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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城 @ 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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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李委員坤城:(12時18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劉部長。 |
1 | 主席:請劉部長。 |
2 | 劉部長世芳:委員你好。 |
3 | 李委員坤城:部長好。我請教一下,在三重有一個碧華國中,它以前是舊的海砂屋,現在已經移到新的地方,蓋了一間新的學校,然後舊的學校用地改成了衛生福利用地,然後新北市政府要把它規劃成銀新未來城,不曉得部長知不知道這個計畫? |
4 | 劉部長世芳:我清楚,多位委員包括您在內都非常的關心,但是我們跟新北市在溝通的過程當中,它似乎有一些行政程序上沒有補足,我是不是請署長來報告一下? |
5 | 李委員坤城:好,署長。 |
6 | 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這過程當中我們從110年開始審,因為這些附設的高齡出租單元,還有全齡附服務的居住單元,這個事涉到衛福部的認定,所以在這過程當中,我們從一開始撮合他們雙方去協商,後來他們也主動去找衛福部,但衛福部始終都沒有同意,一直到今年,衛福部才逐步來認定這個方向是可行的。所以我們在9月份開過第4次的專案小組以後,就請他最後再把跟衛福部所談妥的內容重新做一個修正,修正以後,我們會再會同小組做一次確認,沒有問題的話就可以提大會。 |
7 | 李委員坤城:之前衛福部有意見是認為它的公益性比較低,商業性比較高,對不對? |
8 | 吳署長欣修:對。 |
9 | 李委員坤城:因為我看它使用空間的規劃,它的長照機構還有社區式的長照機構,住宿跟社區式的部分,我認為那沒什麼多大的問題,我甚至還覺得床數夠少。但是它有一個全齡友善附服務居住單元500戶以上,對於500戶以上,我那時當市議員就跟侯市長講,我說這個會變成反客為主,本來是長照,後來變成以500戶的居住單元,如果弄不好就變成一個比較高級的養生村,500戶等於是在造鎮。 |
10 | 吳署長欣修:是,所以這也是我們一開始擔心的,因為衛福部並沒有定義這一塊,所以我們一開始對這個部分是有疑慮。 |
11 | 李委員坤城:現在新北市政府有修訂了嗎? |
12 | 吳署長欣修:現在跟衛福部談妥以後有再修正。 |
13 | 李委員坤城:我也是希望,如果真的要做全齡友善的居住,因為這是用租的,租金部分應該要比照我們社會住宅,社會住宅至少有打八折啊! |
14 | 吳署長欣修:是。 |
15 | 李委員坤城:對啊,所以我希望你們要跟新北市政府多做溝通,因為那一塊地現在閒置也是很可惜,現在是作平面停車場,侯市長講了很久,說要把這個地方作為銀新未來城,之前都把責任推給中央,說什麼衛福部、內政部好像有擋它們。 |
16 | 吳署長欣修:一開始因為它的一些規則沒有講得清楚,尤其全齡友善附服務居住單元這一塊很容易讓外界誤解,就像委員所擔憂的這一塊,如果沒有跟目前衛福部的法規明確勾稽的話,那就如同委員講的,我們能引用的就只有社會住宅這個選項,否則很難去同意這樣的案子。 |
17 | 李委員坤城:如果現在新北市送上來的計畫跟衛福部的要求比較一致的話,是不是有機會送到大會? |
18 | 吳署長欣修:對,就像剛剛所講的,最後這500戶的部分,我們也確認它的使用用途跟未來的收費方式以後,確認沒有問題,我們會送大會審查。 |
19 | 李委員坤城:接下來呢?有沒有一個期程? |
20 | 吳署長欣修:這個資料完備之後,小組最後要確認,因為還有一次小組的會議,都沒有問題了,才會送大會。 |
21 | 李委員坤城:大會通過呢? |
22 | 吳署長欣修:就可以發布實施。 |
23 | 李委員坤城:它們就可以招商? |
24 | 吳署長欣修:是。 |
25 | 李委員坤城:新北市社會住宅蓋很多,尤其在我自己的三重也蓋滿多的,不過現在有個建議,社會住宅都希望共生共融,可是有很多地方要求了一些公益設施,好像內政部有一些意見,例如有活動中心,或者托幼、托老的公益設施,好像內政部有一些意見? |
26 |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是支持的,但是有一些是屬於地方自己參建,它認為它需要的,但是相對應的可能衛福部、教育部的整個規劃裡面並沒有這個選項,我們覺得地方政府可以一起過來參建,但是有些地方政府是希望由我們直接提供,它們不想參建,但是後面的空間還要送給它們,我們比較困擾在於你沒有一個經營委管單位的話,我們是不可能去蓋這樣的一個設施,所以這個是從興建需求到委管需求都必須要確認,這樣才能執行。 |
27 | 李委員坤城:有些是市政府也願意興建或委管,但好像到內政部這邊會有不同的意見,有個案我再跟你們講。 |
28 | 吳署長欣修:這個我們是沒有,反而是我們希望你要的話就要落實後面的經管。 |
29 | 李委員坤城:沒關係,如果有個案再跟你們討論。最後,在我們三重永發里永德段社會住宅1.5公頃,預計規劃1,068戶的社會住宅,這是屬於國防部的地,有一些私人土地還沒處理,這個能不能加速進行? |
30 | 吳署長欣修:好,我會再找住都中心一起來確認它們執行的方式。 |
31 | 李委員坤城:這已經拖很久了,謝謝。 |
32 | 吳署長欣修:謝謝。 |
33 | 主席:謝謝李坤城委員。 |
34 | 接下來請高金素梅委員,高金素梅委員,高金素梅委員不在。 |
35 | 張嘉郡委員,張嘉郡委員,張嘉郡委員不在。 |
36 | 接下來請羅廷瑋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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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15-3 |
speakers | ["徐欣瑩","張嘉郡","羅廷瑋","楊瓊瓔","王育敏","丁學忠","許宇甄","廖先翔","林沛祥","黃健豪","王美惠","蘇巧慧","張智倫","麥玉珍","黃建賓","張宏陸","李柏毅","黃捷","牛煦庭","黃國昌","李坤城","吳琪銘","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廖偉翔","高金素梅","傅崐萁"] |
page_start | 87 |
meetingDate | ["2024-10-07"] |
gazette_id | 1137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79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殯葬管理條例:(一)審查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 案」案、( 二 ) 審查委員張嘉郡等29 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 員許宇甄等18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羅廷瑋等 17 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 六 ) 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都市計畫法: (一)審查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 楊瓊瓔等16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黃健豪等19人 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都市計 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 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林沛祥等20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七 ) 審查委員廖先翔等16 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八)審查委員羅廷瑋等20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僅詢 答】 |
agenda_id | 11379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