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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毅 @ 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李委員柏毅:(10時40分)謝謝。我們請司長跟署長,部長請先休息。
1 主席:好,請司長還有署長。
2 李委員柏毅:謝謝。我不知道司長有沒有地方政府的經驗,但我知道署長有啦!
3 林司長清淇:我沒有。
4 李委員柏毅:今天這兩個條例,包含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以及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及第八十五條的修正,其實都是地方自治項目,這我們很清楚。
5 林司長清淇:是。
6 李委員柏毅:我來解釋一下,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如果針對中低收入以及低收入都要免費來討論的話,請教司長,目前地方政府對於低收入戶是不是都給予免費?
7 林司長清淇:是,現在低收入戶是統一免費……
8 李委員柏毅:全國大概24萬戶左右,都是由地方政府吸收,給予低收入戶殯葬設施的這些……
9 林司長清淇:就是有兩塊,一塊是火化費用,一塊是納骨塔的部分。
10 李委員柏毅:是,這些費用是免費的,請問,目前中低收入戶也免費的,有哪幾個縣市實施?
11 林司長清淇:有部分縣市,像雲林是有實施……
12 李委員柏毅:還有哪個?
13 林司長清淇:基隆是……
14 李委員柏毅:來,我跟你說啦!雲林跟臺中有實施中低以及低收免費,如果今天藉由這個修法把中低也加入,再加上要由中央政府、內政部補助,請問司長,會造成什麼問題?
15 林司長清淇:第一個,這本來就是地方自治事項,以中央法律來規範,已經越過了地方權責,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如果要中央補助,會涉及到中央的錢會跟社福所謂相關補助重疊,還有……
16 李委員柏毅:司長,我舉一個例子給你聽。高雄市的火化費用,設籍高雄市的高雄市民,火化費用是3,500元,如果設籍其他縣市而在高雄市火化,是1萬元,中間差額的補價,由高雄市政府補助給高雄市民6,500元,包含相關的塔位等等。如果經過這次殯葬管理條例的修正,全臺會不會大亂?
17 林司長清淇:會,變成政府要拿出來補貼……
18 李委員柏毅:高雄市旗津的公塔,有高雄市旗津區居民使用公塔的費用,其他區域的居民如果要使用旗津這個公塔,費用是不一樣的,為什麼?因為要保障當地居民。好!再放大來講,如果擴及到全臺灣各縣市,難免公塔大亂;這也涉及到各縣市政府審酌自己的財政狀況,決定要不要實施中低及低收的免費措施。我想相關的配套措施必須跟所有民眾說明清楚,當然如果低收目前都是免費的話,那中低要不要考量更多,這是我們必須進一步討論的,尤其這涉及到地方自治項目。
19 林司長清淇:是。
20 李委員柏毅:同樣的問題,我要請教吳署長。吳署長,針對地方政府,你是非常內行的,針對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我講白話,如果我講錯,麻煩你給我指正。開發商、土地商如果要開發這個區域,想要買容積,過去縣市政府是認為地方有很多公共設施保留地沒有辦法徵收完,如果你買了這個公設保留地,地方政府可以給你容積,也幫助地方政府解決公設保留地的問題。
21 吳署長欣修:是。
22 李委員柏毅:目前為止有沒有講錯?
23 吳署長欣修:沒錯,委員講的非常正確。
24 李委員柏毅:第二個,如果給這個開發商方便,但你買不到公設保留地,其實政府手上的資訊比較多,可以以繳代金的方式給政府,由政府來幫你買,這個就是現在第八十三條之一的用意,用代金的方式來買容積……
25 吳署長欣修:實現徵收公設保留地的目的。
26 李委員柏毅:對!但重點在哪裡?重點在要在這個區域裡面。
27 吳署長欣修:是。
28 李委員柏毅:如果要開放,而不限於在此區域的話,我們來看一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容積代金取得私有公保地的統計情形,各位請看這一張圖表,臺中市目前的代金收入是223億,申請的一共有63件;我舉我比較熟悉的高雄市來看,它的代金收入是50.4億,件數是488件;實際上有真的取得公保地的面積,你知道臺中市幾公頃嗎?4.47公頃,也就是它收的代金裡面,有高達156億是沒有花出去的,所以它希望可以放寬限制,但放寬這個限制之後,會發生什麼問題,署長?
29 吳署長欣修:變成最後還是沒有辦法真正取得這些公保地,尤其是同一個區內,這樣在這個區內有了更高的容積,結果公共設施用地沒有解決,這會造成這個地區的公共設施環境越來越惡化,但是沒有真實投入。
30 李委員柏毅:好,謝謝署長,你講得非常清楚。請劉部長。
31 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32 李委員柏毅:謝謝部長。部長,我以你過去的選區,也就是我現在的選區──高雄大學重劃區為例,過去在高雄大學這個市地重劃裡面,大量的抵費地到目前為止幾乎已經快變成高雄市地王的情況下,它的抵費地收入,我們還是堅持必須投入高雄大學的這些公共建設,其實道理就跟現在的第八十三條之一規定一樣,希望這些公設保留地的建設可以留在這個都市計畫區域裡面。
33 劉部長世芳:是的。
34 李委員柏毅:過去做的這些堅持,讓高雄大學目前所要推動的,不管是都市建設、興建公園、排水建設等等,都得到大量的挹注,同樣的道理,其實這個也是地方自治事項,必須保障地方政府發展該區域。在這邊我要表達的是,對於第八十三條之一,以及殯葬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的修正,內政部希望可以再審慎評估及考慮。部長,請你回應。
35 劉部長世芳:是,謝謝委員的關心。關於委員講到的容積代金取得私有公保地情形,我們當然是希望維持現行條文,不要讓縣市政府取得代金之後,把它移轉到非該地區需要做都市計畫的方法,這樣反而會造成整個都市計畫大亂,好像各縣市地方政府看哪個地方有需要,就把錢移出去,而真正需要改善、改變的地區,反而是越來越亂、越來越破敗,我想這並不符合原來都市計畫法的真義。
36 李委員柏毅:好,謝謝部長。
37 主席:好,謝謝李柏毅委員。
38 現在休息5分鐘。
39 休息(10時48分)
40 繼續開會(10時58分)
41 主席:我們繼續開會。
42 接下來請許宇甄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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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15-3
speakers ["徐欣瑩","張嘉郡","羅廷瑋","楊瓊瓔","王育敏","丁學忠","許宇甄","廖先翔","林沛祥","黃健豪","王美惠","蘇巧慧","張智倫","麥玉珍","黃建賓","張宏陸","李柏毅","黃捷","牛煦庭","黃國昌","李坤城","吳琪銘","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廖偉翔","高金素梅","傅崐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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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0-07"]
gazette_id 1137901
agenda_lcidc_ids ["11379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殯葬管理條例:(一)審查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 案」案、( 二 ) 審查委員張嘉郡等29 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 員許宇甄等18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羅廷瑋等 17 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 六 ) 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都市計畫法: (一)審查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 楊瓊瓔等16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黃健豪等19人 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都市計 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 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林沛祥等20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七 ) 審查委員廖先翔等16 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八)審查委員羅廷瑋等20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僅詢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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