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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11時14分)好,謝謝主席。內政部長有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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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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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牛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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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部長早安。今天兩個事情其實都來自地方政府一些實務上執行政策的需求,我們就做一下大體的討論。第一個是有關殯葬條例的部分,剛剛我聽了前面很多委員的詢答,內政部顯然跟地方政府有做過很多先期的溝通,那我就問一下,現在各縣市對於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之人的殯葬相關優惠,你們有沒有彙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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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有,我們彙整出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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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你們彙整出來了,可是我沒有在報告裡面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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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不是,彙整的部分,每一個縣市的意見都完全不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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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我知道,你彙整的意見,這個我等一下再問,但是現在我們要有個討論基礎,也就是說各縣市大概都是用什麼樣的優惠來處理?比如說,雲林現在就全部免費,包含中低收入戶,那桃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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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但是雲林對於特殊境遇的部分,好像他們也不是完全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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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你現在的報告內容沒有彙整,待會下午要審法條的時候,我是擔心討論基礎難免不足,所以是不是交代一下,趕快補上資料?既然你們都已經跟縣市政府預先做過溝通了,就請他們把現行的規則補上。因為你剛剛說,在某一些層面來講,這個可以說是地方自治事項,所以各縣市政府的標準不一。我舉幾個例子,比如說臺北市、新北市跟桃園市,中低收入戶就收費減半;臺中市是免收,可是前提條件是,不只是要中低收入,還要獨居,才構成免收;臺南市酌減四成到五成;高雄市沒有明列,但是個案處理。好,我講的就是說,這些東西我希望附在報告裡面,下午大家審法條的時候,討論也比較有依據,我們才能比較清楚地了解,現在的喪葬補助的狀況,可能是一國多制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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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我現在再接著往下問,第一個,希望下午的時候資料可以補上。第二個,現在一國多制可能會引起什麼樣的問題?部長,就是不同縣市有不同標準,可能引發什麼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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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第一個,地方制度法本來就是給地方縣市政府有他們的權限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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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我現在問實務上發生什麼問題嘛!你講這是地方現行狀況,法理上就是地方可以制定地方的規則嘛,但實務上出現了什麼問題,導致了今天會有修法的需求產生?部長,你有想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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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請委員明示,我有點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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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問題的關鍵在於,剛剛部長也講,殯葬是鄰避設施,一旦標準不一致的時候,會不會有些人跨縣市跑去別的縣市?因為這邊的優惠比較好,然後就把戶籍遷過去,享有這邊的優惠等等,然後反而造成了該地居民的負擔,因為本來沒有那麼多需求,可是外縣市的人跑進來了,需求增加了,對不對?這就是一國多制可能在實務上造成的困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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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部長在答詢的時候也有講,地方有很多意見,然後包含有條件的同意,他們的條件是一些什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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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我用桃園市的部分跟牛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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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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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桃園市回覆的部分是,第一個,入塔免費不贊成納入,火化免費的部分的話,就是中低收入戶跟特殊境遇這部分納入沒有意見,但是其他經濟困頓者審認資格執行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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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還要再行研議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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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不對,他寫不贊成納入。然後還有一個,倘若納入,勢必造成稅收短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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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財政負擔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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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財政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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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其實大部分聽到的意見是不是都指向財政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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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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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應該是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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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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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免收的情況就是稅收減少,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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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桃園市我還沒講完,對不起,我再補一句,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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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我時間有限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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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好,桃園市就是中低收入戶的部分它希望減收,就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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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減收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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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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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所以大家的核心考量是什麼?其實就是稅入的短少。好,今天這個概念會拋出來的原因是,地方有要發善心,中央要不要回覆嘛,如果我們可以藉這樣子的一個機會,把這個標準齊一,中央當然應該要挹注合理的資源,對不對?讓各地政府享有同等的待遇,這樣子也會比較能夠完整地去解決,因為標準不一致,導致鄰避設施壓力不同的問題,所以大家才會希望透過修法來處理這一件事情。剛剛部長也講,大體上內政部對於這個事情的壓力,就是來自於會不會因為重複補助而造成壓力,名目上現在確實是重複補助,可是額度上真的足夠嗎?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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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您是說哪方面的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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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比如說,以喪葬補助來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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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這個在社會救助法裡面的補助對象我們還沒有去明查,因為是衛福部在主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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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你們還沒有去明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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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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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我隨便舉個例子,比如說我剛剛看了一下,大概都1萬元到4萬元不等,那你補了2萬元,真的有辦法因應中低收入戶的喪葬需求嗎?問題就在這裡,我們今天討論這個事情就是把問題點出來,問題就在這裡,今天如果我們可以透過理性的討論,制定一個全國的標準,中央如果願意回應地方這樣的需求,酌予補助或是做一些調整,我覺得不是壞事,因為該發的生活扶助就照舊發嘛,但是裡面要用在殯葬的比例就降低嘛,或者是把它拉出來,在這個地方去補助,這樣是不是才是根本地解決問題?喪葬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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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那就不是只有殯葬管理條例可以單獨實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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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但是總是要討論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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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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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所以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修法,第一個,把標準齊一;第二個,不要造成各地鄰避設施不平衡的這種狀況出現;第三,如果有這個好的機制設計,其他的社會救助的相關扶助在喪葬的比例降低,其他生活補助的比例就拉高了,這樣就能照顧真正的「艱苦人」,好不好?