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00:09,118 |
00:00:11,881 |
洪委員申翰 |
謝謝主席,請邱部長。 |
|
00:00:11,881 |
00:00:16,865 |
主席 |
部長請。 |
|
00:00:16,865 |
00:00:17,065 |
邱部長泰源 |
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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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8,585 |
00:00:40,016 |
洪委員申翰 |
部長,剛剛前面很多同仁其實都談到,也討論到人工生殖法接下來下一步的狀況,我自己其實不管是衛福部的公聽會或立法院公聽會,幾乎每一場我都參與了,也把每一場的會議紀錄跟各方的主張論述全部看過一遍。 |
|
00:00:42,078 |
00:00:56,283 |
洪委員申翰 |
為什麼當時我特別希望先通過女同志跟單身女性人工生殖法,因為它共識相對高,尤其是在時間的流逝之下,其實有很多女性真的等不及。 |
|
00:00:57,503 |
00:01:07,290 |
洪委員申翰 |
接下來我想跟部長請教幾個更進一步的問題,我看了一下當時衛福部提供的草案,也請吳署長上來。 |
|
00:01:07,290 |
00:01:15,857 |
洪委員申翰 |
如果以一位20歲到29歲的成年女性來看,她可以決定結婚生子,她在符合草案的條件下,她可以成為代理孕母。 |
|
00:01:15,857 ≈
|
00:01:22,566 |
洪委員申翰 |
代理孕母20歲可以喔! |
|
00:01:22,566 ≈
|
00:01:29,275 |
洪委員申翰 |
但很奇怪,她卻不能夠自己決定凍卵後做試管嬰兒。 |
|
00:01:29,275 ≈
|
00:01:35,984 |
洪委員申翰 |
因為我們在草案裡面說,對不起,單身女性要滿30歲,才能夠自己決定做後面的形成受精卵或試管嬰兒。 |
|
00:01:35,984 ≈
|
00:01:42,694 |
洪委員申翰 |
部長,為什麼? |
|
00:01:42,694 |
00:01:51,798 |
洪委員申翰 |
一個20歲到29歲的女性,她說我可以當代理孕母,可是我卻不能決定我自己凍的卵要去做試管嬰兒,為什麼只有差一步,為什麼30歲才可以,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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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1,798 |
00:01:55,279 |
邱部長泰源 |
好,我想吳署長是專家…… |
|
00:01:56,178 |
00:02:05,342 |
吳署長昭軍 |
沒有,這個是我們在專家會議討論裡面,認為這個部分必須要有一定的社會經濟能力的評估以後,才這樣設定。 |
|
00:02:06,203 |
00:02:12,085 |
洪委員申翰 |
那一個20歲的她可以變代理孕母,但她卻不能決定自己來處理自己的受精卵? |
|
00:02:12,085 ≈
|
00:02:13,085 |
洪委員申翰 |
這中間的落差大家看不懂啊! |
|
00:02:13,085 ≈
|
00:02:14,085 |
洪委員申翰 |
署長,不能只推給專家啊! |
|
00:02:14,085 ≈
|
00:02:15,085 |
吳署長昭軍 |
這個本來就是你要自己懷孕、自己生子,那你的家庭狀況必須要去考量啊!是。 |
|
00:02:15,085 ≈
|
00:02:16,085 |
吳署長昭軍 |
對,那剛剛提到這個是要成為被代孕的委託…… |
|
00:02:14,601 |
00:02:16,223 |
洪委員申翰 |
部長,我要先跟你反映,這點是很多民間團體很疑惑的地方,為什麼這兩個之間的年齡有落差? |
