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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10時31分)謝謝主席,有請卓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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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再請卓院長備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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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牛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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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院長辛苦了。很高興,雖然朝野氛圍不睦,但好歹在禁伐補償這件事情上面看到有一點點轉圜的契機,但無論如何,今天下午到底會不會付委,不曉得,但是我想透過預算答詢的過程,大家把話講清楚,還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今天本席打算用這15分鐘,好好從法、理、情三個角度,我們來討論一下禁伐補償的正當性,我們話不多說,直接進入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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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我們從法的層面來討論,其實我聽了很多委員的質詢,包含卓院長在媒體前面的答復等等,卓院長都屢次提及所謂的憲法第七十條、預算法第九十一條及財政紀律法第五條,對不對?但我就想請問一下院長,這幾個法律裡面有哪一條是硬性規定行政院必須要同意,我們才能這樣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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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當然字眼上沒有,它是說要徵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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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要徵詢,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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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但另外一個程序問題就是必須要指出彌補資金之來源,就是增加的歲出有多少錢,大家要有個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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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我現在再請問卓揆,本席在內政委員會,其實我們上個會期業績不錯,通過很多法案,比如民意代表支給條例在上個會期其實也順利修正通過,請問院長,在這個條例裡面,我們有沒有特別去指明新增的財源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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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如果行政院同意了之後,我們會找出它必須在預算裡面怎麼去跟歲出做怎麼樣比例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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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我們增加了地方民代的助理費、增加了一些里長年終獎金等等,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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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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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它是不是修法,然後增加了政府的開支?沒錯,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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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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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上個禮拜才剛剛在內政委員會順利討論完畢的消防法,我們讓政府的業務負擔稍微增加,我們也讓義消人員有比照基層消防員的健檢待遇等等,它其實也增加了政府的開支,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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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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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所以政策所有事情的執行一定事涉財源,對不對?但不是每一件事情都一定要用修法表明的方式,所以我想院長在這個地方去主張,就是你一定要敘明財源的時候,其實在實務上的見解來講,反而是不適用的,難道不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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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處理方式,如果像剛剛委員所提的幾個案子,我們會把它放在我們的施政報告裡面,或者放在我們的預算報告裡面,這個就表示它已經經過行政院了解整個預算的執行內容、程序、預算,把它形成一個可以執行的政策,就有資金的來源。如果沒有,在原來的報告範圍當中突然跑出來一塊,那就是在整個施政報告之外的,就必須有資金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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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所以到目前為止,就法論法的角度,對不對,其實法律沒有明定一定要你同意,我想這是共識嘛?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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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它是寫徵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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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我們互相同理一下,院長會希望在法條審理的過程中,儘量的來達成共識跟同意,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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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尊重、互相尊重,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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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可是我也要跟院長直接挑明的講,就是法案審查的時候,不見得每一件事情都一定會有共識,不然我們在立法院這邊有表決器幹嘛,對不對?所以沒有共識的時候,那當然就要透過正常的程序來表決。我要請問院長,在修法的整個過程中,從委員會的審查進到黨團協商,最後交付大院表決,有沒有哪一件事情違反了議事的程序?應該沒有,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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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如果經過很嚴謹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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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那是一個嚴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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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那就是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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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它就是法律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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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就必須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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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對,所以我們今天從就法論法的角度來講,通過的是叫禁伐補償條例,即便憲法有表示立法院不得為預算案增加支出,這本席同意,但禁伐補償條例是法律案,也不是預算案,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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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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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本席要花這麼多時間把它講清楚,不只是因為要幫我們的原住民弟兄討公道,也是因為本席是這個法案的共同提案人,我們希望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被尊重,我希望卓院長必須要了解立法院的立場。