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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13時16分)有請我們的陳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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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陳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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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部長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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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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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在進入質詢之前,還是要提你一上來,9月22號臺中的一個女大優秀學生遇到了交通事故,離開了我們,昨天他媽媽黃女士也表示,他女兒的死是不是可以換到交通改革,那也期望你在任內,應該要戮力於這樣的傷亡可以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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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我們來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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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雖然常常我們看到報章雜誌刊登的「一」是一個數字,可是實際上是一整個家庭,因為過去我在做的工作就是在服務這些罹難者的家屬,我希望後來他提的「我的孩子的犧牲才會是有意義的,就是要換到交通改革。」也希望部長能夠切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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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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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最近大家都很關心我們的行人條例即將在10月分就上路了,相信各部會都很忙碌,那我想問部長,針對條例的實施,相關的法令規範目前的處理進度是什麼?有沒有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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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我們現在正在進行法制作業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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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好,你現在進行法制作業,那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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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對,內部正在進行法制作業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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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就我們辦公室掌握的資料,交通部在行人優先區標誌的通過過程當中,事實上似乎有點草率。首先,在圖示的設計上,好像只開過一次會議就完成討論了,而且怎麼設計的沒有人能講清楚。其次,在會議當中提供的版本跟最後通過的版本都不同,所以參與會議的一些專家團體都覺得我都不知情,為什麼當初你會議當中提出來的版本,也不是按照他們意見調修出來的第二個版本,不是,所以這中間到底發生什麼事?在經過大家反映一週之後,你們周一的時候又再度召開會議了,可是最後難維持原來的條文,結果又告訴我們辦公室說,專家學者跟團體都是同意的,不過他們認為他們是橡皮圖章,因為他們沒有同意,所以我覺得交通部是不是應該解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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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有些人同意,有些人不同意,確實有些民團跟一些專家他們的想法會不太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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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是,可是你不可以對外說他們已經是同意的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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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我們之後還會再召開一次會議,然後再來做更具體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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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好。部長,我當然知道人民團體或公民團體為什麼不同意,你要去考慮,當然我知道你們有一些困難在於說,我們國內有一些相關法規不能用紅斜線,可是我還是要去提醒兩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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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我們在臺灣的習慣,包含我們的法規裡面規定,紅斜線其實是禁止的意思,大家的習慣會覺得是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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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可是這個是在終點,那我要提醒的是,我們國也是維也納的公約國,在相關的通用圖面設計考慮上,是不是應該要以這個為優先來作為依據?所以以圖示為主,然後文字為輔,就像剛剛講優先區的終點的時候用文字。今天我們很鼓勵觀光,可是外國人來到我們這邊,看到那個圖面的話,坦白講用文字表達就不太清楚,會沒有辦法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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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第二個要提醒的是,國外針對行人優先區事實上有對應的配套措施,像是舖面的樣式、降速的設施,還有出入口的設計,還有停車空間跟動線的安排和植栽的高度跟位置限制,所以想問部長,目前有針對優先區研擬修訂相關措施了嗎?目前的進度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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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應該是歸內政部研議的,會會銜交通部,但是會以內政部為主,因為它是市區裡面的道路,施行細則裡面對優先區的部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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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好,那我們請內政部再來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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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您剛剛所說的那個圖示,因為對於圖示大家確實現在還有不一樣的看法,所以我們會優先考慮起點的時候有圖示,然後也有文字,終點的部分,我們現在是先用文字,圖示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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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終點是不是還是考慮用圖示,大家比較清楚,因為我們還是要考慮其他外國人來到這邊的時候要怎麼去理解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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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我們希望在年底之前大家凝聚共識,因為那個圖示的部分大家的建議比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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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可是10月1號就要上路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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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對,所以我們是先用文字,未來如果要加圖示是可以再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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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那是不是到10月1號要上路的時候,如果有牌面這樣做的話是不是就浪費了公帑?可能要去考慮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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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下面是文字,上面未來可以再加圖示,那個沒有問題,不會浪費公帑,因為你即便未來有圖示,下面我們文字還是建議要寫上去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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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所以希望你們儘速,而且我認為要跟公民團體、跟專家學者充分溝通,而不是一意孤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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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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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再來,我想問部長,如果今天你開車,準備左轉的時候你會停在哪一個地方,是A還是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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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如果是我,我會停在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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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好,相信部長應該隨時有掌握我們新修法條文的狀況所以你才會回答是A,可是我也要進一步問部長,如果這個車道前方都是車停在這裡,看得到對向的來車嗎?看不到的話怎麼辦呢?如果確定對向沒車,而又開到B處的時候,結果對向車道又出現車的話,那我是不是就要在那邊暫停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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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事實上是針對這樣有相關的法規,轉彎的時候可以先進入到黃網線去等待路權比較大的直行車通過,所以我不知道臺灣為什麼要去執行一定要用A的方式。所以在新的法規裡邊,剛剛講了,如果我真的不小心開到前面暫停,交通部在9月23號的會議當中依舊維持原本有爭議的條文內容,新增禁止在黃網線當中暫停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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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據說這是警政署堅持的,可是修法的版本當中,不僅沒有定義何謂「暫停」,這樣的規定也會跟先進國家的規範不同,所以除了背離實際駕駛的情境,也有可能產生行車安全之虞。所以在這邊我主張是不是可以儘速完善我們標誌規則的修正,可是要多方參考國際的規範、專家學者跟團體的意見。第二個,為能夠有效落實,應該儘速訂定行人優先區相對應的規範,所以這兩個觀點是不是也麻煩部長兩個禮拜內回復我相關的書面意見?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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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感謝委員,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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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好,謝謝部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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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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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林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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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有請洪申翰委員發言。 |