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
翁委員曉玲:(11時6分)召委好,有請鄭部長。 |
1 |
主席:有請鄭部長。 |
2 |
鄭部長銘謙:委員好。 |
3 |
翁委員曉玲:部長好。首先,我想請教部長,上星期的國慶日您有去參加總統府前的國慶大會嗎? |
4 |
鄭部長銘謙:有。 |
5 |
翁委員曉玲:您當時坐在哪? |
6 |
鄭部長銘謙:我坐的地區是往北…… |
7 |
翁委員曉玲:是在主要的貴賓席嗎?VVIP的貴賓席嗎? |
8 |
鄭部長銘謙:是,貴賓席,跟各部會首長坐在一起。 |
9 |
翁委員曉玲:是,我想請問一下,您當天與貪污犯陳水扁同臺,您內心的感受是如何? |
10 |
鄭部長銘謙:這部分我是沒有注意到…… |
11 |
翁委員曉玲:您沒有注意到? |
12 |
鄭部長銘謙:對,那個後來是…… |
13 |
翁委員曉玲:陳水扁當天是參加國慶大典,然後…… |
14 |
鄭部長銘謙:我在新聞有看到,但是我沒有看他坐在哪裡。 |
15 |
翁委員曉玲:所以您不知道他要參加國慶大會的活動嗎? |
16 |
鄭部長銘謙:是有這個訊息說會參加國慶。 |
17 |
翁委員曉玲:所以這個事情你有同意嗎? |
18 |
鄭部長銘謙:這部分是…… |
19 |
翁委員曉玲:所以他事前有向矯正署、臺中監獄申請核准,可以參加國慶大會嗎? |
20 |
鄭部長銘謙:這部分是臺中監獄在做處理。 |
21 |
翁委員曉玲:矯正署不知道嗎? |
22 |
鄭部長銘謙:我是不是請矯正署代為回答,好嗎? |
23 |
翁委員曉玲:好,今天周署長有來是不是? |
24 |
鄭部長銘謙:有。 |
25 |
翁委員曉玲:好,來。 |
26 |
周署長輝煌:報告委員,我們臺中監獄每個月都會派員過去探視。針對國慶,陳水扁本身在9月24號的時候,臺中監獄有特別叮嚀他,有相關活動務必要事先來報告,在9號…… |
27 |
翁委員曉玲:他有事先報告嗎? |
28 |
周署長輝煌:那時候還沒有。臺中監獄在10月9號的時候有主動掌握了陳水扁要出席10月10號的國慶大典,所以我們臺中監獄也有派專人到場蒐證。據初步的了解,因為這是慶籌會──國慶籌備委員會的一個邀請卡,而且總統府也有專人打電話給陳水扁先生,要慶祝國家的生日。 |
29 |
翁委員曉玲:好,簡單來說,就是因為總統說要邀陳水扁出席,所以臺中監獄雖然前一天就掌握了資訊,可是沒有辦法,還是只能夠陪同去蒐證,然後也沒有直接告訴陳水扁,你不能夠參加國慶大會,是不是? |
30 |
周署長輝煌:臺中監獄是有勸導說是不是可以不要去,但是陳水扁是…… |
31 |
翁委員曉玲:好,我必須要講,這件事情在本席的眼裡,我認為它就是司法最大的恥辱。當天陳水扁坐在VVIP的貴賓席上面,後面是司法院院長,然後部長您雖不是在正中間的,但也在主席臺旁邊的貴賓席,您怎麼可能會不知道陳水扁參加國慶大典?一個貪污犯跟我們現在司法機關最重要的兩位首長同臺,狠狠地將司法尊嚴踩在腳下,這不是司法最大的挫敗跟恥辱嗎?我必須說本席非常在意的,就是司法的公平正義,我希望我們臺灣、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而不是權貴治國啊! |
32 |
周署長輝煌:報告委員,可以容我回答嗎? |
33 |
翁委員曉玲:好,請說。 |
34 |
周署長輝煌:跟委員報告,這次陳水扁出席國慶大典,他是由慶籌會來邀請的,而且是經過核定。 |
35 |
翁委員曉玲:慶籌會有慶籌會的角色,但是你們可以不同意,是不是?過去你們有同意過嗎?好,我們看下一頁。基本上,對於陳水扁,他已經保外就醫將近10年,現在已經延長39次了,我不知道臺中監獄這10年來,是對於陳水扁的表現視若無睹嗎?他可以主持廣播節目,他可以代理他女兒去當訴訟的律師,然後參加各式各樣的活動,甚至還參加國慶大典,在陳水扁的眼裡,他會認為你們會不同意嗎?你們過去都沒有蒐證嗎? |
36 |
周署長輝煌:有,報告委員,我們臺中監獄會依照我們保外醫治的審核基準跟管理辦法以及醫囑…… |
37 |
翁委員曉玲:好,我們看下一頁,審核基準是怎麼規定? |
38 |
周署長輝煌:來做相關的蒐證。 |
39 |
翁委員曉玲:好,所以蒐證之後的結果呢?陳水扁的這些行為符合你們自己所訂的審核基準辦法嗎?他是日常生活所必須嗎?參加國慶大典也是他日常生活所必須嗎?擔任他女兒的訴訟代理人、主持廣播節目,是跟他生活有關嗎? |
