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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毅 @ 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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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李委員柏毅:(10時25分)請部長先回座。今天颱風,所以時間先不要開始,想先跟主席做一個會議詢問。主席,我們今天是一次會,但禮拜三是審消防法,我剛剛跟黃捷委員做了討論,也都在關心山陀兒颱風的動態,很有可能是禮拜二或禮拜三,也很有可能是屏東甚至高雄,已經看到颱風一直在轉向,部長也一直點頭,可能會從高雄登陸,如果禮拜三從高雄登陸,我們這裡排消防法的審修,第一個,對於南部委員來講,我們覺得壓力很大;第二個,對於所有一線的消防人員來講,我們覺得那一天可能要做適時的討論跟評估,在這邊先做一個會議建議,會後再跟主席做相關的討論,謝謝主席。 |
1 | 請國土署署長。 |
2 | 主席:請署長。 |
3 | 吳署長欣修:委員好。 |
4 | 李委員柏毅:署長,今天有很多委員,我是第9位質詢的委員,很多委員都在前面把國土署回復給立法院的這3張公文非常熟讀,而且來詢問署長,我想熟讀、詢問之外,跟我們今天所要審的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修正案,其實我想要很白話的跟所有民眾做解釋,我們今天審的這個都更條例第六十五條是在審1999年以前已經蓋好,但是經過都更條例容積的限制之後,事實上他們蓋好的房子是超過之後的容積,我們希望可以放寬,甚至可以獎勵他們,讓這些已經超過30年的房子未來都更時比較沒有問題。 |
5 | 吳署長欣修:是。 |
6 | 李委員柏毅:我想剛才大部分的委員除了提出相關的同意認可之外,提案委員跟國土署及內政部提的方向也大致一致,這是攸關我們人民住的地方的容積,關於容積,現在住30坪,未來參與都更之後,會不會少於30坪,主要是在討論這個,我們先給予正面的回應。 |
7 | 9月20號,在國土署回應給立法院某個委員辦公室的公文中,這個是針對某一個商業廣場經營不善以後,他要改變經營模式,甚至要拿出來賣,經過易手、拿出來賣之後,再跟臺北市政府爭取相關的容積。到現在,我也看不懂了,根據都市計畫容積管制,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到底是自提還是通檢,還是做這些變更等等,好像只要有辦法提升它的容積,每一項都想要放進去。我舉我自己選區的例子,我稍後要請劉部長上來,也跟劉部長做一個比較深的討論,請部長。 |
8 | 主席:請部長。 |
9 | 劉部長世芳:謝謝委員。 |
10 | 李委員柏毅:過去你在高雄市政府也擔任過高雄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的主委。 |
11 | 劉部長世芳:是。 |
12 | 李委員柏毅:針對高雄市的容積獎勵等等,你是非常嚴格的把關,針對歷史建築保存或者是公共建設、交通設施,還是綠建築、社宅、都更計畫區域這些才可能給予相關的容積獎勵。我在國土署這一份公文裡面其實看不到這個商業空間有任何以上的容積獎勵基礎,但是我卻看到臺北市政府給予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的這些容獎,我覺得蠻奇怪的;包含國土署給立法院的公文,避免就特定或單一對象於細部計畫的這些規定項目,我想這幾句話不是對行政部門講的,這幾句話,第一個,是在騙民眾;第二個,應該是在跟檢察官以及法官講「避免不等於禁止」,這如果在我們上一個會期通過的反質詢以及藐視國會項目,如果用這個公文來質詢吳欣修署長,吳欣修署長你可能就是藐視國會,你知道嗎? |
13 | 我在這邊很感謝剛剛幾位委員,也給署長很清楚的說明,我也說明一下,為什麼請部長上來?就是你在高雄市政府任內,在我們所爭取的眷村文化保留園區裡面,目前也正在進行文化眷村都更,文化眷村都更在做什麼?就是把高雄海軍眷村文化保留園區,緯六路以北,目前都沒有開發的區域來跟民間合作,希望可以開發,而開發所獲得的資金可以用來保存緯六路以南的眷村文化保留園區,高度保存它的現貌,而且可以加以修繕,這個是高雄市政府目前跟國防部以及文化部、文化局正在進行的工作,我們也會繼續的投入,部長以前曾經做過很多努力,在這邊也跟部長做一個報告。 |
14 | 劉部長世芳:不好意思,讓委員來做報告。我想委員你講得沒有錯,各項容積獎勵的第一個基礎。就是要有必要性跟公益性,所謂的必要性跟公益性,譬如說,這是一個危險的地方,或者這是一個環境敏感的地方;再來就是必要性跟公益性非常的重要,譬如說,高雄市在很早以前,比臺北市更早獲得宜居城市,但是就我所知道,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很少用「宜居城市」這四個字當成個別個案容積獎勵一個最主要的指標,當然我們都是尊重每個縣市政府對他們容積獎勵上面的一個指導,或者是其他方向上的指示,但是我們還是一再的跟外面講清楚、說明白,容積獎勵在經過都市計畫委員會,不管是在各級都委會的時候,一定都要符合必要性跟公益性,「公益性」這三個字非常的重要。如果它是商業性的話,第一個,大部分的都市計畫委員,包括官方或非官方或學者專家,通常會同意的比例不會太高。 |
15 | 李委員柏毅:今天其實也有三個直轄市的都發局同仁在這裡,這個也可以作為日後的參考,直轄市當然是可以核定相關的都市計畫,但是如果沒有符合剛剛講的這一些,未來還是會受到挑戰的,而且這個有適法性的問題。 |
16 | 最後,未來可能在住宅法裡面,相關的公辦都更以及社會住宅,都可以納入附近將來可能必須要安置的住戶的一些空間,我們未來在住宅法裡面會做一個修法,讓住都中心,不管是社會住宅或者是未來的產業住宅,包含高雄舊左中以及中油宿舍區等等的居民,有安置的空間以及有安置的效果。總之,我們之後會提出住宅法相關的一些討論,謝謝。 |
17 | 劉部長世芳:謝謝委員對左楠地區的關心。 |
18 | 李委員柏毅:謝謝。 |
19 | 主席:好,我們請吳琪銘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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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15-2 |
speakers | ["張宏陸","李彥秀","王鴻薇","蘇巧慧","麥玉珍","許宇甄","黃建賓","丁學忠","王美惠","黃捷","徐欣瑩","李柏毅","吳琪銘","牛煦庭","張智倫","李坤城","黃健豪","徐巧芯","羅智強","張啓楷","邱志偉","洪孟楷","張嘉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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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09-30"] |
gazette_id | 1137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7801_00009"]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王鴻薇等 20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李彥秀等17人擬具「都市 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37801_00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