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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10時48分)謝謝主席,請李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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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李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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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陳委員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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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部長早安。我在這邊還是要跟你討論一下這個不公平的事件,今天早上其實很多委員都非常關心,今天中午12點會開搶周杰倫演唱會的票,其實在票還沒有開始出售之前,代購費就已經在網路上傳得沸沸揚揚,6萬、6萬2,所以一張票最高可以來到將近7萬塊。我們過去一直在討論如何防制黃牛票,是不是應該檢討從根本做起,把重點放在跟業者討論,把售票模式改為抽票制?過去在委員會我也一直有質詢,時思次長也曾經表達過,他也認為其實抽票制會是防制黃牛票的好的方式之一,也說到一直以來有在跟業者溝通,希望可以改變我們臺灣主流的售票模式。在這邊我要請教部長,目前我們討論有沒有什麼結果,或是說有什麼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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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剛剛講的抽票制好像還不在我們討論的範圍內,我們目前只做到實名制還有配套的降低演唱會黃牛,剛剛講到抽票制,我想我們未來會列入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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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所以實名制你們有在做,然後用重罰來懲治防制黃牛票,這個你們現在正在做,但是所謂好方法之一的抽票制,你們還沒有開始進行討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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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因為我們每次要開賣這種東西,要尊重主辦單位要怎麼做,譬如說我們希望實名制,但它不肯做,或者剛才講抽票制,它不肯做,我們是完全沒有辦法,就是主辦單位本身要用什麼方式賣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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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所以跟業者開始討論的這個門還沒有打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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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有啊,就是希望它怎麼做,可是它也有權力不做,它不願意用實名制,因為可能會影響賣票之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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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這個部分,你看從早上質詢到現在,這麼多委員都非常關心黃牛票這麼猖獗,改變我國目前主流售票方式,其實它是一個可以有顯著效果來防制黃牛票的作法。當然,如果還沒有辦法跟業者有共識,也希望我們文化部可以更積極地、更努力來跟他們做溝通,部長你覺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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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是,這一定,我們一定會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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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好,謝謝部長。接下來跟部長請教,您在今天的質詢裡面有提到要將文化幣向下延伸的試辦計畫,你們要擴大的年齡層是13到15歲,大概就是國中生的年紀,預計發放文化幣的點是600點,發放的份數是60.5萬。今天有委員質詢過這樣子估算起來,其實114年度文化幣編列的預算是19億5,000萬,原本發放的對象是16到22歲的年輕人,如果我們估算國中生的年紀,再加上這樣子的預算,這樣會超出你本來編列的預算,會有短絀,這個部分還不包括文化幣整個運作、app的維運費用,還有行銷費用,這個短絀的經費,文化部要如何來支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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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因為領文化幣的人數一直在減少,隨著人口一年一年減少,所以我們的費用就變成比較少,這次試辦的錢我沒有編在明年的預算裡面,因為當作是試辦用600點,所以我沒有編在明年,也許後年我們就會編進去,正式用1,200點,大概是這個原因,所以你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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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就是會看試辦的結果之後再來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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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才決定要不要用1,200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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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將來編預算的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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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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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我也想請教,其實13到15歲這個年紀就是國中生,他們可能比較難很獨立地自己去參觀展覽或者是觀賞戲劇的表演,通常還是會需要家長的協助。你們在辦理的時候,如何引導學生來使用,領取的方式會跟現在年齡階層領用的方式是一樣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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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們為什麼會下降,就是希望下降年齡可以有親子一起來共同活動,除了手機之外,如果他沒有手機,我們就另外用一個發券的方法。其實要不要下降這個問題,我們在內部討論了很久,大家一直認為13到15歲會不會太小?在國外歐洲也有一些是發到學校去,但是我認為在臺灣,應該是有能力做到13到15歲,領取之後增加親子活動,我自己很想試試看,所以我用試辦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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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如果說向下延伸的這個方式也能帶動不只是學童、青少年,還有帶動整個家庭對於藝文的近用,我相信這也是推廣文化幣另外的一個用意啦!