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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瑩 @ 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時間 發言者 發言內容
12:34:14,819 陳委員瑩 (95%) 好 謝謝主席 麻煩請勞動部長請何部長
12:34:21,716 陳委員瑩 (95%) 委員好部長好我想就今天專報的題目來跟你討論一下這個如何提升國內薪資水準的部分那其次我要謝謝昭緯就是今天題目的這個專報的題目讓本席發現了這個從民國73年一直到今年在勞基法裡面這40年一直在存在的一個謬誤我們來看一下
12:34:49,184 陳委員瑩 (95%) 勞基法的第二條對於工資的定義那勞工因為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工資、薪金、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予那這個經常性給予當然就是包含了金錢跟食物的部分那我想要請教部長就是說這樣子工資的定義
12:35:14,246 陳委員瑩 (95%) 好,就剛剛講的加上這個新金、獎金、金金還有經常性給予部長有沒有發現這樣的定義有沒有什麼問題還是你覺得這樣是很OK的
12:35:27,288 陳委員瑩 (95%) 這個大概是現在實務上因為不同的狀況沒關係,如果你一下子沒有發現什麼問題我來舉一個例子好了以本辦公室而言就是我個人啦那對於這個我我們自己的辦公室的這些助理們那我是這個經常性的提供精品咖啡豆給我們辦公室每位同仁那如果
12:35:55,016 陳委員瑩 (95%) 哪一天我無預警的突然自行停止供應精品咖啡豆給我的助理們的時候呢那按照這個定義裡面我可能就違法囉我這樣講沒有錯吧這個例子按照這個邏輯好大家可以想想看那再來齁
12:36:17,163 陳委員瑩 (95%) 這個勞基法73年制定發布到今天40年了這個條文其實都沒有動過那這樣子算是有定義嗎更扯的是本席查的這個條文的定義居然是超自於更早的就是民國63年勞工安全衛生法而來的那部長你知不知道50年了勞工安全衛生法都已經被治安法給取代了
12:36:44,319 陳委員瑩 (95%) 那難道這個勞基法就這個部分就不用修正嗎所以我接下來我要請教就是說這個薪資等不等同工資的問題這張簡報它是勞動部的勞動統計名詞裡面解釋了總薪資包括了經常性薪資加班費以及其他非經常性薪資那經常性的薪資呢
12:37:13,607 陳委員瑩 (95%) 本薪津貼生產績效業績之工作獎金很清楚的勞動部你們是把本薪津貼跟績效聯動的工作獎金視為不同的項目這是很清楚沒有錯
12:37:27,483 陳委員瑩 (95%) 好,那行政院的這個公務人員條薪的這個加薪加的是本縫、專業加給、主管加給那依照通過條薪的比例全部都反映在這些項目裡面了你們公務人員的工作獎金、考積獎金是固定以月薪來給予的那固定月薪有增加了,自然你們的獎金也就增加了,這樣也沒錯啦
12:37:56,857 陳委員瑩 (95%) 再不然如果說把這個所謂的績效跟這個本性去做連結的話呢績效指標又都是就是僱主可以決定然後甚至去認定的話那這樣子僱主他是可以隨時以績效的理由去給勞工減薪難道你們勞動部也認可嗎
12:38:20,109 陳委員瑩 (95%) 這是去年調評司副司長針對本席剛提到的案例所作的解釋,我要念一下就是說,這個案例就是說
12:38:39,232 陳委員瑩 (95%) 有一個勞工他在一家公司工作將近6年,薪水一路從23,000元調到32,000元。最近因為這個老闆說因為這個營收不如預期,所以下個月開始就調降薪水變回基本工資。
12:39:02,296 陳委員瑩 (95%) 公司減薪沒有取得員工同意已經處罰最高開罰100萬元
12:39:18,220 陳委員瑩 (95%) 本席上次在這個院會的質詢主張的是這個經常性薪資應該要反映物價水準跟經濟成長來做提升反映的是這個本心跟津貼
12:39:35,118 陳委員瑩 (95%) 那這個績效獎金其實它也是薪資的一部分沒有錯但是應該要分開來處理獎金是可以變動的那我們不能用這個績效這個理由來去影響到本心跟今天
12:39:52,280 陳委員瑩 (95%) 好因為最近這個當然我總諮詢也特別提到我們最近都大家其實很多人關心因為我們討論這個法人調薪的事情那當然某些人主張就是說要以績效作為調薪的理由這是絕對錯誤的觀念因為我想是這樣就是說身為這個勞動部部長
12:40:16,895 陳委員瑩 (95%) 要拜託千萬不要變成慣部長也不要有慣署長因為我們上面如果這個概念錯了那些都是慣老闆的行為
12:40:27,385 陳委員瑩 (95%) 那更何況就是說如果這個勞動部認為說可以根據經營績效去做聯動本薪的津貼對不起如果勞動部認為可以根據這個經營績效去聯動本薪跟津貼的話那我們這個僱主為什麼就是不可以用績效的理由去片面給勞動減薪這個是這個邏輯就是
12:40:57,463 陳委員瑩 (95%) 很奇怪就是說你們勞動部憑什麼有什麼立場要去給人家裁罰你會回去好好想一想所以我本期是建議就是說勞動部去了解一下台積電的這個經營經營績效的這個著住的這個企業薪資結構因為
12:41:21,769 陳委員瑩 (95%) 依據本期的了解他們的本心跟津貼不是佔他們整體薪資很高的比例那這個績效獎金才是真正的動力真正高薪的原因那良情則木而居那好的企業當然就是說為什麼可以吸引這些優秀的人才因為有合理的待遇跟可以揮灑的空間
12:41:46,687 陳委員瑩 (95%) 不反映這個合理的薪資制度你當然就很難吸引好的人才加入團隊啊所以我也
12:41:56,413 陳委員瑩 (95%) 其實可能很多人沒有注意到但我有留意到部長在很年輕的時候也曾經為勞工打拼而被起訴但是我想這個是光榮的紀錄那證明說部長也算是有一位有理想的政務官所以勞基法的這個21條的規定公知由勞資雙方議定之那好的企業呢他就不怕說這個人才的薪資高所以本期認為
12:42:24,609 陳委員瑩 (95%) 或許我們今天要來提升勞工的薪資它不是單一勞動部的這個政策工具就可以解決但是你要保護現有的這個勞工的薪資不要被以績效為名而受到影響我覺得勞動部你們還是有能力可以做到的所以我希望部長我今天特別把這個整個概念重新
12:42:47,512 陳委員瑩 (95%) 理清:大家回去做點功課:用心去思考:讓我們的法制更健全:做好保護全體勞工的權益,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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