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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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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77 | 00:00:29,999 | 主席以及在場各位委員各位先生女士大家好本席這次所提的法案重點主要包含兩個部分一個就是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第二個則是立法院未來的表決全部改以記名投票的方式為之那麼這兩 |
00:00:31,360 | 00:00:31,560 | 二)委員 |
00:00:47,014 | 00:01:09,919 | 同時也要落實總統向國會以及人民負責的精神。首先我先來針對本法案來進行一個簡單的說明。在這次我所提出的總統副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的修法,包含就是修正立法院的職權行使法15條之一、之二以及之四,裡面包含幾個重點。 |
00:01:11,079 | 00:01:11,379 | 二(委員楊瓊瓔等52人擬具 |
00:01:36,641 | 00:01:42,168 | 要請總統每年必須要至立法院來進行報告。總統同時不得拒絕報告。對於委員所提出的口頭以及書面的質詢都必須要進行回覆。 |
00:01:55,389 | 00:02:13,278 | 於國情報告內容包含向國家的大政方針重要的政策的議題。在邀請的程序部分的話基本上沒有太多的修改。但是針對提問的部分的話就是會來要求總統應該要接受及時詢答。至於詢答的方式會由黨團來進行協商。 |
00:02:21,796 | 00:02:41,884 | 就像我剛講的我們希望未來能夠讓我們的國會資訊更加透明引進陽光國會的這樣的理念所以我們這次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裡面所有涉及這個吳季明投票的這個表決方式全部修改成以季明投票的表決方式那這部分就提供給大家做參考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