40 |
周署長輝煌:臺中監獄會參考高雄義大跟高雄長庚醫院的醫囑,包括他的出遊、訪友、聚餐…… |
41 |
翁委員曉玲:所以如果這些醫生做了假醫囑,你們都不管嗎? |
42 |
周署長輝煌:醫囑上面認為對他的治療是有正面意義。 |
43 |
翁委員曉玲:好,所以呢?他治療到現在10年了,確實是頗有成效,他是完全恢復正常,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為什麼他可以不重返、回到監獄裡面去服刑?全國人民都在看,都在看你法務部怎麼做。 |
44 |
周署長輝煌:報告委員,陳水扁的身心狀況,他還是有必要再做職能治療的,他不是已經完全恢復到一般正常人的狀態。 |
45 |
翁委員曉玲:你的意思是說他未來出獄之後,他還要工作嗎?事實證明他的職能恢復得很好啊!還幫他的女兒去當訴訟律師啊!署長,您今天說這句話,你都不覺得慚愧嗎? |
46 |
周署長輝煌:我們所了解…… |
47 |
翁委員曉玲:你曉得現在保外就醫的受刑人,在外保外就醫期間,他的死亡率有多高,你知道嗎?我們常常看到新聞,保外就醫的受刑人可能短短一、兩個月的時間就往生了。 |
48 |
周署長輝煌:報告委員,我們…… |
49 |
翁委員曉玲:從你們自己做的報告裡面,我告訴你,大概一半以上的保外就醫受刑人在保外就醫期間就過世了。 |
50 |
周署長輝煌:委員應該有收到我們的數據,我們累計到今年總共有499位在外面保外醫治,累計到9月份有129人死亡。 |
51 |
翁委員曉玲:我告訴你,你們那個數字,我現在要講的就是,我希望矯正署、法務部這裡,你們可以把保外就醫的受刑人,他們出獄治療的期間,還有什麼時候回去,以及他的死亡是在保外就醫多久的時間之內就往生,你們要把這些數據全部講得清清楚楚。本席昨天研究了你這張表,我看了很久,我後來今天重新計算,我告訴你,大概就像是人權促進會講的啦,出去一半以上,五、六成的保外就醫受刑人都會往生,而且事實上本來他如果不是很嚴重的疾病,你戒護就醫就可以了啊!矯正署、臺中監獄乃至於鄭部長,我真的希望你們能夠隨時把司法的公平正義放在心裡,放在你們的腦海裡啊!今天為什麼陳水扁的這個事情會讓……可能慶籌會也忘記了,也淡忘了,全社會的人都淡忘了他是一個貪污犯,他被判刑20年,為什麼到現在法院可以停審這麼久?而我們的檢察官也沒有主動地向法院提起說要繼續審判?法務部是不是也失職,檢察官有沒有失職? |
52 |
鄭部長銘謙:跟委員報告,這個停審的事件,臺北地檢署有多次的發函,敦請法院要開始…… |
53 |
翁委員曉玲:好,麻煩請把這個數據給我。 |
54 |
鄭部長銘謙:好,另外…… |
55 |
翁委員曉玲:至少以後我不會誤會說地檢署失職,對不對?這是很嚴重的問題,我們刑法裡面其實都有濫權、不起訴、不處罰或不執行處罰的罪。 |
56 |
鄭部長銘謙:這個相關的數據,我們再用書面跟…… |
57 |
翁委員曉玲:今天講到這個事情,其實我真的認為全臺灣的人民都在看,我已經不只一次了,從我擔任立法委員以來,我就一直很在意這個事情,為什麼?如果認為陳水扁他之前當過總統,現在民進黨執政,前面已經有8年,接下來未來還有4年,念在過去的情分上,總統就給他特赦,我也沒有意見啊!但是在沒有特赦的情況之下,為什麼容許一個保外就醫長達10年的受刑人、貪污犯,可以參加各式各樣的活動慶典?說不過去啦!對不對?大法官他做了死刑有條件合憲,設了那麼多的門檻,這已經引起了民情眾憤,我相信陳水扁的事情同樣也是。你知道網路上面怎麼講嗎?10月10號是我們的國慶日,沒有錯,全部的人都很開心,要慶祝國慶日,但同時也是司法之恥日啊!很難想像這麼明顯的受刑人、貪污犯,竟然後面坐的是司法院院長還有法務部長,情何以堪?我本來還有準備另外一題,不過沒關係,我就等到下一次,我希望法務部還有矯正署你們可以將保外就醫的受刑人,如同你們現在表格上面所寫的,再多增加幾個項目,保外就醫平均的時間是多少,然後多少的時間之內就會往生,對不對?很多的數據資料都要公開,要讓民眾了解你們到底做了些什麼,每一次為什麼可以核准他在外面活動,這些資訊難道不應該公開嗎?麻煩你們一個月之內給我一份報告,謝謝。 |
58 |
鄭部長銘謙:謝謝委員。 |
59 |
主席:那麼請部長會後提供,謝謝翁委員,謝謝部長,謝謝署長。 |
60 |
接下來請洪委員孟楷質詢,時間5分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