|
00:02:16,302 |
00:02:55,457 |
洪委員申翰 |
接下來我要跟部長再談到,其實民眾也很好奇,當時的草案其實允許成立代孕服務機構,那我想問一下衛福部,目前盤點了全臺灣可能會有多少家的代孕服務機構? |
|
00:02:57,608 |
00:03:01,711 |
吳署長昭軍 |
我們也支持一定要成立這樣的機構,目前沒有。 |
|
00:03:02,232 |
00:03:10,598 |
洪委員申翰 |
不是,你的草案裡面說要成立代孕服務機構,所以你們評估我們有能力可以成立多少家嘛! |
|
00:03:11,420 |
00:03:16,043 |
洪委員申翰 |
一定是我們評估有能力成立,才會去做這樣子的入法規劃嘛! |
|
00:03:17,224 |
00:03:18,125 |
洪委員申翰 |
那你評估會成立多少家? |
|
00:03:19,447 |
00:03:21,309 |
吳署長昭軍 |
我們未來還是要看需求啊! |
|
00:03:22,009 |
00:03:23,690 |
吳署長昭軍 |
成立了沒有需求還是沒有…… |
|
00:03:23,770 |
00:03:26,993 |
洪委員申翰 |
我問你的評估結果,你覺得需要多少家嘛! |
|
00:03:26,993 ≈
|
00:03:27,993 |
吳署長昭軍 |
我們評估認為假設要做這件事,一定要有這樣的機構來幫忙。 |
|
00:03:27,793 |
00:03:34,697 |
洪委員申翰 |
你做了法規入法的規範,難道不用做法規前面的評估嗎? |
|
00:03:34,697 |
00:03:44,464 |
洪委員申翰 |
你有多少能量、可能可以有多少家,我們目前臺灣相對應的這些機構或組織,有多少能力去做這件事情,衛福部有沒有掌握嘛? |
|
00:03:44,585 |
00:03:45,345 |
洪委員申翰 |
我的問題是這個嘛! |
|
00:03:45,786 |
00:03:47,506 |
洪委員申翰 |
這是大家的問題,這是大家的疑問啊!部長。 |
|
00:03:50,315 |
00:03:59,303 |
邱部長泰源 |
我想委員提的建議,如果我們沒有把它釐得太清楚,我們會馬上來…… |
|
00:03:59,523 |
00:04:02,367 |
洪委員申翰 |
部長我要再繼續問,我也是反映大家的問題啊! |
|
00:04:03,247 |
00:04:13,737 |
洪委員申翰 |
對於孕母跟受託者來說,最關鍵的事情,就是這個代孕契約之定型化內容與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這是最重要的事情。 |
|
00:04:14,558 |
00:04:15,638 |
洪委員申翰 |
我要問衛福部,這個會怎麼訂? |
|
00:04:19,194 |
00:04:20,095 |
吳署長昭軍 |
這個我們目前也是在討論當中,但是那應該在授權裡面。 |
|
00:04:21,772 |
00:04:34,118 |
洪委員申翰 |
我的意思是說,你在五月的時候做了這個草案的預告,這個名詞出來以後,大家對這個東西會有很多的疑問。 |
|
00:04:34,118 |
00:04:41,423 |
洪委員申翰 |
可是這幾個月下來,很多相關的疑問都得不到衛福部的回答,我自己覺得這是一件不太負責任的事情。 |
|
00:04:42,124 |
00:04:52,367 |
洪委員申翰 |
你把這個概念跟名詞還有法律入法丟出來了,當大家都有疑問的時候,你卻說沒有,這個還在討論中,部長你覺得這是OK的嗎? |
|
00:04:52,367 ≈
|
00:04:53,367 |
邱部長泰源 |
報告委員,因為…… |
|
00:04:52,367 |
00:05:01,309 |
洪委員申翰 |
你不用跟我講完整的內容,但你要告訴我這個內容裡可能會有什麼東西。 |
|
00:05:01,309 ≈
|
00:05:02,309 |
邱部長泰源 |
因為這個預告以後,大家有很多的意見,我們都一直在蒐集、在開專家會議,所以可能在時間上,還沒有對外來發表結論。 |
|
00:05:02,309 ≈
|
