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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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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6,973 00:00:12,617 有請黃秘書長黃秘書長還有部長部長委員好部長秘書長您好這次大法官做成了死刑有條件和憲的憲法判決那其實也引起了非常多的討論那麼固然大法官沒有這個宣告死刑為違憲這個說實在的話還
00:00:34,970 00:00:55,111 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想當天在整個憲法法庭辯論上面以及看到所有的法庭之友的辯論書法庭之友的意見書當然除了我代表中國國民黨所提出來的那份法庭之友意見書是贊成死刑核限還有法務部的立場也是贊成死刑核限之外全場是一面倒都認為死刑是違憲的
00:00:57,353 00:01:22,991 那麼做出了這個死刑有條件合憲的憲法判決這個對於這個法學界來看這件事情當然會認為他就是實際上看起來是死刑是合憲但是設下了重重的關卡那其實判決的效果已經達成了實質的廢死這個部分來說的話也是讓大家對於大法官在判決書裡面所談的
00:01:25,333 00:01:48,215 要設置最嚴密最高程度的正當程序保障的這些條件呢那麼感到疑惑而且也認為說這些大法官所談的條件難道司法院之前沒有處理過嗎沒有討論過嗎我想請問秘書長我們知道其實司法院
00:01:49,787 00:01:52,652 請問你們到底修了些什麼?你們有針對大法官之前所談的這些條件曾經有提出過討論嗎?
00:02:04,247 00:02:30,580 因為之前並還沒有這個憲判但是之前有那個兩公約的兩公約的這個這個像公正公約的這個要求像那個要情節最嚴重的這個犯罪在兩公約裡面就有那那個程序其實在最高法院本身最高法院本身從101年開始其實他們本身就針對了死刑案件的這個上訴那他已經要求說
00:02:31,340 00:02:32,361 譬如說何怡婷的一致決
00:02:56,189 00:02:59,232 因為大法官的要求是說在三審的法院都要有一制決請問之前的評議部都還保留著嗎?
00:03:26,147 00:03:30,472 我們現在正在查因為我們的評議部依照那個檔案管理是有目前的規定是保留10年所以代表可能之前的都已經銷毀了好沒關係我們先要看一下這個剛剛其實秘書長有講的司法院其實曾經主導過這個一直都在主導刑事訴訟法的這個修法
00:03:46,892 00:03:54,062 本席也懷也是高度質疑你們在101年的時候當時司法周刊上面就已經有講就是你們曾經有修這個《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將強制辯護延伸到第三審落實被告的辯護依賴權
00:04:03,135 00:04:05,257 那麼接下來在110年最近這前三年的時候也曾經有在討論要持續的修刑事訴訟法要經濟人權保障將羈押中的被告納入強制辯護範圍請問你們過去都有討論可是為什麼都沒有提出修法
00:04:20,410 00:04:38,013 跟委員報告齁因為實際上面當然我們正在在是不是因為食物界反彈沒有沒有因為食物上面就是這樣在做的都有這樣在做所以根本沒有修法的必要對那只是說大法官這一次認為說食物上這個做法應該要再進一步的這個明文好那以前最高法院就是這樣一直在在
00:04:38,633 00:04:59,342 所以就是很多時候在做的根本不需要修法嘛那大法官為什麼那麼強制認為要修法是因為他勸你們勸不動所以呢乾脆直接做了一個憲法法院的判決直接在裡面寫清楚然後要求你們要修法是不是如此我高度的懷疑那接下來我想要講的就是你們在這次的報告裡面你們提出來未來要修法的只有四種死刑罪名但是還有其他的罪啊
00:05:03,052 00:05:13,724 在我們特別法還有在這個刑法裡面其實光是涉及到就是光是與這個罪重本行是死刑的條文就有30幾條就有30幾種條文吧涉及88種的死刑罪名
00:05:19,813 00:05:26,536 委員報告 其他都不處理嗎沒有 那因為大法官只能針對釋憲的標的你講得很好 大法官只能針對釋憲的標的 是不是可是這次大法官的裁判理由裡面基本上他是針對釋憲的標的嗎釋憲標的裡面有說要強化程序保障嗎
00:05:43,427 00:05:47,631 沒有吧,我們法學界都說這次大法官做的憲法裁判是數位裁判啊他已經依託了這個人民所提出來的釋憲的理由
00:05:54,294 00:06:09,725 本席認為這是只能夠針對這四種死刑罪名才需要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其他的都不重要了其他的條文好像也已經有在申請釋憲另外的案子等到整個釋憲完了之後再做決定所以未來對於死刑犯還是有差別待遇的
00:06:14,788 00:06:14,849 姜蕾娜議員
00:06:31,331 00:06:39,099 那麼這個是大法官這次要求同時在偵查訊問的過程當中也要求要引進強制辯護制度為什麼當時刑事訴訟法的31條只說在審判中需要強制辯護而沒有講到說在偵查訊問當中就要強制辯護你們知道當時的立法理由是什麼嗎
00:06:53,103 00:06:55,745 現在的刑事訴訟法的31條為什麼只要求在審判中才要講強制辯護
00:07:08,120 00:07:14,465 他說這一次那個憲判的理由裡面有寫為了讓那個效率如果說有些時候會耽擱這個偵查的這個事項我要告訴我希望秘書長你回去看看當時的憲法訴訟法31條的立法理由裡面其實講得很清楚因為在整個的偵查詢問過程當中還沒有起訴起訴的條文也還不確定是不是這個最重以這個最重本性死刑來起訴
00:07:35,080 00:07:38,763 所以就是說如果說你在偵查詢問的過程當中就已經要引進這個強制辯護人的制度然後依照大法官的見解這個如果說當事人他自己不騙律師叫這個請法服的律師去幫忙做這個義務辯護那請問法服的這個律師的費用是誰出?
