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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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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8,772 00:00:25,753 主席好,現在有請保務部黃次長還有司法院黃副秘書長今天本席所談的還是想說是從
00:00:27,264 00:00:51,749 大法官作成死刑有條件和憲的憲法判決裏面來談這個事情。那麼我們知道大法官在這次的憲法判決裏面其實設下了一些門檻那外界當然有批評大法官是不是造法他設下了這個一些門檻那麼看起來就是現在有待法務部跟司法院可能都分別必須要修法
00:00:52,449 00:01:02,916 那麼再次在這次的大法官所做成的憲法判決當中其實有些地方還是不是很清楚因為他在憲法判決裡面他是針對申請人所提出來的四項死刑的條文那麼做出解釋那麼看起來如果說從我們現在講的這個憲法判決它的主要有效的拘束範圍應該就是指這四條殺人罪那麼要求要有這個要有這個健行強制辯護
00:01:22,710 00:01:26,501 的程序不管是在第三審還是在偵查
00:01:28,445 00:01:29,246 (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00:01:59,885 00:02:15,330 行事訴訟法應該是請秘書長這邊先回答那委員好那當然這一次的這個那個宪判制他的標的是這四條沒有錯那其他的部分其他的部分沒有沒有沒有在這個標的範圍內那將來如果說
00:02:18,311 00:02:39,705 他們其他的相關有死刑的不在但是不是在這一個事實範圍內要去參照去法務部假因為他是法務部主政法務部參照修法的話那司法院是尊重的因為刑事訴訟法是屬於司法院要修法所以呢就是未來有關於強制辯護的程序的話是會一體適用在所有的死刑
00:02:40,225 00:02:55,950 所以你們現在內部還沒有進行討論嗎?我們正在研議中但是今天假設會有宣告死刑的案例第一個我想刑事訴訟不是只有這四條我們應該會去參照去做相關的這些規範
00:03:03,772 00:03:15,310 這一次只是因為訴訟標的設限在這四條但是還有其他類似的情形所以簡單來說你們會做通盤的考慮對不對通盤的考量是不是全部都要一併修法那法務部呢
00:03:16,657 00:03:38,258 各位報告根據宣判8號的判決意旨跟本部有關係主管法規包括刑法跟監獄刑法的修正那刑法的部分包括19條第二項的不得判處死刑的部分那我們要修在我們的刑法裡面另外有關於訴訟中的這個辯護能力如果欠缺與不得判處死刑這部分刑法裡面要做相應的規定
00:03:39,119 00:04:04,044 另外還有先判之八號提到有關於假釋特殊的假釋要不要提高假釋門檻的部分我們的假釋規定也要做相應的處理。再來有關授刑能力就涉及到我們的監獄刑警法以及刑事訴訟法的修正。好簡單來說你們也是會通盤的考量嗎?不會說是只針對因為這涉及到這四條的死刑罪而被而判刑的這個部分那會
00:04:07,144 00:04:07,164 議員鍾佳濱
00:04:27,865 00:04:49,769 還是你們現在司法院跟法務部這裡的做法是什麼因為我們知道其實有一些案因為這個相關的訴訟案件都在進行中然後呢整個的偵查程序也都是一直在進行中那麼所以就原來已經在偵查程序的這些案子你們要怎麼樣補正相關的這個程序做法
00:04:51,438 00:05:11,192 在審判中的話因為宪判有幾個包含說一致決強制編戶這些都是立即生效的那當然在訴訟進行中的案子我們大概會到宪判一直來做有一些他有給習縣的要研議的那一部分那一部分要看那個主文的很多項我們會到宪判一直來去傳
00:05:11,792 00:05:34,724 但是對於像是這個偵查現在我相信一定這個實務上有非常多的案子都是在這個偵查程序當中那麼所以現在法務部已經要求所有的偵查階段的檢警調都要依照大法官的意旨要實施強制辯護嗎要引進公社律師或是找法復的律師
00:05:35,818 00:05:55,059 跟委員報告齁那我們憲判制大法官他的判決是指就是說偵查中的強制辯護他是原則上希望我們兩年內修法那如果兩年內沒有完成修法的話憲判制他已經有一個具體的指示要該怎麼做那而且他具名指明就是說現在已經存在的程序是不受影響的
00:05:55,780 00:06:12,751 所以就是兩年之後才會正式的開始實施這樣子的一個這樣子的要求對但是我還是要講就是在不斷的提醒因為大法官這次做的限判是事實上已經造成整個偵查當中的可能會發生強制辯護有障礙男性的地方就是這個對於警察還有這個檢體調的人員他們在偵訊過程當中可能當時的這個犯罪事實還不是很清楚
00:06:24,138 00:06:47,910 ﹏﹏
00:06:47,910 00:07:14,480 議員(
00:07:14,480 00:07:34,650 ﹏﹏
00:07:34,770 00:07:57,321 的有重刑的這個案件的話大概有六千多大概有六千多件嘛我記得所以呢對於整個的法服的經費來講它會大幅的提升那就這個部分來說這的確會增加國家的負擔司法預算經費的負擔那你們未來有沒有什麼比較好的一個應變的做法
00:07:58,355 00:08:16,193 跟委員報告那法服今年的預算大概15億但是還沒有當時還沒有這一個憲判當然憲判出來之後我們會跟法務會法務基金會他們目前正在盤點是不是他們能夠在預算範圍能夠負荷
00:08:20,417 00:08:29,659 除了就是經費的部分還有另外的部分就是說不見得能夠成功派得到法服的律師所以他其實的確是會造成實務上至愛難行之處那本席是認為說其實就現在的這個實務界司法實務界一定會針對大法官所做成的這號限判制感到非常的困擾因為會出現非常多實務上難以處理的問題那這部分的話
00:08:49,504 00:09:01,027 希望法務部還有司法院你們都要盡快提出相關的修法或者是說要積極的召開公聽會、研討會來處理這個問題否則的話我想我們即將要進入了大強制辯護時代
00:09:12,350 00:09:31,877 到底十五屆準備好了嗎?尤其是在基層的第一線人員檢警掉他們對於這方面的認知是否了解而且之後如果說有引用法條錯誤然後之後再來回來有機會再重新去補正那個沒有強制辯護的程序他會是不是會影響到證據力?
00:09:34,448 00:10:00,265 根本報告那事實上我們現在偵查中的辯護我們在刑訴法有關於這個身心障礙或者原住民現在現實上事實上就已經是強制辯護了但現在判決之後未來會增加幾個重罪所以就我們檢警來講其實他已經在偵查中的辯護他已經印製多年了只是未來量的部分會增加只是說做法上是沒有什麼不一樣而且還有涉及到一個問題就是如果說當事人犯罪嫌疑人他不願意
00:10:02,606 00:10:25,202 請律師呢?他不願意就是接受強制辯護對那我們在31條的部分他有做個特別規定他若不願意當然就沒有強制辯護了他如果不願意可是問一些大法官的要求是不管看起來是不管犯律宣言他沒有講要求他跟審判中的強制辯護他做了一個不同強度的處理他如果他不需要或者等待超過4小時我們就不必強制辯護了對
00:10:26,843 00:10:43,241 好那我想就是如果說法務部跟司法院這邊你們過去都已經有了些實務的經驗那麼就應該要更積極迅速的提出修法不要讓外界就對這部分的話不是很清楚未來我們的實務的走法是如何好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