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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 @ 第11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46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部長。
1 主席:有請部長。
2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
3 李部長遠:鄭委員,你好。
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因為行政院沒有依法行政,沒有依法編足預算,在我們原住民的團體、在原住民的社會一直在談行政院是不是威權政府、集權政府、極權政府、霸權政府、獨裁政府?有這樣的一個討論。今天文化部的報告,委員提案,就是我的提案,本席的提案,擴大威權統治時期及不義遺址定義之時期與範圍,包括清代及日本政府以武力征伐,致原住民族或部落重大傷亡或受難之重大歷史事件發生,均屬之;這是你今天的報告,裡面還提到有關委員提案擴大威權統治時期及不義遺址之定義與範圍,與促轉條例之時期定義不符,建議依行政院版草案審查。
5 部長,還有文化部的同仁看清楚,本席的提案第三條不是寫威權統治時期,所以你的報告寫我擴大威權統治時期,我的條文沒有寫威權統治時期,我的條文是寫集權統治時期,指清代至中華民國81年11月6日止之時期,可能還要考慮81年是不是夠了,因為我們現在原住民社會在討論,現在的政府是不是極權政府、霸權政府、獨裁政府啊!不義遺址,我們做了一個定義。部長、文化部的同仁,在轉型正義條例裡面沒有就不義遺址做定義,有就威權統治時期做定義,但是沒有就不義遺址做定義,這要很明確,而本席所提的提案叫集權統治時期,集有兩種,也有一個是極端的極啦,也可以改為霸權統治時期,獨裁統治時期都可以。而事實上,我們看蔡總統,她在105年8月1號向原住民族道歉的時候怎麼說,「四百年來,每一個曾經來到臺灣的政權,透過武力征伐、土地掠奪,強烈侵害了原住民族既有的權利。」這不是我說的,是蔡總統說的,而這也是歷史的事實!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設置要點很明確的就是講,歷來因外來政權所導致原住民族與原住民權利受侵害、剝奪之歷史真相。這很清楚!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既然是在立法,就要把它立得很清楚。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不是只有二二八事件之後、不是只有民國34年之後,部長,你的意見如何?
6 李部長遠:我完全同意啊!
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所以要請我們所有委員能夠支持本席的提案,因為各族群──阿美族、賽夏族、排灣族、噶瑪蘭族、撒奇萊雅族、泰雅族、太魯閣族、布農族、賽德克族都有,而且這些歷史事件原民會都有,都請了專家學者,從我在中央原民會當處長的時候就開始編纂,清清楚楚都有!所以,期盼文化部能夠支持,各委員能夠支持本席所提出來的草案。以上,謝謝。
8 李部長遠:是,謝謝。
9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的質詢,部長請回。
10 現在請羅智強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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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22-6
speakers ["范雲","黃捷","洪孟楷","林倩綺","柯志恩","陳培瑜","葛如鈞","陳秀寳","林宜瑾","吳沛憶","萬美玲","郭昱晴","張雅琳","葉元之","羅廷瑋","鄭天財Sra Kacaw","羅智強","高金素梅","翁曉玲","吳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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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0-30"]
gazette_id 1139201
agenda_lcidc_ids ["11392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不義遺 址保存條例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 案;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五、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8人 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六、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 案;七、審查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人權紀念場址保存條例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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