其實文化幣推動以來受青年的好評,也希望在向下延伸的這個部分,你們能夠有更具體的規劃內容,並且要妥善的辦理,也期待你們試辦之後會有很好的成效,本席也是樂見其成,所以請文化部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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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跟部長討論,文化部為了推動我們臺灣優質影視音的製作,從去年開始有個黑潮計畫,也聯手國內電信業者投入30億來產製優質的臺劇。其實我們最近這幾部優質的戲劇在國際上也受到肯定,像在釜山電影節,還有我們自己國內金鐘獎,都得到很多的獎項,可見我們有這樣子的誘因,這樣子投資之後,我們所產製的影視音節目,其實大家都是很肯定,而且是有成效的。但是我們的影視音有這樣子快速發展的成效,本土的OTT平臺到目前仍是很難以跟國際的OTT平臺來抗衡。根據文策院的報告顯示,臺灣的影視串流平臺仍舊是由Netflix還有Disney+占最大宗,而國內電信業者推出的3個OTT平臺加起來最高也只有一成民眾觀看,所以這個占比跟國外的這些OTT平臺真的沒有辦法相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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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參考韓國的作法,它為了跟國際的OTT平臺抗衡,它整合他們自己國內的OTT平臺,這個部分文化部有沒有這樣的想法,有沒有這樣的構想、這樣的規劃?你們是不是可以徵詢業者的意見,把國內的OTT平臺整合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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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其實這件事情文化部一直在做,不要說整合,連我們要跟其中一家來投資,都會有些法令的問題。不過,這一點經過一年的時間,我們終於突破了,第一個,極有可能跟中華電信重新成立一個基金,大概30億左右,類似這樣的合作方式,鼓勵臺灣至少那三大電信平臺,認為投資文化內容是有錢賺的、是有利潤的,至少我們先把臺灣本土的三大電信做起來。至於國外,這個能不能推廣到國外去,我覺得要靠自己本身本土作品的好壞,所以應該是雙管齊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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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其實我們最近這幾部比較優質的戲劇都有他們的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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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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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他們應該也感受到其實有資金的挹注,能夠讓戲劇整個拍攝的過程更順,然後作品會更優秀。但是如何能夠整合?我剛剛提到的問題是整合,當然一家獨大,其實跟國外的比還是很難以抗衡,但如果有辦法把大家的資源結合在一起、化零為整,是不是我們的競爭力會更強?因為我們有這麼優質的影視作品,如果沒有及時發展OTT平臺,當要推廣我們自己優質的影音產品到國際上,可能也會被限縮。這樣子的管道越來越限縮的話,我們該怎麼樣去突破這個困境,還是要從我們的OTT平臺來加油。部長,您覺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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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目前從數據上看,臺灣的三大電信業者大概是占23%,然後臺灣要繼續拍劇也只能從這三個平臺投資,加上我們文化部的輔導金跟文策院投資,再加上賣到Netflix,或者賣給CATCHPLAY+、Disney+等等,這樣才能夠生存。我們文化部的政策就是爭取能夠繼續擴大OTT平臺的能力跟實力,當這三家平臺都能夠購買更多我們自己的文化內容的話,我們就會慢慢增加這個比例,這一點是我上任之後最急切要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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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謝謝部長,也希望這個部分我們可以持續的努力,繼續加油跟業者溝通,有一個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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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要請教部長,文獎條例在110年修正之後,第九條有明定文化部得輔導職業工會協助藝文工作者加入勞工相關保險;如果藝文工作者的所得未達一定標準,文化部必要時得編列預算,補助藝文工作者參加社會保險。部長本身也是很知名的作家,想必也能夠瞭解藝文工作者的不容易。但是關於藝文工作者的認定標準一直遲遲未制定,也導致部分藝文工作者難以符合這個規範來參加社會保險。所以本席在7月的時候有召開過一次座談會,要求文化部要跟藝文工作者跟相關的公協會進行諮詢,在9月底的時候,文化部已經有辦理過諮詢會議,也提出了未來擬制定身分認定標準,並可以運用目前藝文工作者相關公協會的名單,以及文化部的獎助名單,作為參考的基礎。我想瞭解一下,部長,文化部有沒有預計藝文工作者認定標準,你們有沒有制定時程?什麼時候可以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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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這個問題,我們剛剛開過藝文工作者身分認定的標準諮詢會議,對於身分的認定還是有一點困難,但是基於職業自由和文化藝術工作者身分的自我認定,我們也會訂出一個相對有會員權益的福利,這個正在進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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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主席,請給我30秒。本席知道藝文工作者的認定標準,其實有一定程度的困難,也相信要你們很快的提出辦法,你們內部也需要經過充分的討論,但是既然文獎條例裡面有規範,我也希望文化部在你們應該要做的工作裡面一定要訂出目標和期程,這樣才可以逐步去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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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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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你們的目標和期程訂出來之後,請送一份到我的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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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好,會後給你書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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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以上,謝謝主席和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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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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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陳秀寳委員,部長先請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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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有請葛如鈞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