如果我們在這個法條上有所讓步或者是不堅持的話,變成形成一定要行政院同意的慣例,那其實對於立法院是一種矮化,對於臺灣的憲政發展來講,也不是一件正面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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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是希望能夠互相的尊重,把一個法案討論到最成熟,因為這個牽涉到預算,錢從哪裡來是很重要的,有沒有這個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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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等一下我們在理的部分,會討論預算的一些來源跟實務上的一些操作。再退萬步言,我們今天就把話一次破到底,真的行政院沒有同意嗎?來,我們看一下影片,雖然有點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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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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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院長,雖然速度有點快,沒關係,我有幫你整理好時序,3月1號伍麗華委員的總質詢就有講,金額要明定在法律,透過法律的研議來辦理。當初的行政院陳建仁院長是同意的;前主計長朱澤民也講說,經費符合法令,認同編在預算,我們就來照章執行。3月5號,高金素梅委員總質詢,一樣是行政院長陳建仁答詢說,修法通過,我們就照修法的結果來做處理。在5月2號黨團協商的過程中,由高金素梅委員召集,原民會的副主委谷縱說,倘若這個條文經過大院的三讀通過,我們就要依法來編列,希望立法院支持相關預算。其實在審查的過程中,行政方難道沒有同意嗎?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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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剛剛委員那段影片雖然很快,我也聽得出來,大家聽得出來,文字上這邊也有,講了很多次的如果、大概、倘若,就是設定了很多的條件,如果通過、如果合法、如果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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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對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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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所以這個必須要滿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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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剛剛大部分的條件都是如果法律通過,法律通過了沒?我們剛剛講了嘛,經過了嚴謹的程序,三讀通過,那當然就應該要執行。所以就法論法,你如果講哪一條法律明定你要同意,然後我們硬要衝突,那當然就是我們站不住腳,可是今天法沒有明定你一定要同意,我們有沒有徵詢、有沒有討論?其實都有,前朝同意,難道現在換了新人就不買單嗎?這樣恐怕有失風範。所以從法律的角度,我想這是一個於法有據的事情,也沒什麼好爭議的,我們今天就把話講清楚,行政院在本案其實早就同意,而且院長你也常常講,政策其實都是有延續性的,喜歡或不喜歡,多少要有點承擔,如果說這個事情有雙標,恐怕是不太好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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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不會、不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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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從法律的角度,我們要提醒卓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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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部分,我們要從理的角度來論述一下禁伐補償的道理,首先談預算的重編跟修正在過去的一些案例,很多人講預算連續阻擋,好像都是在野黨的責任一樣,當然民意調查不這麼認為,現在時代很發達,大家都可以把話講得非常清楚。因為我們遵循憲法第七十條,不得為預算之增加,我不能等到原民會把預算送進來的時候,我再講說這20億不夠,我把它改成40億,那就違憲了。所以我們唯一能夠要求行政院依法編列的武器,只好在程序委員會或者是在大院的時候先行阻擋,用意是希望你可以提出具體可行的修正方案,所以我想這件事情其實講得非常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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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相關的案例呢?其實是有的,比如民國93年中央政府的新十大建設特別預算,它就事涉了一些資源的重新分配,所以處理方式是撤回,並且提出新的相關預算案。94年審理9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時候,因為有老農津貼的增加,所以提出了相關的修正。97年同樣的,擴大內需的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也一樣,都事涉預算內容跟科目的調整,所以一樣是提出修正,到100年、101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老農津貼再次提高,一樣用修正案的方式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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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之所以沒有辦法讓它那麼早付委,是因為在等待行政院提出一個務實的修正方案。既然法有明文,前朝也承諾,院長本來就要有所承擔,必須要提出編列的項目。我知道院長可能要講,這個是財源,可能很短促,或者是壓力很大,這個本席不會不能理解,但是認真說起來,如果我們從這幾年的預算,光看中央政府預算的執行角度,其實不會沒有財源,為什麼呢?112年的決算,歲計賸餘是5億8,000萬,中間還有保留的10億,加起來其實是15億,就是你沒有執行完的預算,在你中央政府這一大包、幾千億的預算裡面,沒有執行完的就有十幾億。特別是前瞻計畫,為什麼會跑出第5期?不也是因為預算沒有執行完,所以用第5期的方式來做處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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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今(113)年,我們正在執行的預算到了第3季,也就是到9月的統計資料,有17個部會還有超過15億以上的賸餘,原民會還有25.88億的賸餘。當然院長你會講還有一季,之後大家就會趕工把它執行完畢,但本席今天要提這個概念,其實只是要講,這麼一大包的中央預算,兩兆多、三兆多的預算,如果稍作檢討,可以節省的案子節省一下,對不對?可以調整的項目做一下調整,20億相較於3兆2,000億,它其實是非常非常小的數字,它甚至都不構成你前面講的預算歲出的大幅增加。我們如果用中央政府總預算的角度來看,所以不會有財源的問題,只要政府願意花一點點心思,稍微檢討一下各部會就哪些地方可以省一省,是不是這20億的財源就跑出來了?就透過預算的方式來做處理不就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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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委員說對一部分,因為從數字、算數問題來看,確實可以如此,但是如果從原則問題來看,斷不可這樣子做,因為這樣子我們在提出的施政報告之外,突然多出來的一個政策、一筆預算,如果這形成一個可行的慣例,將來行政院的施政報告會變成廢紙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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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你擔心形成慣例這個事情,我們最後再花一點點時間來做討論,但我現在講的是,其實從技術上或者是從金額的角度出發,我們純粹就預算的調度來講,它是技術可行的,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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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算數問題是可以解釋,但是原則問題是不可以改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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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好,因為你的原則就是政治問題,我們最後的時間再來處理。