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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成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林委員國成:(11時55分)謝謝主席。請法務部鄭部長。
1 主席:麻煩部長。
2 林委員國成:請NCC主委。
3 主席:請翁代主委。
4 林委員國成:鄭部長、翁主委,我看到主席今天標註的議題是偵查不公開,但最後看起來偵查却是大公開。當然,偵查不公開本來就擁有法律之規範,過去你們確實也一直遵守這些。但是我要特別請教鄭部長,關於柯文哲案,我要在這裡請教一個敏感的問題,原來京華城的案子是調查局立案在辦,但是傳言鄭部長下令移給廉政署。部長,有沒有這回事?
5 鄭部長銘謙:跟委員報告,沒有這回事。調查局立案最早是由民意代表告發的,這部分……
6 林委員國成:部長,我跟你講,我的時間有限,回答有或無就好。
7 鄭部長銘謙:沒有、沒有、沒有,沒有這回事。
8 林委員國成:沒這種事情喔?
9 鄭部長銘謙:對。
10 林委員國成:鄭部長在司法界給人家的感覺,確確實實也是在為司法捍衛,是一個漢子啦!但是我沒有想到也確確實實地,當了部長之後,偵查不公開看起來似乎真的是偵查公開欸!
11 部長還有翁主委,你們看一下,三立電視臺自爆檢調的線已經養了7年。當然,或許是這個記者自抬身價,但是確確實實是他寫出來的,還有鏡周刊寫出來,奇怪的是,你們都跟著他的腳步走?所以,偵查不公開真的是諷刺啦!站在老百姓的立場來講,我們當民意代表的人必須下情上達,讓翁主委、讓鄭部長了解什麼叫作偵查不公開,因為現在老百姓是不相信的!部長,枉費你一世英名,你在司法界可是多少有一點名氣!可是在你主政法務部底下的檢察官,在這裡我跟你講,前功盡棄了!部長,不要只為了當官啦!針對柯文哲的案子,我們將心比心啦!到底有沒有大公開?老百姓認為真的是大公開的。部長,針對這個問題,我30秒給你,你有什麼看法?
12 鄭部長銘謙:這是外界對我們辦案團隊的……
13 林委員國成:誤解?
14 鄭部長銘謙:誤解啦!我再強調啦!針對媒體問題,北檢已約談了。
15 林委員國成:約談有什麼用?
16 鄭部長銘謙:有……
17 林委員國成:早上約談,下午說簽結。
18 鄭部長銘謙:沒有……
19 林委員國成:部長,我跟你講,我們也不要爭辯啦!
20 鄭部長銘謙:這件案子還沒結案啦!
21 林委員國成:還沒結?好。
22 鄭部長銘謙:對,還沒結。
23 林委員國成:好好辦啦!有就有、沒有就沒有,司法本來就要毋枉毋縱,尤其檢察官是要偵查的。其實偵查時本來就要秘密去做事情、去蒐集於對方有利、無利之證據來偵辦,這是你們檢察官的責任!照我們主席過去的作法,也不管他現在是在立法院,他還是這樣做啊!所以我在這裡要拜託鄭部長,不要因為柯文哲就變了樣,也不要因為柯文哲真的有犯罪事實,你們就縱容。我認為司法要公正,所以我要特別提醒部長還有翁主委,針對這個問題,真的一定要讓老百姓覺得你們對於偵查不公開事實上是有在捍衛的,這點我要勉勵鄭部長還有翁主委。
24 最後一點,我要特別跟鄭部長講。有一個外勞在去年11月份的時候被車撞死,死狀很難看。而我接到這件陳情案是因為泰國辦事處跟我陳情,所以我不得不跟鄭部長檢舉。這件案子發生在竹南,為苗檢所辦。這個人死了以後,當事人也承認他有撞到東西,有撞到東西就有因果關聯。這個嫌疑犯喝酒超速,外勞被撞以後,噴到對面車道,然後對面車道上兩部車又將他輾過,若說這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以這個理由不起訴還OK。可是喝酒的人自己承認已經撞到人,只是他不曉得撞上什麼,那就應該有因果關係的關聯。但是,部長,我要跟你投訴,結果最後檢察官因為他是外勞、因為他沒有利害關係人,就簽結掉、不起訴,人白白地死掉!部長,今天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特別跟你檢舉這件案子,為了你過去在司法界的聲譽,該查的一定要查,沒有人認為因為他是外勞就可以白白死掉!部長,我跟你講,這怎麼面對我們自己的良心?這件案子涉及國際,這些外勞也是人,也是生命,怎麼就這樣簽結了呢?怎麼就這樣簽結了呢?被告喝酒被警察測出來、他是有酒精的;第二,他自己也承認超速;第三,他也承認撞到東西,只是撞到什麼他不曉得。部長,對於這個部分,我今天要特別在議事殿堂跟你檢舉,看看你們辦不辦,不要因為偵查不公開就連這個也不公開,否則最後我開國際記者會,這件事會貽笑國際!部長,我跟你檢舉這件案子,希望你把它當一回事、把它查清楚,毋枉毋縱。把事實真相查清楚對死者才有交代,不能因為他是移工、他是外國人,我們就不捍衛司法的公正。我現在跟你檢舉,這件案子的資料我也會再送給你。部長,你有什麼看法?
25 鄭部長銘謙:相關資料請委員提供,我們再轉交給……
26 林委員國成:不是轉交,我要部長注意這件事。你是檢察官、你是檢察長出身的,所以我跟你講。我不是要你去干涉,但他有冤情,你身為部長,當然要站出來,不能只是轉交,交那些沒意義啦!
27 鄭部長銘謙:我不能介入個案,但是我會請苗院檢察官妥為偵辦。
28 林委員國成:好。
29 鄭部長銘謙:既然還沒調查,那我們會調查清楚!
30 林委員國成:好。
31 最後,翁代理主委,我要跟你檢舉,針對記者這件事情,你們以後真的一定要捍衛到底,好不好?
32 翁代理主任委員柏宗:跟委員講,總共有11件啦!我們已經請媒體做意見陳述、已經在辦了。
33 林委員國成:不是幾件的問題,而是有事實就要辦到底嘛!
34 翁代理主任委員柏宗:當然、是。
35 林委員國成:否則主委,我跟你講,回頭在交通委員會,我會好好審預算,好不好?好,謝謝。
36 主席:謝謝。
37 翁主委,要記得NCC是獨立機關!
38 下一位請林宜瑾委員進行詢答。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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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36-7
speakers ["吳宗憲","莊瑞雄","黃國昌","沈發惠","謝龍介","陳俊宇","鍾佳濱","羅智強","賴士葆","吳思瑤","沈伯洋","翁曉玲","林國成","林宜瑾","張啓楷","林思銘","陳冠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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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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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廉政署署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如何破除偵查大公開,以兼顧犯罪偵 查及人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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