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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培瑜 @ 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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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陳委員培瑜:(13時2分)謝謝主席,有請衛福部部長還有教育部,謝謝。
1 邱部長泰源:委員好。
2 陳委員培瑜:部長、學特司司長好。部長,我一直在跟你討論,關於校園兒少不當對待的事情,不應該成為兒少法的裁罰黑數,部長上任至今我質詢過非常多次,不知道部長有沒有掌握目前的進度?我當時說衛福部內部分案的作法,會導致很多兒少加害者在你們自己兒少法的框架裡面,繼續被隱形、被吃案。教育部也給我們相關的回文說,目前只剩下少數縣市的補正資料。從提案到今天已經半年過去,目前的裁罰公告進度如何?可不可以請兩位做個回應?
3 邱部長泰源:好,是不是……
4 陳委員培瑜:好,沒關係,看起來沒有掌握,那我來告訴部長、司長,請繼續聽。目前我們手上有幾個新聞,光是查得到的新聞,還不含沒有報出來的新聞,在兒少法裁罰專區依然一片空白。為什麼會這樣?你們告訴我因為要走司法流程,沒有走完司法流程,就沒有辦法被公告。所以到他相關的判決完成前,只要這個加害者當事人被解除羈押,他就繼續在民間大搖大擺,可以開課、可以開班,可以用各式各樣的名義在民間收小孩進來上他的課。但是這個人其實有案在身,只是因為司法判決尚未完成,所以家長搞不清楚,家長就算上了衛福部的兒少裁罰專區,依然找不到他的名字,因為他的司法判決還沒有完成,怎麼辦?
5 張司長秀鴛:跟委員說明,其實行政罰跟刑事罰是兩個併立的……
6 陳委員培瑜:我當然知道,所以你們要告訴我怎麼辦嘛!如果我今天要幫小孩報名一個外面的課程,可是衛福部兒少裁罰專區卻告訴我:家長們不用擔心,到我們的網站上可以查一查陳培瑜是不是曾經有加害的案例,陳培瑜是不是如何如何。但是因為陳培瑜的司法案件還沒有走完,你們難道沒有作法可以處理嗎?
7 如果按照你的說法,我跟你分享下一個案例,剴剴案大家很心痛,而且全臺灣都在矚目,12月剴剴過世,2024年3月新聞揭露,很快的偵結起訴。可是我要說,要不是因為剴剴案有這麼高的關注度,他的偵查起訴也不會這麼快,於是你們裁罰公告就很快。有相關的案例,可以讓我們去理解,難道我們每一個孩子都要像剴剴一樣那麼慘,這樣加害人的名字才可以快速被看見嗎?可是你們還有地方政府都說因為還沒有定讞,所以不能裁罰,於是我們可以看到這些人繼續在民間開班授課,繼續教小孩,甚至繼續收費,然後繼續在教學場域當中殘害我們的孩子。
8 光是這個暑假,這個只是有上新聞的,我要再次強調,臺灣的家長對於我們政府沒有信心,因為有非常非常多的案子,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這個事情:8月臺中6歲童遭虐,捏脖子、壓制折手、全身傷,施暴者是園長;9月性侵竹北三個男童,陽光國立大學生;10月新竹3歲小孩昏厥送醫,竟然是健身教練虐到睪丸發黑。這些都是有上新聞,而且就算上了新聞,他一樣不會在裁罰專區被公告,更何況沒有上新聞的!我要再次請教衛福部,你們自己可不可以有更積極的作法?不要再用司法判決還沒有裁處判決出來。
9 張司長秀鴛:自從委員關心,特別是家外的不當對待,希望能夠……
10 陳委員培瑜:還有校外的不當對待這些事情。
11 張司長秀鴛:對,就是校外,他們的關係不是主要照顧者這一類的,我們現在都以案管制,所以我們3個月都會定期去跟縣市做一些勾稽核對……
12 陳委員培瑜:3個月喔?
13 張司長秀鴛:我們自己跟縣市政府3個月會有定期的聯繫會議來做勾稽比對,我想對於落實的部分,可能真的要請委員允許我們一些時間來跟地方再加強訓練然後說明,我想這個部分都依法有據,而且……
14 陳委員培瑜:沒關係,我就請教,去裁罰專區都還找不到他的名字,如果如您所說,假設3個月我們才跟地方政府勾稽一次資料,或是開相關的平臺會議來確保這些案件的進度,3個月!這裡面的人如果再度做了什麼樣的壞事,我們如何確保孩子的安全?我覺得我們真的很難跟家長交代,很難跟這些受害的小孩交代!
15 假設3個月,你們真的開成了會,之後最後的決議一樣告訴我因為司法判決還沒有走完,尚未定讞,所以他不能上兒少法裁罰專區被公告姓名,那不就又回到原點了嘛?
