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5494
陳昭姿 @ 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
0 | 陳委員昭姿:(9時14分)謝謝主席,有請何部長。 |
1 | 主席:請何部長。 |
2 | 何部長佩珊:委員好。 |
3 | 陳委員昭姿:部長早。針對大林電廠出現防爆電氣管配件的弊案,你們在9月30日的時候有開記者會,我相信你們大概有一定程度的瞭解,因為後來你們也提出了一個新聞稿回應。細節我不多說,但是我無法接受台電用了80億改建工程,但是對於煤倉這種高危險、高風險的區域,什麼是高風險呢?就是可能產生塵爆或氣爆這種高風險區,竟然驗出了一大堆不合格的防爆電氣管配件,這件事情是很難令人諒解的。 |
4 | 這件事攸關整個廠區還有附近鄰居的安全,當然更攸關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我先把這個背景讓部長瞭解一下,我相信部長知道,根據國家CNS3376標準,它講得非常清楚,爆炸性環境使用的金屬材質,包括鋁、鎂、鈦、鋯是有含量限制的,為什麼呢?因為這幾個金屬不但不能防爆,還有助燃作用,它本身會幫助燃燒,所以這是不能用於防爆設備的。另外有一種叫作縮狀石墨鑄鐵,根據CNS14438標準,它在製造過程當中會加入這些金屬來提高它的球化率,球化率高是好的,這是基本的背景,讓部長繼續瞭解。 |
5 | 我們來看看防爆管配件的金屬材料要比什麼呢?就是拉伸強度。大家可以看到這個圖,最優秀、最好的就是球墨鑄鐵,但是它的標準是需要球化率80%以上,這是最好的一個材質,它優於可鍛鑄鐵,但可鍛鑄鐵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環境因素、環保因素,國際上停產大概超過10年,所以應該是買不到了。另外,它又更優於灰口鑄鐵,灰口鑄鐵是絕對不能用的,因為它的拉伸強度不夠,外面道路上的水溝蓋就是灰口鑄鐵做的,基本上它的拉伸強度是不行的,根本不能作為防爆管配件。另外還有一個剛剛我特別提到的縮墨鑄鐵,因為它含了鎂、鈦、鋯這幾個金屬,這幾個金屬會幫助燃燒,所以也不能用。部長這樣一看大概就知道剩下什麼可以使用。 |
6 | 我們來看看台電當時的採購要求,這個要求是對的,它要求可鍛鑄鐵,但是可鍛鑄鐵買不到了,已經停產十幾年,鍍鋅鋼就是所謂的鋼,鋼是可以用的,甚至強度更好的球墨鑄鐵,球墨鑄鐵是目前最理想的材質,這個部分是很重要的。我要強調的是,廠商交貨給台電的時候,只能是經過貴部(勞動部)TS認證,要經過貴部認證的,可鍛鑄鐵、球墨鑄鐵或是鋼都要經過勞動部認證,這樣關係就開始進來了。 |
7 | 本席簡報上是今年8月6日職安署到台電大林電廠抽查的結果,部長,你可以看到抽了10樣,幾樣不及格?6樣不及格,這非常嚴重。申芳、盟諭這兩家的產品密封接頭、圓型接線盒、由任都被驗出有縮狀石墨,縮狀石墨就是剛剛我談到的有含那幾個金屬,它是會助燃的。另外,你可以看到正鶴公司的圓型接線盒出現兩種鑄鐵,一個是灰口鑄鐵、一個是球狀石墨鑄鐵,球狀石墨鑄鐵是OK的,可是灰口鑄鐵的球化率是零,灰口鑄鐵就是外面水溝蓋的那種材質,它同時出現了,就是有真品和假冒品放在裡面。所以我當然無法理解台電當初怎麼驗收,誰把這些東西賣給台電,然後讓台電去裝在上面。台電有台電的責任,這個部分當然不是勞動部的責任,但是我要談的是勞動部負責TS認證,也有勞動部該負的責任。聽到這裡為止,不曉得部長覺得勞動部可以負起什麼樣的責任?畢竟TS認證是由貴部來進行的。 |
8 | 何部長佩珊:謝謝委員,委員在垂詢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就有注意這件事,我們也請職安署在10月1日把樣本材質初篩的報告函送給台電,要求它進一步送實驗室測試它的樣本材質,因為它疑似不當張貼TS安全標準…… |
9 | 陳委員昭姿:就是假的!不合格卻貼了,就是假的! |
10 | 何部長佩珊:有這樣的問題…… |
