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5102

林俊憲 @ 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林委員俊憲:(10時7分)謝謝主席,本席邀請數發部黃彥男部長、NCC翁代理主委。
1 主席:請黃部長、翁主委。
2 林委員俊憲:警政署今天誰來?請副署長好了。
3 主席:請李副署長。
4 林委員俊憲:我要問一些詐騙專案的事情。
5 主席:刑事局一起來喔!
6 林委員俊憲:好,部長。
7 黃部長彥男:林委員好。
8 林委員俊憲:部長好。我今天在跟你討論,我們也列為國家重大施政的就是打擊詐騙,根據警政署的統計,臺灣過去假借親友的名義,即假親友的詐騙,曾經一陣子很高啦!後來這種手法老舊了,所以數量又減少,最近又變多了。警政署的統計說假借親友的詐騙數量只有10%,但是它會造成一個狀況,什麼狀況呢?最近很多民眾跟我反映,或者在座的人可能都會接到我們的朋友告訴我們說我的帳號被盜了,如果有人跟你借錢,那不是真的,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這樣的經驗?你的朋友可能他的LINE帳號被盜,或者是WhatsApp,反正就是他的一些通訊軟體被盜用了,現在這種詐騙手法越來越厲害啦!部長,這個提供你參考,用什麼寵物投票、寶寶模特兒啦!你看用得很可愛、很漂亮的東西,利用人性柔軟的一面,你就點擊進去,叫你輸入簡單的……反正很快的,你如果點進去了,你的帳號就整個被騙去了,但現在問題在哪裡呢?等於他取代你,他把你踢走了,他利用你的LINE帳號,然後你LINE帳號裡面的人一定都是你的親朋好友,他就逐一的發假訊息去借錢、去做什麼,就開始詐騙嘛!通常都是當事人發現去報案,誰會先發現?一定是原來的使用者嘛!他才會發現被人偷走,所以大概一個程序是這樣,發現被盜然後報警,那你就暫停處理,但是這個時間大概要一天,如果你發現帳號被盜,那請問你跟通訊軟體、社交平台反應,它多久會幫你把你的帳號停掉?這我不知道我們有沒有規定,通常都一天啦!一天已經足夠很長的時間讓他進行一些詐騙的事情。同時我想請問警政署,你們在偵辦的時候,因為這種通訊軟體帳號被人騙走,大部分都是臉書或是LINE,那現在臉書或LINE他們的公司配合程度怎麼樣?那我們是不是會調閱一些加害人或者是被害人的一些相關資料?這誰可以回答?警政署先回答好了。
9 黃副局長壬聰:委員好,謝謝委員垂詢這個問題,我是刑事局的副局長,我來回答。有關調閱這些涉案人的臉書資料跟LINE的資料,目前臉書有14項罪名可以調,可是LINE的部分他堅持要我們用搜索票才可以做調閱,所以現在LINE的部分是比較辛苦的,我們要請到搜索票才可以調閱相關的資料。
10 林委員俊憲:簡單講他還是不配合啦!
11 黃副局長壬聰:是。
12 林委員俊憲:還是不配合啦!等你請到搜索票,不知道已經騙多少人了。黃部長,我上次質詢你就有說過,你說你會找LINE、找臉書溝通,對不對?
13 黃部長彥男:對。
14 林委員俊憲:你說要請他喝咖啡,我說你拍桌子還差不多,怎麼是請他喝咖啡,他長期以來都不配合,所有的詐騙大部分都躲在臉書啦!他現在是這種態度,那你怎麼處理?
15 黃部長彥男:的確如委員所講,我們跟臉書已經喝過好幾次咖啡了。的確我們看到很多詐騙是經過臉書的,尤其是投資詐騙、假名人或是臉書這樣的詐騙,那這個數目……報告委員,我們雖然打詐專法還沒有完全實施,但是臉書已經開始來配合,所以我們現在一個月從過去大概有八萬多個金融詐騙的廣告,到現在下降到一萬四千多個……
16 林委員俊憲:不是開始配合啦!因為詐騙這麼嚴重,臉書才剛剛要配合,應該全面配合嘛!對不對?
