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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9時22分)謝謝主席。部長還有各位首長,大家早。部長,從今天的報告看來,大部分還是延續性的政策再持續精進,所以我想就法務部既有的業務推動情形,結合幾個議題來跟部長做討論。首先,有關司法醫療體系的健全,我們在上會期也曾經有討論過,當時因為受監護處分人脫逃的事件,讓法務部對於相關缺失進行過檢討,也為了健全社會的安全網,保安處分的處所和轉銜機構也必須要儘速完善,在近期更因為憲判對於精障的判決,讓司法精神醫療再次受到矚目。司法精神病房是由法務部及衛福部編列預算,共同在各地進行建置,從核定的完工期程來看,這個月底應該要有3個地方的病房建置完成。所以我想請教部長,目前東部還有北部的病房是否也能如期來完成並開始收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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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跟委員報告,北部跟東部都已經完成建置,都已經在收治這些受監護處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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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目前都已經完成在收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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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已經在收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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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好,那就已經如期完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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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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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安全維護設施的設置和戒護人員的規劃培訓,應該是由法務部來主責,由於司法精神病房還有醫院的部分將陸續完工,收治的病床數也會相應的增加,相關的管理措施還有人力規劃都需要提前準備,來完備收治的作業。我想再請教部長,目前在人力規劃和培訓上能否充分的因應我們收治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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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謝謝委員,目前司法精神病房安全維護的人員,我們都有辦理勤務的訓練,另外在北、中、南、東司法精神的病房,我們這部分保全人員的人力目前是充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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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人力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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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人力這部分是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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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對於從前年底就開始收治的南部醫院,似乎因為缺乏編制戒護人員,導致它必須以外聘保全的方式來因應,但可能因為工作危險性較高,也出現保全人員離職流動率的情形,機構難以招募戒護人力的情況,像這種困境應該要如何來檢討改善,以防止未來其他的醫院也出現相同的人力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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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保全在戒護這些收容人要比較多的專注力跟專注的時間,的確是高於一般保全的工作,造成流動率比較高,這部分我們也在分析整個原因,再做一個檢討,加強對這些的訓練,以及對這些的專業培訓,我想這部分可以讓流動率能夠降低,能夠充分的維護這些司法精神病房戒護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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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安全維護的部分務必要準備齊全之外,對於設置專責的司法精神病房,我們也期待它能夠發揮更大的效果,能夠給予我們受監護處分人適當的安置和治療,也希望完全杜絕脫逃的情形再次發生,讓社會各大眾能夠更加的安心。當然這些專責的病房開始收治之後,是否能夠保持和當地警方有一個密切的聯繫,而先前法務部對於定期拍照要進行法規研議是否已經有進一步的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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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跟委員報告,檢察機關跟司法警察機關的聯繫是非常的密切,尤其對這些有簽約的醫院,這些受監護處分人的安全維護,我們都會跟警方做密切的聯繫合作。有關委員關心的定期拍照這個問題,在保安處分執行法這部分我們列入修法,會再做一個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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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所以目前還沒有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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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目前還沒有,我們會研議是不是在保安處分執這邊來做修法,我們在研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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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好,這個部分再研議看看。