00:05:03,309 |
邱部長泰源 |
但是大家的疑問我們一定會去…… |
|
00:05:02,029 |
00:05:20,154 |
洪委員申翰 |
部長,包括大家疑問說如果發生了爭議,後續的調解機制是什麼? |
|
00:05:20,414 |
00:05:21,555 |
洪委員申翰 |
這裡面我們其實都沒有看到。 |
|
00:05:22,096 |
00:05:44,566 |
洪委員申翰 |
我要說的事情很簡單,我自己並不全然反對代孕,但是對於社會上整體代孕機制,尤其是孕母保障的部分,這幾個月下來提出很多問題,但這些問題到目前為止,我都沒有看到衛福部進一步的出來回應這些具體的問題。 |
|
00:05:44,566 |
00:05:45,747 |
洪委員申翰 |
只看到衛福部「啪! |
|
00:05:45,747 |
00:05:49,552 |
洪委員申翰 |
」一聲,在五月的時候丟出一個草案,擺入了一個代孕的專章,如果你不回答社會這些問題,或沒有能力具體回答這些問題的話,為什麼「啪! |
|
00:05:49,552 ≈
|
00:05:56,707 |
洪委員申翰 |
」一下丟出這個專章? |
|
00:05:56,707 ≈
|
00:06:03,863 |
洪委員申翰 |
如果今天衛福部針對這些爭議的問題都有能力回應,也能夠說服大家,我覺得要擺入專章或者什麼這可以討論。 |
|
00:06:03,863 ≈
|
00:06:11,019 |
洪委員申翰 |
可是你明明擺出一副我沒有能力回應的問題,可是你「啪! |
|
00:06:11,019 ≈
|
00:06:18,174 |
洪委員申翰 |
」一下丟出這個專章,我看不懂這是為什麼? |
|
00:06:18,174 |
00:06:21,296 |
邱部長泰源 |
現在也不是專章,大概是專節。 |
|
00:06:21,296 ≈
|
00:06:24,858 |
洪委員申翰 |
對,專節,你把代孕入法了啊! |
|
00:06:24,858 |
00:06:38,246 |
邱部長泰源 |
因為都一直在討論當中,所以其實也有很多委員一直在催時程,但是我們也快不了,因為就是有這麼多的疑惑,我們需要去跟專家再討論、再釐清、再擔心…… |
|
00:06:39,308 |
00:06:40,529 |
洪委員申翰 |
部長,我只要說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再一點點時間。 |
|
00:06:42,910 |
00:06:51,332 |
洪委員申翰 |
今天代孕這件事情事關重大,我剛才說了,我也不全然反對,可是確實社會有很多對於代孕到底怎麼運作? |
|
00:06:52,033 |
00:06:53,053 |
洪委員申翰 |
它的機制是什麼? |
|
00:06:53,053 |
00:06:54,994 |
洪委員申翰 |
遇到的問題該怎麼解決? |
|
00:06:54,994 |
00:07:06,059 |
洪委員申翰 |
相關的問題,我到目前為止還是沒有辦法看到衛福部針對這些問題,有一個相對清晰的回應。 |
|
00:07:06,059 |
00:07:10,700 |
洪委員申翰 |
如果沒有辦法有個清晰的回應,一下子就要把代孕這件事情「啪! |
|
00:07:10,700 |
00:07:22,953 |
洪委員申翰 |
」丟到法裡面,其實我覺得徒增非常非常多的困擾,也會讓相對比較沒有爭議的,剛剛說到包括女同志或單身女性可以往前走的部分,受到很多的拖延。 |
|
00:07:23,292 |
00:07:27,315 |
洪委員申翰 |
這就是為什麼我希望比較沒有爭議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先往前走? |
|
00:07:27,516 |
00:07:39,084 |
洪委員申翰 |
因為大家也會有急迫的感覺,至於代孕的部分,我們把相關的問題跟解決方案釐清了以後,要不要脫鉤或另外處理,我們不反對這個事情。 |
|
00:07:39,084 ≈
|
00:07:41,395 |
邱部長泰源 |
是,謝謝委員的寶貴意見。 |
|
00:07:41,395 |