17 黃部長彥男:沒錯啦!到10月31號,他們要提出臺灣的所謂法律代表。
18 林委員俊憲:那我現在再跟你提,很多人是最無辜的,他的帳號被盜了,那他發生一個事情喔!比如說LINE,你的LINE被盜了,他沒有辦法回復,結果報警了以後,LINE公司沒有辦法把你原來的LINE還給你,也就是說無辜的使用者,他原來在通訊軟體上面的聯絡人也好,照片、影片、聊天群組,一些相關資訊全部都不見了,他們要求你重新設一個帳號,部長,你知道嗎?你知道這種狀況吧?造成被害人他極度不方便,我接到很多民眾這樣的反映,但實際上,不應該這樣子啦!我給你看一下,這是我們經濟部跟數位發展部自己修正訂的即時通訊軟體服務定型化契約,在這個契約裡面有寫到,如果是因為這種狀況,像他被人騙走,那麼像LINE這種公司有責任回復給原使用者,你知不知道上面有這樣規定?我看你也不知道啦!你也不知道啦!消費者終端設備因更換或被不法入侵,導致帳號遭刪除的時候,那麼你要檢具相關資料向企業經營者,就是像LINE或者是臉書請求協助回復帳號,他要把東西還人家,那現在沒有啦!現在他們都不搞這一套,臉書、LINE直接叫你申請一個新帳號,所以很多被騙的人他丟掉了上面很多珍貴的東西,全部都沒了,那你這個定型化契約是訂假的啊?部長,我要讓你知道這個事情啦!所以你帳號被盜,可能還沒造成任何損失,比如說你報警,那警方幫你處理好了,但是只有被騙者會造成損失,因為他的東西要不回來了,他在軟體上面所有的資料都沒有了,這點部長你知道嗎?定型化契約是不是有?誰可以回答?
19 林副署長俊秀:這個定型化契約是數位產業署這邊訂定的,我們目前會再跟LINE溝通,因為他常常說這個……
20 林委員俊憲:什麼溝通?你是照契約走,還要什麼溝通?他技術做得到啦!我也再給你們參考遊戲軟體,玩遊戲很容易帳號被盜,但是遊戲公司會完整的還給你,被騙者的權利不會受損,他會及時幫你擋下來,只有LINE或者是臉書會全部叫你重來,這樣怎麼對?為什麼遊戲軟體做得到,通訊軟體做不到?是不是?這個不困難啊!而且契約上很明顯記載保護消費者,那你怎麼不做?這是哪個單位要負責?我看上面寫數發部,你們要負責啊!
21 林副署長俊秀:這個即時通訊是我們訂的。
22 黃部長彥男:對,這是數發部督導的。
23 林委員俊憲:那是不是應該要要求?你要要求他照契約走啊!對不對?不要讓無辜的被害者再造成更進一步的傷害,他上面的影片、照片、通訊群組、聯絡人,全部都沒有了,我現在接到很多人的陳情,大概都是為了這個原因,後來我去了解,我說奇怪了,遊戲帳號被盜,遊戲公司可以完整的回復給你,那為什麼通訊軟體沒辦法?後來我去查,你們的定型化契約很明顯有清楚寫到,如果因為被詐騙導致……就不法入侵啦!那你這麼訂表示說你也知道他們做得到,這些通訊軟體公司做得到,但他們沒做,甚至我覺得你們官員也不知道有這樣的一個規定,好不好?對不對?你要減少民怨,減少詐騙的民怨,這個是其中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好不好?這個可能沒有任何金錢的損失,但會造成生活上極大的不方便,因為現在很多人都非常依賴通訊軟體,好不好?部長。
24 黃部長彥男:好。
25 林委員俊憲:好,謝謝各位,謝謝主席。
26 主席:謝謝林俊憲委員。
27 接下來有請林沛祥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88
meet_id 委員會-11-2-23-4
speakers ["魯明哲","林國成","許智傑","林俊憲","林沛祥","李昆澤","何欣純","陳素月","游顥","黃健豪","蔡其昌","魯明哲","邱若華","廖先翔","陳雪生","徐富癸","洪孟楷","李坤城","賴士葆","鍾佳濱","黃國昌","羅智強","羅廷瑋","楊瓊瓔","邱志偉","郭國文","林月琴","陳冠廷"]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4-10-07"]
gazette_id 1138001
agenda_lcidc_ids ["11380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法務部、 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我國打詐成效與防制」進行 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80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