這個部分希望部長可以好好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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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但是我還是要再強調,因為放在殯葬管理條例裡面,最後可能反而擠壓到縣市政府的財政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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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所以我剛才有講,中央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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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因為我們強調的就是在免收跟減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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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我們現在的問題就是,中央有沒有意願在討論制度的同時,也給予財政上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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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我們很願意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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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你說願意嗎?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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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對,但是縣市地方政府的意見都不相同。我的意思是說,站在內政部的立場,我們叫做免收或減收,這個並不難,但是站在社會救助法,它是補助,這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還有,地方縣市政府民政局跟社會局的意見也各不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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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部長,問題在於現行的補助不一定能夠滿足中低收入戶的需求,對不對?那你現在中央的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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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補助再怎麼高都會碰到這樣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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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現在中央的說法是,我當然可以准你免收,但是財政的部分你自己處理,所以縣市政府當然就裹足不前了嘛!會壓力很大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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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我想不是這麼的簡化,我們願意幫忙各地方縣市,可能您也不了解,除了六都以外還有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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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剛剛你在答詢時有講,有些政府有條件同意,你剛剛講到桃園市的例子,其實問題就是財政,是不是大部分縣市政府提出來的問題都是財政的壓力?其實是嘛。那我現在只問一個問題,中央願不願意將這次的修法視為一個檢討的契機,也在財政的部分給予地方縣市政府一定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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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現在修法的條文,我想還不足以滿足我們現在所說的,在財政收支劃分上面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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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那要不要在討論過程中也思考配套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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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那就要納入社會救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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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好,納入配套措施,部長,你應該不反對這樣的作法,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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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可以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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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只是我們希望有更多的配套,讓制度的規劃是完整的,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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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可以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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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那我們至少往前跨了一步嘛,不要一直講,我們就把財政的問題丟給地方縣市政府,然後因為這樣子說縣市政府反對,所以這個法我們就不修,我覺得這樣才是把問題簡化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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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我們當然想要解決問題,但是沒有像牛委員所說的那麼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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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當然它困難,我了解,那就是要把大家,包含未來喪葬補助的一些配套一起納入檢討,一起討論嘛。總要討論才會開始,好不好?部長,從這個方向來著手,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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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謝謝委員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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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第二個,我還是要講一下都市計畫法,這個一樣其實是地方政府的部分。國土署署長有請,謝謝。我一樣要問一下,在我們討論之前,當然今天沒有要進到法條審查,大概還有時間,我想要知道目前有多少地方政府有收受容移代金,但是沒有辦法妥善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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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目前11個收的縣市裡面,只有兩個縣市有完整的去使用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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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對,大部分都有沒有辦法妥善運用的狀況,然後它應該有些理由嘛,那我請國土署先整理資料,因為今天還沒有進到法條的審查,對不對?哪些縣市沒有辦法妥善運用,它的額度是多少?在哪些計畫?然後我現在要問你的問題是,它為什麼沒辦法妥善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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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其實我跟委員報告,應該是要看你原來想要容移的時候,你有沒有設定我要去取得的對象,通常現在的狀況是收了,但是沒有認真去討論要取得的對象。像高雄幾乎用了九成多,也就表示它取得以後其實有思考下一個要取得的對象,所以它認真去執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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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公保地這個問題是一個共業嘛,就某些層面而言,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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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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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很多地方會遇到不一樣的生態跟不一樣的挑戰。本席談這個題目的時候,我只擔心一件事情,就我們在地方的了解,現在很多地方都喊著要公保地解編,因為這塊地被公保地框限之後,我沒有辦法做合理的使用,然後我最後只能企圖用解編、用別的方式來取得地主應該有的相關的一些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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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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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好,這個概念的副作用是什麼?公共設施變少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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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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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城市成長,人口越來越多,結果公園解掉了,學校也解掉了,對不對?我們不希望這樣的狀況發生,所以才會考慮是不是要修法增加一部分的彈性。本席的立場是這樣,我覺得應該要同一區,因為同一區的容移代金,容積增加了,人口增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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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是,應該要在同一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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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公共設施的需求就增加,所以應該在同一計畫區內,這個本席理解,因為本席的選區曾經被挪走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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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對,現行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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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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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但是我也認同很多提案委員的想法,就是我取得土地,但我不見得有相關的預算來開闢,所以是不是在審酌……我剛剛有跟你講我要的資料,在審酌地方政府的困難之後,也許用部分比例的方式也可以讓它做建設或什麼的,是不是來做一下討論跟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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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也跟委員報告,其實中央現在補助地方的幾乎都是建設費,不補助用地費,所以這個跟容移搭起來剛好相輔相成,也就是說你透過容移專注去取得用地,但是中央是可以給你補助建設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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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署長,這就是我為什麼向你要資料,我們要先有討論基礎,瞭解哪些縣市政府遇到了哪些狀況,我們才能思考要修訂哪一些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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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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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所以,是不是請署裡面做一下功課跟整理,後面修法條時我們再來好好討論,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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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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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委員煦庭:兩位辛苦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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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許委員宇甄代):謝謝牛煦庭委員。接下來請徐欣瑩召委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