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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秀芳 @ 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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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黃委員秀芳:(13時49分)謝謝主席,我們請法務部司長跟內政部警政監。 |
1 | 主席:請法務部郭司長、內政部吳警政監。 |
2 | 郭司長永發:委員好。 |
3 | 黃委員秀芳:司長好。司長,今天我們委員會討論新興毒品的問題,我想請教的是,其實在一般的大樓、住宅區的大樓,有很多民眾也會反映,因為大樓可能因為通風的關係、管線的關係,所以有時候上下樓層或者是其他地方有住戶在抽菸,甚至有可能是吸毒的煙味,其實透過大樓的管線都可以聞得到,曾經有民眾是透過報案,就直接報案,可是報案的話,警察只能就報案的人去瞭解,可是他不知道這個味道是從哪裡來,像這樣子的話,我們民眾要怎麼自我保護?總不能每天都聞到這樣的味道啊,也許在聞到一些味道時,他認為那個就是毒品的味道,可是請警察來,警察也不可能每戶去敲門,也許報案住戶知道是哪一家,可是如果沒有搜索票的話,要怎麼進到人家的那個家裡面去呢?請問司長,遇到這樣的問題要怎麼辦? |
4 |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這是偵查實務個案,首先第一個當然是有一定的流程,聞到味道後感覺怪怪的,好像是毒品,但是不是毒品他可能也不知道,像我自己也沒聞過,我也搞不清楚那是不是毒品,這個時候如果覺得是毒品的話,認為可能有人在吸毒,他可能就直接跟派出所報案,那派出所警員就會來訪查。現在因為通風管線的關係,這是一個查證的過程,所以社區管委會可能也要發揮一點功能。就我們偵查人員來講的話,大概你報案之後,我就開始蒐集證據,如果要請到搜索票這一點,我一定要找得到某一個點,甚至是可能的對象,可能涉嫌初步的犯罪情節,這樣才有辦法向法官取得這個搜索票,這個流程是這樣子的。 |
5 | 黃委員秀芳:是,所以就是說目前確實有這樣一個狀況發生,住在大樓裡面的民眾,其實他們也大約知道是哪一戶,也許某一天這個人可能被警察帶到派出所,經過詢問後發現他也許有吸毒,但他被抓之後可能沒多久又被交保,然後又回到社區裡面,我覺得這個狀況是不停地在發生,只是我們想要知道,如果民眾遇到這樣的狀況確實是會不堪其擾,這確實是在我們生活當中存在、發生的事情。 |
6 | 郭司長永發:是。 |
7 | 黃委員秀芳:當然我們在第一時間一定是跟派出所報案嘛,就是說,民眾遇到這樣的狀況要怎麼樣避免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再來就是說,這個可能吸毒的人又回到社區之後,也許他知道是誰報案的,他可能會對那個人言語威脅,我覺得這個真實的狀況確實在我們生活當中出現,因此我們希望法務部跟內政部要確實去重視這個問題。 |
8 | 郭司長永發:是,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下班也是一般人啦,也是住在社區,這個我們都會碰到,有關於第一線的,像委員垂詢的這種第一線的查緝,是不是請警政署…… |
9 | 黃委員秀芳:警政署,你們這邊會怎麼去處理這樣的情況? |
10 | 吳警政監東文:委員好,根據我們新世代反毒策略,到目前為止,我們警政署其實是一個友善通報網,這個友善通報網是包含各個社區,所以各個社區假如有反映的話,我們警察會立即在第一時間來做處理,假如是臨時租戶的話,我們就會把他趕出去,假如是固定住戶的話,就會依照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來做處理。 |
11 | 黃委員秀芳:好,接下來我要請教兩個部會的是,其實我在地方都會一直聽到目前的毒品防制相關法規好像很寬鬆,如果持有三級或四級毒品的處罰門檻降為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如果是持有的話,其實這個罪刑還不是很大。現在新興毒品有的是把毒放在咖啡包裡面,咖啡包裡面的含毒不可能一次就放了5公克以上,所以可能是持有好多包,所以為什麼說我們現在毒品的咖啡包會進到校園,其實就是很容易取得啊,確實是很容易取得,像這樣子的話,我們有沒有可能再去檢視一下目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罰則部分,有沒有可能再去做一個修改? |
12 |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有關於毒咖啡包的部分,向來都是列為我們高檢署統合六大系統查緝毒品最主要軸心的一個重點工作,有關於委員垂詢的刑度以及純質淨重,其實我們已經降過幾次了,有關於持有要處罰的部分,就純質淨重的部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已經修了兩次還是幾次我忘記了,有逐一將持有重量降低來入刑化。 |