00:07:56,478 00:08:05,088 法服的律師當然法服有法服但法服的預算是由我們司法院捐助的是 所以你們司法院未來準備要增編一兩億的錢嗎
00:08:07,177 00:08:13,400 所以你們現在有沒有做過精密的去計算在過去這一年當中有多少可能因為依職權依起訴告發等等的而涉及到最重本刑是死刑的
00:08:29,426 00:08:34,389 因為其實原來法服針對那個重罪的偵查中培訓本來就已經有這個計畫是 但是案件數不多但是現在因為當時是在審判嘛你現在已經進入到這個偵查詢問的過程當中本席這個有幫你們稍微算了一下齁那依照112年你們自己法務部的統計資料裡面這個顯示那麼事實上這個以這個最重本席死刑的偵查起訴案件是大概252件
00:08:56,443 00:08:58,105 但是呢如果說這252件的以死刑起訴的這個罪名其實那都還只是很少量我們回顧啊我們以這個傷害罪在去年大概有三萬兩千件那事實上有可能
00:09:11,903 00:09:15,686 是更多因為這個可能人家當時也是告發或是依職權認為說可能是有死刑的這樣一個情況可是最後這個轉回變成只有三萬兩千件所以我們是認為說有可能未來會有六千個都是在偵查詢問階段被懷疑這個死刑的嫌疑犯
00:09:34,359 00:09:46,751 需要有訴訟辯護人的那如果說以這個死刑的嫌疑犯他所要聘請的法服的律師作為訴訟的這個作為訴訟辯護人他的費用大概一個階段是兩萬五千塊所以你司法院你至少要編一億五千萬那為什麼要用人民的納稅錢
00:09:58,599 00:10:07,646 去幫這些死刑的這個嫌疑犯去幫他們付律師費用這筆錢為什麼不拿來去幫那個被告家屬還更好我要講其實大法官所做的這號憲法裁判他其實已經造成這實務界運作的一個很大的問題不僅是法官在審理的時候那麼這個我其實我有想看
00:10:26,995 00:10:53,506 幾位實務界出身的大法官他們都非常不能夠認同這次在憲法判決的主文裡面特別就這個精神障礙在救審能力在救審的時候還有執行的時候也認為以後不能判死刑這已經顛覆了整個罪責的理論了這其實引起很大的爭議同時在實務運作面、層面上面
00:10:55,247 00:11:23,899 請問部長這會不會未來造成檢察官在偵查詢問的時候的一個困難必須等到這個律師在場的時候才能問因為偵查中本來就是要預知要不要選任辯護人那如果要等待的時間當然要扣除那些的時間但是如果說他不請我們依照憲判的意思我們還是要問像司法檢察官都要問他說我們會通知法府來選任那這再指派
00:11:24,159 00:11:46,556 所以這中間的時間就會拖長了嘛對 這個部分其實本席作為立法委員然後我之前我也是法學教授所以我很在乎就實務上運作的這個情況那麼我也希望你們如果真的要提出修法的話也要提出一個能夠符合實務且能夠接受的一個修法
00:11:47,436 00:12:15,361 更何況我其實我是感到很遺憾的事也是覺得很不能夠接受的就是如果說司法院從101年當時就認為強制辯護制度是這麼重要為什麼你們自己都不修法然後司法院院長不是還這個主持或是幾個大法官也主持司法也主持這個刑事訴訟法的研修會議該做都沒有做然後最後透過一個憲法法院的裁判
00:12:16,380 00:12:22,461 然後以止氣使的來命令大家來修法最後呢累死了一堆小法官
00:12:23,646 00:12:23,666 好,謝謝
00:12:53,511 00:12:53,699 謝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