司法精神醫院和病房的建置,我想不管是在法界還是醫界或大眾,都期待很久了,希望法務部能夠和衛福部儘速將相關的設施和措施都準備到位,並持續的精進,這部分再請部長跟同仁繼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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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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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再來,我想跟部長您探討的是,法務部在柔性司法中也有提及到,有關社會勞動的制度,社會勞動作為6個月以下輕罪的替代方案,如果能夠完善制度並加以推動,相信對於緩解監獄超收、達成教化功能和社會公益,能創造三贏的局面。我想請教部長,對於社會勞動制度目前實施的成效如何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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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社會勞動服務的確是可以減少短期自由刑的流弊,在就學、就業這邊可以兼顧,有實質上的一個效益,的確是減少短期自由刑的流弊,避免標籤化;第二,矯正資源的分配可以更合理化;再來,可以避免增加矯正的預算經費,減少國家的財政負擔;另外,最重要還可以紓解監獄超收、擁擠跟安全的疑慮,我想這是直接可以看到的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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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好,但是從這幾年我們社勞案件逐漸上升的趨勢來看,可能會遭遇到一些問題,看到我們法務部所提供的資料,在今年1到8月就已經執行完成1萬353件,審計部也曾提出審核意見,有部分地檢署管理社勞案件的觀護佐理員,可能因為案件量增加難以負荷,導致離職率偏高,而且目前空缺未能補齊,所以直接造成人員調度上的困難,這部分法務部要如何來因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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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部分我想人少事繁,我們也知道佐理員的待遇也是比較偏低,跟其他的這些比較起來,我們認為還有調整的空間,所以我們在114年預計調薪幅度要調整7%,讓這些觀護佐理員能夠久任,我們努力在做這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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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好,另外就社勞合作執行的機關方面,因為本席曾經接到機關首長反應,社勞人員可能因為請假或是缺席未到,導致執行人力應到跟實到的情況有落差,在人力派遣的管理上不夠確實,間接導致執行機關勞務難以分配。在社會勞動合作上,地檢署和執行機關之間的資訊交換是否能夠改進,讓雙方都比較好安排,也不會壞了社勞創造公益的美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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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謝謝委員,我們在簽到退這一部分,也應用科技的一個設備,目前我們是可以不定時的用手機或者通訊軟體來查證社勞人他簽到退的情形。如果說我們可以更精進的話,我們也在評估是不是可以引進AI的輔助電子簽到的一個方式,目前大概是因為整個執行的機構那邊未必一定有辦法配合,但我們是朝這個方向去做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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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好,所以未來社勞的案件,可能會越來越多,也請我們法務部和執行機關積極的溝通,讓制度能夠更加完善,也能夠讓執行的效果能發揮最大的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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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再請教部長,有關喪屍煙彈對於社會所造成的危害,近期我們看到喪屍煙彈等新興的毒品在社會中不斷地蔓延,不但吸食的人口越來越多,也發現許多起毒駕,吸毒之後駕駛汽車所造成的死傷悲劇。我們也看到8月份法務部和行政院已經將喪屍煙彈列為三級毒品,但毒品滲透進校園讓青少年容易取得的情況,似乎沒有看到比較好的改進措施。我想請教部長,在打擊喪屍煙彈上,如何和相關部會合作來加強這個力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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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部分我們會跨部會來做一個合作,有關於要防堵喪屍煙彈進入校園,我們會在安居緝毒專案跟校園青春專案把它列入查緝的重點,尤其這些藥頭,我們會強力的一個掃蕩,防止侵入校園。另外,我們在校園也會全力來做一個宣導,認識這些毒品的危害,讓這些學生避免……因為有一些像用電子煙或其他的方式呈現,而不小心去使用到這些的毒品。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這部分會努力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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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好,對於新興毒品和毒駕所造成的死傷,讓社會大眾都感到非常的痛心,先前我們看到警政署長曾表示建議中央提高此類新興毒品的刑度,對此,我想請教部長,未來有沒有可能對於這個部分來做相關的修法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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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想整個社會的一個反應,包括我們整個團隊的一個意見,是不是可以提高或做一個管制,我們會有毒品的毒審會來進行審議,看看層級化的管理,跟是不是再提升這些毒品升級為二級或怎樣,我們會來做一個提交的審議,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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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我相信打擊毒品是法務部和相關部會一直以來積極努力的一個目標,然後我也希望法務部跟相關部會,可以持續精進防制毒品濫用的情形,也可以減少對社會所造成的相關傷害。以上,請我們法務部跟各部會首長積極努力,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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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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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鄭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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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有請吳委員思瑤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