11 | 陳委員昭姿:很嚴重啊! |
12 | 何部長佩珊:我們在10月1日移送檢調查處,目前已經主動移送檢調查處了。我們也在10月8日要求他函給他們的廠商,要在45天裡提出材質符合的檢測報告。 |
13 | 陳委員昭姿:部長,我的背景是藥學,我知道食藥署在管理很多藥廠時定了很多品質規範,從早期的GMP到後來的cGMP,到現在的PIC/S GMP,都是希望能跟國際接軌,這是第一個。這些品質規範的目的就是讓所有產品一致,不能受驗時是最優質的,但最後製造的卻是另外一回事!也就是說,品質的一致性是非常高的。對於有問題的廠商,不但平常就要進行定期查核,而且還要做不預警的,甚至是機動性的檢查,因為已經有前科等等之類的。 |
14 | 部長,我讓你看一條法條,為什麼我覺得勞動部還是要負責任?這是機械設備器具型式檢定作業要點第十二條第一項:「檢定機構受理申請後,應為檢定,並為必要之測試及生產技術品質一致性查核」。跟藥品管理概念一樣,你給了他認證、許可證,後續還是要有查核動作。廠商當時拿了golden sample,就是最優質的產品去檢驗,但實際上生產時卻是另外一件事,或者當時的型式檢定機構沒有好好做測試,以致後續的生產品質沒有一致性。部長,不管哪一個狀況,反正問題就是很嚴重,您覺得勞動部可以怎麼樣來改善? |
15 | 何部長佩珊:委員,我們來強化型式檢定作業,在平常就應該要有必要的測試…… |
16 | 陳委員昭姿:不是認定一次後就結束了! |
17 | 何部長佩珊:對。我們會來檢討,好嗎?我請職安署密切檢討。 |
18 | 陳委員昭姿:盟諭的產品在驗收時有送金屬中心,但事實上裝在廠房的產品是不合格的!職安署這次去抽查……其實這是很久以前的事,在2012年就啟動工程的更新改建,而職安署是在今年8月6日去抽查,為什麼還會發現有不合格的產品在裡面?所以勞動部一定要想辦法避免這樣的事發生。 |
19 | 何部長佩珊:好。 |
20 | 陳委員昭姿:我要談的是,8月6日就發現產品不合格,其實早在2019年,本黨黃國昌委員就提出台電有使用不合格產品的事,後來雖然有說要檢查這個產品,要繼續追查,但都沒有報告。那時候我們提出這麼重大的事件,但貴部的新聞稿不要只說檢驗單位不對、廠商不對、台電不對,就你們能做的部分、勞動部該做的部分就要自己承擔起來。 |
21 | 何部長佩珊:是、是,好,我們一定會負我們該負的責任。 |
22 | 陳委員昭姿:不要讓我們覺得是在推託。 |
23 | 何部長佩珊:是,不會推託。 |
24 | 陳委員昭姿:謝謝部長。 |
25 | 何部長佩珊:我會來要求職安署,謝謝。 |
26 | 主席(王委員正旭代):謝謝陳昭姿委員的發言,謝謝何部長。 |
27 | 下一位我們請林月琴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62 |
---|---|
meet_id | 委員會-11-2-26-4 |
speakers | ["黃秀芳","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王育敏","邱鎮軍","廖偉翔","蘇清泉","涂權吉","王正旭","林淑芬","王鴻薇","羅廷瑋","陳瑩","楊瓊瓔","洪孟楷","吳宗憲","林國成","羅智強","吳春城","邱若華","牛煦庭","蔡易餘","葉元之","楊曜","劉建國","麥玉珍"] |
page_start | 265 |
meetingDate | ["2024-10-16"] |
gazette_id | 11386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86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勞動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86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