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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 @ 第11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黃委員國昌:(16時58分)謝謝主席,現在是財政收支劃分法大體討論,我要先感謝主席,等了25年,等了25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今天終於在財政委員會進入大體討論。在大體討論的時候,我覺得過去這段歷程當中,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我們的財政部用「拖」字訣欺騙社會,欺騙國會,這件事情,我覺得在大體討論的時候,要留下完整的紀錄。為什麼我這樣說?民進黨在野的時候,當時民主進步黨的主席蘇貞昌帶著民進黨所有執政的縣市長,開了一場什麼記者會啊?他說:「真抱歉,我們就是這麼窮。真抱歉,我們就是這麼窮。」為什麼會窮?過去累積這麼多年的研究早就清楚的凸顯出來了,我國在地方自治的時候,自有的財源偏低,支出的結構僵化,任何研究財政收支劃分法的學者,包括綠營學者在裡面,很清楚知道問題的關鍵在哪裡,所以大聲疾呼一定要修財政收支劃分法。蔡英文前總統2015年競選總統的時候,他的競選政見也說要修財政收支劃分法,現在的賴清德總統在2018年當行政院院長的時候,那個時候我人已經在財政委員會了,他也說要修財政收支劃分法。過去這幾年,我們一直在問一個相同的問題,民進黨從在野的時候喊要修財政收支劃分法,喊到全面執政,就要修財政收支劃分法,到現在已經2024年了,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的版本到底在什麼地方?
1 從這屆的國會開始,我不斷請教我們的財政部部長莊部長,莊部長跟大家說的是什麼?持續地研議啊!蒐集他在財委會發言過的內容,財政收支劃分法,從五大原則到六大原則,講來講去,答應說什麼?要擴大財政規模,提升地方財政自主。我再說一次:要擴大財政規模,提升地方財政自主。每一次上來質詢問,財政部持續在研議。2012年在野的時候,民進黨自己就有黨團版,而2016年全面執政的時候做出了承諾,到現在2024年。之前在財政委員會質詢都說什麼?說:「我們持續研議。」從頭到尾都是騙局。我說從頭到尾都是騙局,當你們說研議的時候,就是沒有要修啦,用拖的、用混的。因為卓榮泰講了大實話,卓榮泰說現行的版本是最棒的版本,他說現行的版本是最棒的版本,跟12年前比,12年前的版本不就是今天的版本嗎?12年前的時候說什麼?非修不可。2016年的時候,當選的時候,說非修不可。2018年賴清德當行政院院長的時候,說一定要修。到2024年,在我們的財政部多年的研議,不斷地研議,持續地研議,研議到今天,終於現出原形了。現行的版本是最棒的版本,那過去這幾年政治人物對臺灣社會做的許諾是在講什麼?開空頭支票,騙選票。在國會說什麼?「我們持續地研議」,有五大原則,有六大原則,研議到最後,卓榮泰現出原形了嘛,說現行的版本是最棒的版本,為什麼說現行的版本是最棒的版本?因為現行的版本讓中央政府把錢全部握在手上,看我要怎麼分配嘛,看你們地方政府聽不聽話嘛,配不配合嘛,由我完全決定錢要怎麼分配嘛,這不正是過去12年前在野的時候,還有理想的民主進步黨痛批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嗎?我覺得這段歷程一定要清楚地記錄下來。
2 接下來,我相信,雖然我聽到今天很多,不管是民主進步黨的委員,還是在野黨的委員,大家的高見,接下來修法的時候,都是重要的參考依據。我也聽到很多委員呼籲財政部要趕快提出版本,但我的判斷是,財政部不會提出任何版本,它不會提出任何版本,因為卓榮泰就講了,現行的版本是最棒的版本,而現行的版本是25年前的版本,它如果真的是最棒的版本,過去這二、三十年,為什麼大家都在疾呼要修財政收支劃分法?我希望我們的召委扛得住壓力!延宕了25年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希望可以在這個會期順利地完成整個修法的歷程。以上,謝謝。
3 主席:謝謝黃國昌委員,我們金門人是不畏懼任何壓力的。想做的團隊找方法,不想做的團隊找理由,財政部要加油啊,趕快提出版本,好嗎?謝謝。
4 接著,我們請顏寬恒委員。顏寬恒、顏寬恒、顏寬恒委員不在。
5 接著,我們請鍾佳濱委員。鍾佳濱、鍾佳濱、鍾佳濱委員不在。
6 好,各位同仁。我們第一輪的廣泛討論,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那我們接下來進行第二輪的廣泛討論。
7 我們可不可以先給大家休息10分鐘來登記好嗎?登記完以後,我們就繼續第二輪的廣泛討論,謝謝。
8 休息(17時6分)
9 繼續開會(17時16分)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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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20-3
speakers ["陳玉珍","吳秉叡","蔡易餘","林德福","賴士葆","賴惠員","林月琴","范雲","王鴻薇","李坤城","張雅琳","郭昱晴","陳培瑜","林楚茵","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郭國文","羅明才","鄭天財Sra Kacaw","徐巧芯","高金素梅","賴士葆","張智倫","黃珊珊","李彥秀","黃國昌","王世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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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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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繼續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20案:(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 案」案、(二)本院國民黨黨團、委員羅明才等23人、委員林思銘等20人、委員許宇甄等16人、委 員洪孟楷等 22 人、委員丁學忠等 17 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6 案、 (三)本院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四)本院委員陳玉珍等24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 黃健豪等21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委員王鴻薇 等24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陳 超明等17人、委員邱鎮軍等19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 文修正草案」等2案、(八)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16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 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九)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9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 六條之二、第三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十)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 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7人擬具「財 政收支劃分法第四條、第八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32人擬具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本院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 18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增訂第三十條之一及第三十條之二條文草案」案;二、審查「財政收 支劃分法」 2 案: ( 一 )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 19 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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