既然你都談到了這個預算可行,其實本質上,它就是個分配問題。今天大家在談禁伐補償,大家積極地幫原住民爭取預算,其實這是不分朝野的,大家的用意是什麼呢?我們希望對原住民好一點嘛,院長你有沒有了解一下,原民的預算占總預算的比例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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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明年度我們編了122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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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122億,對不對?那比例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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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但它增加的比例是比整個預算增加的比例高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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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真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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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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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來,數字在這裡,113年總預算是2兆8,000億,原民會預算是109億,這個比例是0.381%。再往前,其實歷年來都差不了多少啦!多的時候到0.4%,不是4%,是0.4%,1%都不到,連0.5%都不到,這就是我們政府對於原住民的資源投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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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總統曾經講:我要當原住民的朋友,我一直和原住民站在一起。其實大家都希望幫原住民爭取更好的權益,但是什麼樣叫更好的權益?為什麼大家講,不能夠把這樣子的一個預算編在基金裡面來執行,其實就是因為基金本來就是要幫原住民做事的一個開支,如果你用挪移的方式改由基金來支出的話,它其實實質上會造成原住民預算的排擠。既然今天不管是無黨籍的委員、國民黨的委員、民進黨的委員,大家去談禁伐補償的時候,都是希望在透過法令的修正之後,政府能夠多撥一點預算,改變分配的邏輯,加大對於原住民朋友的政策挹注,這個才是政策的本意,這個我想也是情有可原,院長,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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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會歡迎、也支持我們在政策的討論上,從政策面來討論之後,彼此共同找出一個財源,像剛剛委員所說的,我們用基金,有人有意見;我們用二備金,有意見;我們用追加預算,也有意見,所以這個資金的來源到現在要如何解決,我希望我們能夠再透過朝野協商,找出一個大家都接受的,我們以後建立這樣一個憲法跟法律的規範,在原則底下,這次找一個如何能夠解決、接受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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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這個我也幫院長稍微算了一下,雖然我沒有寫在螢幕上面,但是即便增加,因為你編今年跟明年預算的時候,禁伐補償是由原住民的公務基金支出28億,撥給基金,從基金的部分支出嘛!至少收支是對列的,之所以之前講不能夠挪在基金裡面,是因為它收支沒有辦法平衡,久而久之基金就掏空了。好,現在由公務預算來支持基金,它現在是對列的狀態,但是你沒有編足嘛!現在就是個問題,28億,如果把28億調漲成按照6萬塊的政策邏輯去做編列的話,還會增加13億左右的開支,即便把原住民的預算再增加13億,這個比例也不過就是從0.391%變成0.43%,真的不是一筆大錢,但是對於原住民朋友來講,其實是很溫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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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真的,委員,我也說我不是在意幾億、百分之零點多,不是這個問題,是那幾個憲法跟法律的條文,我們必須把它履行完整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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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好,最後還有1分鐘的時間,當然就談政治的問題,很多人講說朝野僵局很難處理,但是我始終覺得行政端要負更多一點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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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願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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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為什麼這樣說呢?立法院狀況本來就很複雜,各黨黨團有不同意見,一個立法權分拆在113個委員的手上,可是行政權是相對集中的,享有相對集中優勢的人,難道不應該負起更多的責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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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願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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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院長當初上臺的時候,其實本席期待你是個通情達理的人,在以前政治人物的人設裡面,你也是善於溝通,不見得站第一線這樣的角色,我常常想如果你可以用這樣子的心態,好好來跟各個黨的原住民立委做一下溝通跟說明,也許這個朝野僵局不會持續這麼久,你不能期待立法院自己來處理啊!對不對?院長,應該要有更主動一點的心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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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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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我覺得你剛剛講的滿好的,至少我們聽到說追加預算可行,那是不是有一個更清楚的方案?比如說什麼時候要來具體的提出,經過什麼樣的一個情況,取得三黨的共識,這個預算的僵局也許就解開了,請問院長有沒有具體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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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除了原民會的說明之外,我一直尊重大院內部,所以我們是透過朝野黨團在做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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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我們期待看到一個具體有效的解決方案,這個會影響之後預算審查的節奏也好,或者是心態也好,好不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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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好,這裡面都寫出來了,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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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牛煦庭委員的質詢,也謝謝卓院長的備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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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登記第21號劉建國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