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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時間 發言者 發言內容
10:41:44,183 吳委員思瑤 (94%) 好,謝謝主席。有請黃代理秘書長,也請鄭部長。好,部長、秘書長。
10:41:53,696 吳委員思瑤 (94%) 兩位早安大家辛苦了我想尊重憲法法庭的判決快速的啟動修法的配套不只是司法院或是法務部更是立法院我們共同的責任我也要在這裡非常清楚的再一次藉由我質詢的時間來做非常完整的一個說明並沒有廢死而是慎死
10:42:21,665 吳委員思瑤 (94%) 也就是憲法法庭的宣判並沒有廢除死刑而是未來在判決審議死刑的過程更要嚴謹更要審慎所以沒有廢死是要慎死這個立場我們要非常清楚的向社會說明下一頁
10:42:45,076 吳委員思瑤 (94%) 我非常不樂見操作憲法判決的結果作為阻擋我們憲法法庭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一個工具其實當我們看到在野黨的委員在死刑何限與否的憲判還沒有出爐前就已經進行政治的操作
10:43:12,362 吳委員思瑤 (94%) 甚至藍營的委員一開始就表達如果死刑違憲就要封殺大法官的人事同意權我想這是非常不宜的但是在920當天憲判的結果出爐死刑合憲
10:43:34,823 吳委員思瑤 (94%) 國民黨團第一時間的記者會的回應是正面的感謝大法官聽見人民的聲音但是隨後國民黨黨中央改口了改變立場了藍白立場每天不一樣黨與黨團不同調
10:43:58,358 吳委員思瑤 (94%) 所以說我們都不樂見憲法的判決法律的專業不要淪為政治操作的工具更不要因此來阻卻大法官立法院依憲法依應行使同意權我們的憲法忠誠義務下頁
10:44:15,967 吳委員思瑤 (94%) 我想問一下代理秘書長過去到現在自從2003年大法官同意權改由立法院來行使之後有沒有發生過嚴當拒審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案例有沒有發生過拒審或嚴當沒有
10:44:37,569 吳委員思瑤 (94%) 唯一一次還不是據審也沒有延宕喔是2007年阿扁執政的末期提名的大法官裡頭有4位被提名人被國民黨多數否決
10:44:52,444 吳委員思瑤 (94%) 被否決也只能尊重所以在新任接任的馬英九總統任內重新補題國會重新審查行使同意權大法官憲法法庭可以如常運作沒有癱瘓
10:45:12,005 吳委員思瑤 (94%) 所以從過去到現在沒有任何一次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發生過國會聚審然後延宕然後沒有辦法履行大法官的職責癱瘓了憲法法庭Never Never Never我們希望不要發生
10:45:31,950 吳委員思瑤 (94%) 我看到民眾黨委員發函要求大法官要填他們所謂的回填這些意見徵詢表但是呢
10:46:00,714 吳委員思瑤 (94%) 這當中的意見徵詢如果是正向的溝通對話理解彼此的理念這沒有問題但是如果涉及提問的內容攸關現在事件中的違憲審查條文我想這就大大不妥了所以我看到我們幾位大法官被提名的人有提出一個共同的說明也就是
10:46:26,644 吳委員思瑤 (94%) 為方便也為利於立法院行使統一權相關的簡歷自傳著作財務狀況各項資料依法皆已提交立法院來說明被提名人的個人學是專長從事法律相關的歷練參與釋憲以及憲法訴訟的相關經驗
10:46:50,486 吳委員思瑤 (94%) 當然包括對於憲法秩序人權保障的價值理念都已經完備的提供國會也已經公開上網了所以我個人是支持我們大法官的人事同意權一
10:47:05,545 吳委員思瑤 (94%) 吳思瑤議員
10:47:22,476 吳委員思瑤 (94%) 好那下一頁
10:47:46,713 吳委員思瑤 (94%) 回到今天主題死刑何限但是要限縮使用就是我說的沒有廢死但是要慎死所以說
10:47:58,059 吳委員思瑤 (94%) 我們接軌了國際的公約兩公約是馬英九前總統簽署的我們也落實了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的重要精神大法官做出這樣一個憲判的結果我們予以尊重但是下一頁國會的工作是什麼
10:48:18,619 吳委員思瑤 (94%) 法務部的工作是什麼?司法院的挑戰是什麼?刑法、刑訴法、法院組織法、監獄刑刑法的配套都要趕快提出是不是我們已經組成了一個應變小組來進行所有修法的工作?部長跟委員報告我們有成立一個應變的一個小組那我們也根據這些憲判例子我們就刑法跟監獄刑刑法我們已經研擬那個草案條文了
10:48:48,319 吳委員思瑤 (94%) 剛剛有委員說他打賭了你們一定搶在最後兩年壓線才提出意思是能拖就拖能言就言會這樣嗎你們應當即刻的現在法務部相關的法律條文有應變小組也應當準備的差不多吧
10:49:10,059 吳委員思瑤 (94%) 所以法務部的條文基本上大致ready了動作很快但是後續送行政院之後有政委行政院院會還要會嫌司法院如果我在這裡預測時程加快加速的話這個會期或是下個會期應當立法院就可以來行使相關修法配套的工作吧
10:49:35,280 吳委員思瑤 (94%) 我個人對於尊重憲判的結果我的三大主張
10:50:02,680 吳委員思瑤 (94%) 第一個,我們依舊要避免冤獄的產生。第二,我們要全面的建制完備制度來防堵犯罪人逃避刑責。第三,我們要即刻來推動無期徒刑假釋制度層級化。我在你們的報告當中看到這是你們已經在進行研議的工作。下一頁。
10:50:27,414 吳委員思瑤 (94%) 我還是要提一提喔37名的死刑就案啊社會有一種風氣或一種以而傳而的擔心這個憲判之後後續的處置他們可能重新審議非常上述或者如何如何可能被放了有可能嗎部長
10:50:48,453 鄭部長銘謙 (94%) 我們非常關注這個問題齁那這個死刑犯會不會放出去因為這牽扯到還是一些的法律上的一個一個的我們在我們認為現在在收容中就是不能夠折抵刑期据或保安處分另外其實我沒反對是進入假釋的門檻那個期間所以我們這部分我們是是有修法在監獄期間我們要修法來來做這樣的一個一個一個
10:51:17,592 吳委員思瑤 (94%) 所以絕對不會有現在就在擔心或者是謠傳37名死刑救案有兩案可以提非常上訴有三案也因為他審判期間的精神障礙心智缺陷也可以非常上訴其他32案一併都要審酌提起非常上訴但是無論如何都不會有現在就被釋放的這種狀況發生嗎
10:51:47,191 吳委員思瑤 (94%) 在那個有提起回廠上訴在確定判決還沒有撤銷以前都是屬於縮容的狀態是的所以大家不用擔心因為我時間到了我後面有一些修法的部分沒有辦法來論述但無論如何立法院同樣有責任我們要向社會清楚的來說明沒有廢死而是在法律的程序要更為嚴謹所有的修法配套
10:52:15,700 吳委員思瑤 (94%) 請司法院請法務部包括我們自我要求立法院越快越好希望這個會期可以來審查或是下個會期來全力推進完備配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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