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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 @ 第11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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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630 | 00:00:24,150 | 主席、還有各位委員大家好。那麼有請國防部部長、邱部長。邱部長。同時也請這個省市長、軍法司的省市長。法律司。法律司的省市長。問委員好。邱部長好。我用這個同樣可以錄音嗎? |
00:00:28,666 | 00:00:31,988 | 法律研究所教書兩年,所以其實我也過去也指導蠻多的軍法官的學生們 |
00:00:53,396 | 00:01:18,006 | 那麼對於看到今天國防部所提出來的陸海空軍懲罰法的修正案我在這裡我是感到非常的佩服因為這次的修法其實牽動的面向非常廣可以算是幾乎像是全文翻修當然也是希望能夠配合這個時代的進步然後來做一些新的立法 |
00:01:18,886 | 00:01:21,068 | 審查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修正草案案。 |
00:01:38,740 | 00:01:39,762 | 審查行政院徐巧芯等 |
00:01:53,061 | 00:02:07,077 | 但是呢在你們這次的修法裡面呢我看到了有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就是你們在第三章調查程序的第二節裡面你們卻定定了很多都是跟形式 |
00:02:08,217 | 00:02:22,384 | 程序、刑事偵查有關的……刑事調查有關的相關規定。那就法體力上來說,似乎這個刑事調查的程序其實是不適合定在行政法規裡面的。 |
00:02:24,085 | 00:02:26,607 | 徐巧芯等20人擬具《陸海空軍懲罰法》案。五、審查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陸海空軍懲罰法》案。 |
00:02:45,507 | 00:03:02,607 | 是謝謝委員我跟委員報告我們過去在實踐上面102年之前軍法還在早期的時候陸海空軍懲罰法從最早民國19年當時那個立法體力當時就是如果一個官兵的犯忌的行為他是很嚴重的話就是送軍法 |
00:03:03,027 | 00:03:08,111 | 審查行政院徐巧芯等20人審查行政院徐巧芯等20人審查行政院徐巧芯等20人審查行政院徐巧芯等20人 |
00:03:24,122 | 00:03:25,804 | 審查行政院徐巧芯等20人審查行政院徐巧芯等20人 |
00:03:39,582 | 00:03:41,204 | 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三、審查行政院徐巧芯等20人擬具 |
00:03:56,199 | 00:04:16,293 | 可是事實上我還是認為這樣的法體律的規範其實是有很大的疑慮的似乎是不適合定在陸海空軍懲罰法要不然你就把它定在軍審判法或者是刑事訴訟法裡面的相關規定可能都還比較適合所以你們現在定在這邊感覺上是非常突兀而且不合體律的修法 |
00:04:19,451 | 00:04:30,618 | 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會期外交及 |
00:04:47,190 | 00:04:50,004 | 是,考試院說你們沒有提出需求 |
00:04:51,496 | 00:04:52,556 | 徐巧芯等20人擬具國防法務官徐巧芯等20人擬具國防法務官徐巧芯等20人擬具 |
00:05:21,485 | 00:05:24,528 | 事件處理法草案案。三、審查行政院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行政院徐巧芯等20人擬具 |
00:05:46,886 | 00:05:50,407 | 我認為說其實國防部這邊其實要更有大詞一些就是我們就需要軍法人員我們就需要軍法官這是維持軍紀維持紀律這個非常重要的一個人力資源你這個我們講養兵千日用在一時不能講說現在軍事審判法因為這個在平時沒有適用軍事審判法的必要所以我們就不培養軍法官我覺得這個 |
00:06:11,674 | 00:06:38,980 | 邏輯是錯誤的。」是我跟委員報告就考試當初我們在談就是說軍法官在軍事審判法裡面有定義他就是院長、檢察長、責任檢察官、庭長然後軍事檢察官、軍事審判官那如果平時沒有軍事審判現在目前平時沒有如果平時沒有軍事審判當時他們認為說那你做這個考試考完了之後沒有辦法派職可能有落差是我想這邊還是要跟國防部再講這個在依照軍事審判法裡面的規定 |
00:06:40,100 | 00:06:54,819 | 主動權事由國防部這裡提出,考試院只是配合辦理。」你們不要變成是考試院來主導、來領導、來決定軍法官的考試。這是完全違背法理的。也希望這個軍法司這邊能夠有更積極的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