我想一樣回到衛福部來看,你看衛福部國健署自己統計的資料,今年的1月到10月,我們查獲非法使用有154件,對嗎?國健署,今年的1月到10月,您的資料是154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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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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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但是我們看到舊資料,吸食的少年就高達將近八萬人,這是舊資料哦!現在搞不好超過十萬,但是你看,你查到的只有154件,剛剛校園裡面只有38件,這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情啊!所以今天大家的口頭報告,簡直就是浪費大家的時間,講來講去都在講查緝、防制、查緝、防制,結果是什麼?過去做不好,上次衛環委員會兩個禮拜開完會以後,到現在網路上一樣看到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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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對,但是我要跟委員說明,兩個禮拜前的衛環委員會之後,我們做了相當多的事情,包括跟縣市合作,剛才部長提到的38件是他們的統計,我跟委員報告,這一個禮拜、不到兩個禮拜的時間,我們的縣市查處,包括跟警政合作、跟校園合作,大概有一千件以上,但是因為真正裁處的量數還在統計,是不是容我一個禮拜內提供裁處的具體資料給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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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校園裡面查處38件,但是我們各方合力查處的超過一千件,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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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對,包括在校園周邊,跟警政署合作的部分,所以我一個禮拜內會把這些統計的資料交給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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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想,這個38件跟1,000件,我們感覺好像成績更好一點點,但是我們來看吸食人口超過10萬的青少年,我想這個成績還是慘不忍睹。所以今天本席等一下也是有臨時提案,我們希望,這是衛福部主責,但是跨部會是不是要有一個稽查防制的平臺?上次在衛環委員會結束之後你們沒有做,現在本席要具體要求,你們到底橫向的聯繫、大家的合作,怎麼做嘛?從境外的查緝,還有境內的不管是警政署、衛福部,再來數發部在哪裡?數發部就更誇張了,數發部難道都不會上網去看一下嗎?這都跟你們沒有關係嗎?不然數發部平常在幹嘛?數發部都在做什麼?這麼嚴重的事情!對不對?危害下一代的健康,而且這完全是違法的,你數發部都視而不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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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針對菸害的部分,基本上權責單位是衛福部,我們協助了一些事情,比如說,我們希望它能夠用平臺的方式通知相關平臺業者下架,而且我們建立了所謂的Meta、Google這種大型平臺的綠色通道,也可以協助衛福部。另外在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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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數發部你現在的想法就是,你是協助衛福部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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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司長信仁:報告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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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警政署,你也是協助衛福部,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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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局長炯旭: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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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你也協助衛福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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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局長炯旭:這部分當然是兩個部門要跨機關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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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你會不會主動出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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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局長炯旭:基本上,我想針對電子煙部分,主軸還是在它有毒品的部分來做一個專責的查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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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是,所以,如果你不知道他有沒有毒品,你就不查緝!是這樣子講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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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局長炯旭:有沒有毒品要看整個情資來源,我們做綜合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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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看起來你也是協助的角色嘛!好,我想我下一個結論,今天在教育部排定,但是我覺得如果我們把所有的查緝通通放在校園當源頭,我們把所有的責任都給老師,我跟你講,將來很多人已經不想再當老師了,給他很多的壓力,但是你沒有給他權力,給他很多的責任,但是我覺得法規都不清楚,所以我希望各部會一起來協助教育部,會後一定要成立一個跨部會的查緝防制平臺小組,等一下在我的臨時提案當中,我們來做一個決議,好不好?以上,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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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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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萬委員美玲):接下來有請葛如鈞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