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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謝謝我們麻煩行總長黃次長還有黃富密我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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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請教那個新總長好了總長你好總長上一次你也有參加那個林育雄老師他所對於那個違法偵查救濟的研討會這個上面這邊還有照片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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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其實從學界的角度來看他們也是認為說在執行偵查的時候我們也是同時要保障被調查人的名譽那讓這個被調查者也能夠將來進行公平的審判我想這個應該是非常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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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1,193 |
其實就是說國家因為他長有非常多的偵查武器那我們身為民意代表我們當然就會稍微看一下這個國家他長有這些偵查武器偵查資源的時候他有沒有使用過度去侵害到人權或者是說我們希望說人民能夠受到公平的審判那會不會因為某些偵查人員的作為反而導致到人權受到侵害 |
00:01:22,174 |
00:01:41,412 |
我非常認同是好謝謝總長總長剛剛講了一個東西其實我可以認同總長剛剛跟很多委員所說的一個部分就是有很多委員所提到的說最近這個偵查不公開的問題一直無法解決那總長當然是說因為歷次的修法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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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2,133 |
議員鍾佳濱 |
00:02:03,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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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嚴重那甚至你看最近有週刊他就是逐週在報導那這些東西當然部長歷次來他是說他這些人報的不一定是事實可能自己猜的但是在起訴之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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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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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我說我認同剛剛總長所說的配套不足但是配套不足是不是要想辦法找主責的司法院開始就配套的部分要來想辦法看怎麼去補這個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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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我們一直在喊偵查不公開但是客觀的事實上面就是偵查大公開那我們也不能說因為配套不足所以我無能為力或者是說像部長來是說因為會接觸到這些資料的人太多了有院方的有檢方的有司法警察甚至有律師有當事人所以我沒辦法我覺得可能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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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公部門不能這樣回答嘛那我想請教一下總長有沒有一個思考就是說將來怎麼樣跟請部裡面跟司法院能夠協調這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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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案件的類型不一樣每個案件的形態主客觀條件都不一樣所以如果說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話他所呈現的態樣跟面貌途徑也都各有不同但不管怎麼樣檢察官竟然是偵查的主體最起碼我們檢察官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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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堅守這個偵查不公開所以在每一個專案會議的時候我在前面一定跟檢察官講這個偵查不公開是我們檢察官的天職也是我們檢察官的道德那因此我再講回來剛剛前面的因為每個案件它的形態有的先天比如說被害人很多被害人很多參與的人很多那保密當然就比較困難啊有的人這種很縝密的案件比如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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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45,945 |
總統我們兩個都是專業的我也幹了20年檢察官所以我們不要去講那些場面話我們直接切重點這裡面喔就回到問題的重點因為形態各有不同你很難找到一個一以貫之的方法因此喔最重要的我們檢察官最起碼我們自己在偵辦案件的時候我們要把這個正常不公開這個規定我們要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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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因為這樣還是沒有回答到回答到那這樣變成說是無解嘛我們報告這是個供需的問題啦只能盡量啦只能盡量不可能啦完全都沒有所以我們對於政法不公開官方的想法就是盡量喔這樣不太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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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如果你說一定會做到,事實上是做不到的。我理解。不然就跟美國一樣,檢察官就不要來偵辦案件。完全公開,那也是個方式。如果做到偵查完全不公開,在我們台灣現在的體制裡面,你要完全做到,因為太多的變數,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你這樣答應說不做到,事實上做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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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啊那總長因為我沒有問到我要的我就說啦就是說總長因為我們都是內行人其實回答我的話我們就直接切重點講那個該講的啊其實場面化我覺得不需要你說跟我還是這樣希望啦所以我在此希望事實上就是這樣子好那就是無解只能盡量嘛所以我在這邊還是蠻希望的啦總長因為你是全國檢察官的最高指揮官嘛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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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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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地檢署裡面的每一個人都要嚴守這個部分然後這麻煩總長能夠能夠做到如果說讓民眾認為說我們都沒有沒有做到違反不偵查不公開的話事實上就在摧毀摧毀司法的威信了其實我們看都非常痛心了當然了現在洩漏出來到底是不是偵查內容有沒有真有沒有假那這就不一定因此我要跟委員報告這裡面喔很多簽到案件的偵辦的性質裡面有一些東西最後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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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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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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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吳宗憲本人說對我就是被扣那麼多錢啊所以不要再跟我論斷說這個要不要起訴後才需要知道他根本當隔天新聞一出來他就說我就是扣那麼多錢為什麼外界會知道所以我還是這樣子希望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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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10,976 |
就中長你剛剛說的因為多次違反偵查不公開對司法的違信傷害很重對執政黨也傷害很重因為有人就開始穿槽附會說是賴政府下令要幹這個事啊我是不相信啦但是很多民眾會信嘛有很多政治人物也會去操作這個議題所以對政府也不好對檢查體系也不好我在意的是這個點所以跟部長說明這個部分那一樣我還是蠻希望的啦就是說外界現在誤認說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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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誤認說正義是向政治力傾斜所以要麻煩一定要注意這個而且我認為其實我們就是要一起來像我們民意代表我們要監督政府不是護航政府司法也不是護航政府所以我們還是希望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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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和就緝司法人員一定要注意到這個部分好謝謝那我再問一下那個那個司法院齁司法院我想請問一下法官檢察官齁如果違法裝GPS調查人民現行法人民可不可以就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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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裝GPS調查人民那現行法有沒有辦法救濟他如果說法案檢察官的話那那依照我們的那個那那個153現在153之10嘛153之10嘛就是可以可以救濟可以救濟那請問一下如果是司法警察沒有經過法官授權自己去裝那有沒有辦法救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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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6,010 |