13 | 黃委員秀芳:是,所以有沒有可能就是說,針對我剛剛講的那個咖啡包,它裡面的含量可能是0.2、0.4公克嘛,也許要拿了十幾包才達淨重5公克啊,但拿了十幾包就表示可以給十幾個人使用耶,像這樣子的話,如果他是持有,然後又拿給別人用,我覺得這個應該要去討論一下相關刑責或者是罰責是不是要加重。 |
14 |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他拿了這麼多包,可能我們在證據上會朝著販賣的方向來辦理,如果是販賣三級或四級毒品,最輕本刑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個就是重的刑度了,那個就是我們在查緝面有關於證據蒐集部分會儘可能的去做,如果有販賣、製造,我們會嚴厲的來查緝他。 |
15 | 黃委員秀芳:好,剛剛有很多委員也特別提到現在的新興毒品,我們也看到前陣子有派出所所長被女毒販撞死,確實新興毒品在我們社會當中對於治安及人身安全造成危害。我想請教的就是,目前新興毒品可能已經年輕化了,我們也看到這幾年因為吸食新興毒品致死的案件也逐年在增加,我想請教的是,目前新興毒品有很多種,例如其中一種彩虹菸,彩虹菸其實年輕人,尤其是校園學生,因為這個很容易取得,而且製作簡單,然後也不貴,重點是不貴,請問我們要怎麼去防範?尤其是年輕人,這些新興毒品看到的幾乎都是年輕人在使用,我不知道你們這兩個部會未來要怎麼做,第一個,我覺得罰責重,就像剛剛楊委員也有特別提到的,目前還列為第三級嘛…… |
16 |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因為新興毒品種類非常多,大部分大概是卡西酮類(三級),有關於校園裡面兒少施用毒品的那一塊,如果是施用一、二級毒品的話,會歸到少年法庭那邊去,如果是施用三、四級毒品這個行政處分的部分,因為自從少年事件處理法修了之後,我們檢察官其實已經退出這一塊了,這部分就由少輔會來處理,整個有關於校園兒少施用毒品這一塊是由警政署在處理查緝的。 |
17 | 黃委員秀芳:好,請警政署稍微回應一下。 |
18 | 吳警政監東文:報告委員,假如我們在校園有查獲到毒品的話,我們會去溯源,包括各種新興的毒品我們都會溯源,有溯源到校園部分的話,我們就會結合教育部以及相關單位來聯合查處。 |
19 | 黃委員秀芳:最後,真的確實就是我們社會當中,我剛剛講的那個大樓確實真的真實的存在。那再來就是新興毒品,真的,現在年輕人要取得這種新興毒品確實是非常容易,而且製作簡單,價格也不貴,所以我覺得不論是警政署或是法務部,針對這一部分,第一個是溯源,我覺得追溯販賣源頭真的非常重要,就是一旦知道有人在吸食,我覺得應該要去溯源到底是誰在販賣,我覺得這個非常的重要。另外就是,販賣的刑責是不是要再加重?要不然我覺得大家都罰不怕,確實是罰不怕,這個真的造成我們整個治安一個很重大的危害,所以我也再次拜託我們兩個部會,確實針對這部分再來加強。謝謝。 |
20 | 郭司長永發:好,謝謝委員提醒。謝謝。 |
21 | 主席:謝謝黃委員。請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
22 | 繼續請陳瑩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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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26-5 |
speakers | ["蘇清泉","陳昭姿","王育敏","林月琴","陳菁徽","邱鎮軍","廖偉翔","王正旭","劉建國","羅廷瑋","林淑芬","羅智強","楊瓊瓔","賴士葆","涂權吉","李坤城","洪孟楷","林國成","張雅琳","陳培瑜","郭昱晴","徐富癸","楊曜","葉元之","黃秀芳","陳瑩","盧縣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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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10-23"] |
gazette_id | 1138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89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法務部、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列席就「有關新興煙毒品防制及強化虐 童防治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89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