00:08:03,851 |
洪委員申翰 |
所以我剛剛是希望能夠把大家有的疑問讓部長知道,至少部長你應該知道,到目前為止,衛福部針對這些問題,看起來我們一直以來,包括索資也好、私底下詢問也好,或在各個大大小小的場合,都沒有聽到衛福部有具體而清晰解惑的回答,但是看到條文…… |
|
00:08:04,730 |
00:08:10,756 |
邱部長泰源 |
其實委員的索資我們都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一定提出來…… |
|
00:08:10,897 |
00:08:14,279 |
洪委員申翰 |
如果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現在沒辦法提出,就代表沒辦法解決嗎? |
|
00:08:15,500 |
00:08:16,441 |
邱部長泰源 |
有些可能還在專家的討論…… |
|
00:08:16,441 |
00:08:21,846 |
洪委員申翰 |
部長,你說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可是當大家提出來得不到回答,難道是因為這些問題,真的沒辦法解決嗎? |
|
00:08:21,846 ≈
|
00:08:24,211 |
邱部長泰源 |
因為有雙方面的意見,所以我們現在也一直在開專家的會議。 |
|
00:08:24,211 |
00:08:42,980 |
洪委員申翰 |
是,我知道,但是衛福部還是有責任要告訴大家,到底這些大家疑問的點,或者是對於保障擔憂的點,你的具體方案跟回應是什麼? |
|
00:08:42,980 |
00:08:52,530 |
洪委員申翰 |
如果沒有辦法,我覺得就不應該匆忙的,包括我認為甚至是不負責任的,就把一個這樣子代孕概念放到草案裡面。 |
|
00:08:53,272 |
00:08:56,394 |
洪委員申翰 |
你又沒有辦法回答,又要放,我不懂這邏輯是什麼? |
|
00:08:58,601 |
00:09:05,246 |
邱部長泰源 |
一般來講,大概這個立法,有很多子法規可以去解決、可以去處理問題…… |
|
00:09:05,246 |
00:09:11,290 |
洪委員申翰 |
我知道子法規可以解決,但我一樣要知道,請問你所說的子法規是想要怎麼解決? |
|
00:09:11,411 |
00:09:15,553 |
洪委員申翰 |
你不用現在給我看條文,至少概念上面要跟大家說。 |
|
00:09:15,553 |
00:09:19,137 |
邱部長泰源 |
我想這個部分,我們會把我們的努力過程…… |
|
00:09:19,397 |
00:09:22,459 |
洪委員申翰 |
我知道你現在這個法還在檢討中,我知道還在檢討中…… |
|
00:09:22,658 |
00:09:25,522 |
邱部長泰源 |
我們會把我們努力的過程以及討論…… |
|
00:09:25,721 |
00:09:27,062 |
洪委員申翰 |
但我希望不要再犯之前的狀況和問題,可以嗎? |
|
00:09:27,062 ≈
|
00:09:34,230 |
洪委員申翰 |
因為這些抗議的聲音都會來到我們各個委員的國會辦公室。 |
|
00:09:34,230 ≈
|
00:09:41,397 |
洪委員申翰 |
他們問我,我去問衛福部,衛福部不給我答案,我也沒辦法回答這些民間的團體和這些關心的人。 |
|
00:09:41,397 ≈
|
00:09:48,564 |
邱部長泰源 |
好,我們會注意,如果委員有問題,我們是不是to the point,再把它能夠盡量解釋清楚。 |
|
00:09:48,564 ≈
|
00:09:55,732 |
洪委員申翰 |
部長,我希望我們針對這一連串的問題,可以再重新檢討,謝謝。 |
|
00:09:55,732 |
00:09:56,177 |
邱部長泰源 |
好,謝謝委員。 |
|
00:09:56,677 ≈
|
00:10:02,677 |
主席 |
好,謝謝洪委員,謝謝部長,接續我們請黃捷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