委員報告那一開始我們的書面報告就有寫我們是我們原來的草案是說以成集化的方式規劃所以他依照後面的話可能在本案裡面依照刑訴158之4那麼證據排除那假設他本身有故意過失故意過失那造成人民的這個隱私受不害的話那麼有國家賠償那行政責任更不必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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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一段時間就會判斷他本身的處分的合法性所以我們的事務委員會說到底是要在前階段就說一個違法宣告還是說到後階段真正時機就記的時候那邊去做判斷這是一個政策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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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還是在這邊提一個我自己的想法我認為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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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司法警察違法裝GPS侵害人權的話可以用什麼就是他直接去提告國賠或個資就可以的話那法官檢察官也可以啊為什麼法官檢察官有一個救濟方式結果那個司法警察卻沒有那這個會導致什麼問題因為我們實務界說我們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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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導致警察不敢做事就像醫生的那個預防性醫療一樣很多事我就不幹了嘛然後又會回歸到修法前的一個狀況修法前我們都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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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長還有黃次長我想請問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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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總長因為這一次憲判確實有點名有五個死刑犯要非常上訴啦那我想你一定很清楚就是盧倫勒署唯一死刑那兩位以及有三位他認為說有精神障礙譬如說林于儒那三位被告那我我現在就發現一個問題就是說林于儒這個案子為例好了當時其實是判決三審定驗死刑的的那個被告那結果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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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認定說他在審理中間曾經做過一次智力測驗只有57然後就認為說他沒有受審的能力那我想請問一下這個總長你認同說這個精神障礙的問題可以用單一個智力測驗就做認定嗎這個因為我們不是專家不過就是依照這種一般的常識當然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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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總統報告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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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25,064 |
我之前有提過一個智商五十七的人要把自己演成一百一的很難但是一個智商一百一的要演成自己只有五十七非常簡單我智商每一題我都故意寫錯那你就剩下五十七所以依照我國刑法十九條其實以行為史我們只看行為史的精神動畫並沒有救審或受刑這段時間精神狀況所以我不懂為什麼但我不懂這跟總長也無關大法官這次會自己加上以前法律根本沒有的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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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們之前在普通法案審理的時候法官也多次說這個他不踩他的律師提過很多次但法官說不踩就這次竟然被大法官們認為說這個很重要匪夷所思啦匪夷所思真的因為這樣的話以後我們所有的被告我只要到審理的時候我就主張我要做智力測驗 |
00:13:54,344 |
00:13:54,364 |
議員鍾佳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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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4:30,563 |
我們最近一直在提的幾件事情要麻煩總長注意一下我不再去提別的我想說就提幾件事情麻煩總長以及次長注意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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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4:52,409 |
為什麼我一直最近我一直強調說非常上訴之後回歸到普通法院的問題我一直點出這個但是我不懂為什麼社會上沒有人點這個問題出來因為這非常的嚴重我想請教總長當被告如果非常上訴成功回歸到普通法院審理的時候他們是不是用無罪推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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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14,456 |
這37位死刑犯他們會不會回歸到無罪推定?如果法院撤銷的話當然就回歸到無罪推定是一定回歸到無罪推定這就是我國的法制所以我們將來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是我說第一個法官可能不押因為我們剛剛有講得很清楚了嘛因為我國積壓積壓就只有101跟101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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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36,565 |
那將來回歸到普通法院之後申請如果說你們要建議法官羈押我想請教總長你們當檢察官要建議法官羈押的時候要用哪一條建議因為部長說他會請檢察官建議法官羈押他符合哪一個101是只有逃亡滅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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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53,485 |
一零二一零一之一反覆實施還裡面關了二十幾年我怎麼認定要反覆實施所以跟總黨報告第一個點這三十七個死刑犯萬一非常上訴成功之後回歸到普通法案審理就有可能法官不採不採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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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22,225 |
總部長雖然告訴我說他相信法官的智慧問題我就說那萬一我們遇到沒有智慧的法官怎麼辦或者是因為他很有智慧我國又是成文法國家所以我們必須依據法令來下羈押裁定的時候他不敢下一個違法的羈押裁定不押怎麼辦因為總長您的非常上述讓這37個刑事案裡面部分人回歸普通法案審理的時候回歸那一天他就回家了啊這很恐怖欸好那第二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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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剛剛就是那個羅志強委員有提到激壓的期限回歸到二審的話剩下15個月那15個月你又還要做精神鑑定又還要開庭又還要審理這麼重大跟人命有關的案子我不知道15個月審理得完審理不完那過了15個月一到就只能放人沒有第二條路這也是他們回歸社會的第二個可能性第三個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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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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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假設他在監獄裡面死刑犯通常表現都很良好嘛那怎麼辦你又沒有駁回的理由那萬一你要讓他假設嗎這是一個第四個我們要面臨的問題是收容到底能不能折抵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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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死刑判決確定到槍決這段時間收容不能折禮刑期是以前是這樣規定沒有錯而且以前也沒毛病因為你都要槍決了還折禮什麼刑期啊所以收容以前一直沒有認定有折禮刑期的問題但是我跟你百分之百保證會有一群人權團體出來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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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拜託總長拜託副秘一定要解決這個問題否則如果我是這37個死刑犯的律師我隨便就打趴隨便就打趴法官讓法官能夠把這些人放出來我可以舉一大堆理由一大堆裁定的潛力一大堆判決判例來告訴你這些人就不能押這些人必須放出去這是我一直煩惱的事我真的不是在找官員的麻煩我今天點出這是我我20年實務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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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47,672 |
委員的正義感我們會審慎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