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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廷 @ 第11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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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陳委員冠廷:(15時13分)你好,我們請部長。 |
1 | 主席:請農業部陳部長。 |
2 |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
3 | 陳委員冠廷:部長好,今天只有一題,就是針對嘉義山區土地使用的編定,特別是針對林班地的問題。如果我們看一下那個圖片,大概可以知道這是我們嘉義石棹地區的土地使用編定的現況,大部分都是在國保一的範圍。如果你仔細看圖面的話,會看到存在丙種建築跟暫准貸地相鄰的情況。我們有這個圖片嗎?沒有這個圖片?沒關係。 |
4 | 不管如何,都是國保一的範圍,一樣都是拿來做建築的使用。但是暫准貸地上面的建築使用還是要受到林業用地管制,林班地承租人的居住權利根本沒有辦法獲得有效的保障。對於山區的居民來說,不管地籍上是林地或者是農地,房子在那邊,但是管理的強度是完全不同。山區國有林班地未解編之前是受林業法令的限制,所以居民大多用暫准貸地的方式來進行使用,但是這些地區已經有既成聚落,也有這個產業四、五十年,但是政府還是要用林班地的管理法令進行管制,我們是覺得這是很不合理的。 |
5 | 所以為了解決這項問題,嘉義縣政府在擬定縣級的國土計畫的時候,打算應用土地使用管制來管理暫准貸地,但是內政部國有計畫審議是把它擱置的。現在嘉義縣政府有另外一個方案,這個部分想要請教部長。縣政府是認為已經沒有林業發展需求的林班地應該可以透過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直接解除林班地的管制。例如如果鄉村地區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第四類的居住使用,就應該視同解除林班地之管制。我想請問農業部對此有什麼樣的看法?是不是願意支持縣政府這樣的做法? |
6 | 陳部長駿季:基本上在那個部分大概都已經形成聚落了。其實我們農業部本身的立場,限於現在地目的關係,我們的態度是,如果地方政府能夠經過通案檢討以後,把它變成鄉村區,然後把它劃成非公用的部分,那後續它就可以移給國產署,以後就可以開始做變更的部分,我覺得這是現在最快,而且可以解決的一個途徑。 |
7 | 國土計畫實施以後,如果把那個區域劃成城鄉發展區,或者應該是農四的部分,相對地也可以做一部分的解決。但是現在其實就可以解決,現在如果地方政府把它劃成鄉村區的話,把它變成非公用,那非公用被移撥到國產署去的時候,就可以開始處理這個聚落的問題。 |
8 | 陳委員冠廷:所以簡單來說,就是可以透過鄉村地區的整體規劃解決? |
9 | 陳部長駿季:對,鄉規的部分可以去處理。 |
10 | 陳委員冠廷:鄉規可以去解決? |
11 | 陳部長駿季:可以去處理,但是要在地方政府劃出來以後。 |
12 | 陳委員冠廷:謝謝部長,我的問題到此結束。 |
13 | 主席:非常謝謝陳冠廷委員非常有效率的質詢。部長請回座。 |
14 | 徐欣瑩、徐欣瑩、徐欣瑩不在。 |
15 | 林楚茵、林楚茵、林楚茵不在。 |
16 | 郭國文、郭國文、郭國文不在。 |
17 | 吳沛憶、吳沛憶、吳沛憶不在。 |
18 | 葉元之、葉元之、葉元之不在。 |
19 | 蘇清泉、蘇清泉、蘇清泉不在。 |
20 | 林倩綺、林倩綺、林倩綺委員不在。 |
21 |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之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我們詢答結束。 |
22 | 委員劉建國所提書面質詢,我們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有關書面質詢以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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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19-4 |
speakers | ["邱志偉","林岱樺","邱議瑩","呂玉玲","張嘉郡","張啓楷","鄭正鈐","陳亭妃","楊瓊瓔","陳超明","蔡易餘","鄭天財Sra Kacaw","賴瑞隆","王育敏","黃建賓","鍾佳濱","謝衣鳯","洪孟楷","徐富癸","麥玉珍","張雅琳","羅智強","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冠廷","劉建國"] |
page_start | 229 |
meetingDate | ["2024-10-09"] |
gazette_id | 11381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8101_00010"]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農業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8101_00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