16 張司長秀鴛:回到行政調查。
17 陳委員培瑜:假設我可以接受3個月你們要開一次會,但是你們開會所依據的,所謂合理的法規範又會是什麼?光是就這3個案子,可不可以請您舉例說明?
18 張司長秀鴛:應該說,它有一個行政調查,如果行政調查屬實,經過縣市自己……
19 陳委員培瑜:行政調查權跟必須執行的工作在縣市政府嘛,對不對?
20 張司長秀鴛:是。
21 陳委員培瑜:好,如果縣市政府這3個月都不積極,等到你跟它3個月開一次會議時才說:好,謝謝你的提醒,我來查這個案子!這中間衛福部都不能有任何更積極的作法嗎?
22 張司長秀鴛:目前我們的行政規定原則上是4個月,最長、原則上能夠超過的話就4個月,因為這4個月是按照性侵、性騷相關法規規定的,最長4個月。
23 陳委員培瑜:所以你的意思是告訴我,如果在相關法規我們表定4個月,難道我們要回來談修法嗎?那就又回到之前我已經問過了,兒少權法修法的進度到底是什麼?又回到原點了嘛!所以光是行政的部分,我們都沒有辦法處理、給家長一個交代,我真的覺得這件事情說不過去。當然,我會叫教育部出來,是因為之前我們一直跟教育部溝通,在學校裡面的案件沒有通報到衛福部來的,你們兩個系統沒有勾稽。在我們不斷的、不斷的跟你們開會溝通,並且我們用力的監督,我們現在看到教育部在幼教法跟兒少法的部分,目前有放在一起,可是我們點進去看那個系統,兩個系統介面長得完全不一樣,很難用啦!但是我知道並且看到你們有誠意了,你們知道把兒少法的部分跟幼教法加在一起,讓家長可以快速查詢,這個部分我要先快速給予肯定。可是我相信整個系統、整個平臺都可以更加的好用,然後讓家長一鍵查詢,可是還是要回到兒少事件調查跟裁罰公告,我認為應該要在1個月內告訴大家,你們可以更積極地怎麼往下做,而不是只有告訴我們法規範是4個月或者是3個月會開一次會議來處理這個事情,但是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都沒有解決。我再回到剛剛上一頁的新聞,謝謝主席給我多的時間。光這些案子,你們目前掌握進度又是如何?沒有嘛,對不對?
24 張司長秀鴛:應該是說,縣市都在調查中,如果他們還沒有公告,就表示還在進行中。
25 邱部長泰源:我想委員提的這個很重要,如果按照時程,這緩不濟急……
26 陳委員培瑜:對,謝謝部長。
27 邱部長泰源:我們來研擬看看,有更快速保護我們兒少的……
28 陳委員培瑜:我們回到臺北市……好,謝謝部長。
29 邱部長泰源:一定要第一時間就能夠保護,我們一定要用各種方法來努力。
30 陳委員培瑜:好,我要再次說,我並不是說臺北市做得好,其實臺北市那個案子要不是鬧得很大,其實它也不會走這麼快,我們實話實說;所以我只是要告訴部長,也告訴司長,我們目前遇到的困境就是這樣。假設所有立委辦公室都會收到跟兒少有關的陳情,最大的破口可能就是我剛剛講的那件事情,不管你們是3個月才開一次會,還是相關法規範說4個月才要再開一次會,這些中間的空洞會讓這些犯法的大人一而再、再而三,繼續在民間流竄。
31 我要再次強調這些事情,他可以不要進補習班,因為補習班有相關的法規範要去查詢,他自己光是在網路上任何報名平臺就可以開班授課,他取名叫魟魚老師、大頭魚老師,過去他所有的東西都不會被查到,然後他繼續招生授課,繼續殘害我們的小孩,我真的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再產生一個悲傷的個案,所以真的要積極。我一而再、再而三,每次來衛環委員會都在講這個題目,拜託!我也會再繼續追蹤,謝謝主席。
32 邱部長泰源:好的,我們一定來努力。
33 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部長以及司長。
34 接續請郭昱晴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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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26-5
speakers ["蘇清泉","陳昭姿","王育敏","林月琴","陳菁徽","邱鎮軍","廖偉翔","王正旭","劉建國","羅廷瑋","林淑芬","羅智強","楊瓊瓔","賴士葆","涂權吉","李坤城","洪孟楷","林國成","張雅琳","陳培瑜","郭昱晴","徐富癸","楊曜","葉元之","黃秀芳","陳瑩","盧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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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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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法務部、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列席就「有關新興煙毒品防制及強化虐 童防治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89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